各村、機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
為有效預防、快捷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全鎮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現將調整后的《蝦峙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舟山市普陀區蝦峙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1日
蝦峙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及時開展應急處置,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浙江省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辦法》的規定和《舟山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發場求真務實的作風,認真落實各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構建高效有力的組織領導指揮體系,構建靈敏準確的監測體系,構建準確及時的信息報告體系,構建嚴密有效的預防控制體系,構建堅實可靠的醫療救治體系,廣泛動員群眾,開展群防群控,全面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在全鎮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以最快速度采取最有效的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鎮范圍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
三、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及時成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主管副鎮長擔任,成員單位由鎮屬各有關部門、各村和衛生院組成,鎮派出所抽調人員協助工作。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決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組織力量進行處置;及時向區政府、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開展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突發事件發生后,鎮屬各部門應根據各自工作職責,根據鎮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工作預案。
1.鎮黨政辦(會計核算中心):組織制定全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相關政策文件;組織召開部門協調會議,協調鎮屬各部門、 各類企事業單位以及派出所協同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檢查督導突發事件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向區政府及鎮領導報告有關工作情況。保證疾病預防、衛生監督和緊急救治體系建設和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藥械、醫療救治、疫情處置等所需配套經費的落實。
2.鎮黨建辦:統一宣傳報道口徑,接待新聞媒體采訪,做好宣傳報道和健康科普知識的傳播工作。
3.鎮社事辦、衛生院: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有關技術方案,負責突發事件日常監測與預警,提出啟動預案以及根據情況加強或撒消控制措施的建議和意見;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現場調查、檢測和衛生監督,指導現場預防控制措施;及時收集、上報和通報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捐助經費和物資的管理、使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技術人員培訓,發放健康教育資料。
4.鎮漁農辦、村鎮辦:制定農村預防突發事件工作方案,做好家禽弊病的防治工作。加強與鎮村鎮辦的聯系溝通,開展人畜共患傳染病的監測和防治工作;加強農藥管理,做好廣大農民的衛生知識宣傳和普及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鎮屬企業實施突發衛生事件處置措施;
5.鎮中心學校和幼兒園:配合衛生院做好疫苗接種、預防性服藥、消毒和衛生管理等工作,防止傳染病和食物中毒在鎮屬各學校發生、流行;收集教育系統信息,做好在校學生、教師及其家屬的宣傳 教育。
6.鎮綜治辦、派出所:負責現場管制、疫區封鎖和事件發生地交通管制及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實施對傳染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
四、應急處置措施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
1.報告責任人:除中心衛生院外,鎮轄醫療衛生服務站、各村、事件發生單位都是責任報告單位。
2.報告程序: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責任報告單位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鎮政府和蝦峙衛生院,鎮政府和衛生院接到報告后,應在15分鐘內向分管領導報告,同時視事件類型報告區衛生行政部門。在報出疫情24小時內,鎮社事辦向鎮政府和區衛生行政部門上報核實情況。
3.報告內容:
(1)事件發生的單位及發生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報告人。
(2)事件簡要經過、主要病癥、發?。ㄖ卸荆┤藬?、傷亡人數。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已采取的措施、現狀、發展趨勢。
(5)需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項。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
1.報告核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經核實后,鎮政府啟動應急指揮部工作程序,召開應急工作會議,根據鎮社事辦意見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對發生點或發生區域采取緊急措施,組織各部門、村落實管理措施,及時向區政府報告需要支持事項。鎮衛生院組織力量嚴控源頭,切斷傳播途徑,組織醫療救治,加強監督執法,做好衛生宣傳,減少社會恐慌,規范報告程序,保證信息暢通。
2.處置原則:按照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嚴密控制傳染源和密切接觸者、有效救治病人、減少死亡的原則進行應急處置。
3.監測和預警:監測機構為蝦峙衛生院,監測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法定傳染病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監測的內容開展。建立完善鎮、村二級監測網絡,鎮社事辦設立疫情報告制度,舉報電話(6057363)。
預警由鎮衛生院根據監測材料進行分析評估,制定預警基線。
五、保障措施
衛生系統處置體系由公共衛生信息網絡體系、鎮公共衛生領導小組與衛生監督所應急處理體系、醫療急救體系組成。
蝦峙鎮政府建立常設組織和值班制度,鎮衛生院建立應急衛生救治隊伍,加強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和演練,加強預警監測,掌握動態情況,及時消除危險因素。
各部門、鎮、村和相關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充分發揮現有設備的作用,在人員、技術、物資和資金上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
六、監督與評估
蝦峙鎮政府對本預案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應急處置中的監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完成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和評估。
附件:
蝦峙鎮公共衛生應急處理現場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 指 揮:鄭 磊
副總指揮:虞志躍
樂世南
汪文勇
成 員:袁駿超(黨政辦)
杜丹麗(黨建辦)
鮑曉明(綜治辦)
虞祝燕(社事辦)
倪曉介(經貿辦)
汪 涵(村鎮辦)
胡文達(漁農辦)
董 良(綜合安全管理中心)
朱永仕(東曉村)
蔣德云(黃石村)
夏海平(靈和村)
陸啟艦(晨港村)
殷飛明(興港村)
周松平(湖泥村)
支世舟(蝦峙派出所)
林韓立(蝦峙中心衛生院)
忻 濤(市場監督管理局蝦峙所)
毛紅霞(蝦峙學校)
曹寧潔(蝦峙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