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管委會文旅相關部門,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各文廣旅體企業:
現將《2020 年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根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切實做好公共文體場館、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娛樂場所、廣播電視、A 級旅游景區、星級(品質)飯店等場所的火災防控工作。
舟山市普陀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0年11月20日
2020 年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維護全區文廣旅體行業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根據《舟山市普陀區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2020年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舟普消安委〔2020〕7號)文件精神,決定自即日起至 2021 年 3 月,在全區文廣旅體行業系統集中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貫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貫穿到安全生產全過程,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和重大活動,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部門“三個必須”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精準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重點任務
(一)堅決遏制有影響火災事故發生
1.緊盯重點場所。組織對公共文體場館、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娛樂場所、A 級旅游景區、星級(品質)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規動火動焊、私拉亂接電線、占堵疏散通道、損壞消防設施等問題,落實嚴防嚴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緊盯重要節點。元旦、春節、元宵節前后,組織對節慶活動和公共文體場館、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娛樂場所、A級旅游景區、星級(品質)飯店等人流集中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全國、省、市“兩會”等重大活動期間,加強安全防范,舉辦節慶活動的組織對涉會場館及水電油氣等重要基礎設施場所開展排查檢查,加大社會面火災防控力度。
3.壓實主體責任。指導、督促文廣旅體企業重點圍繞引發火災的電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擴大和人員傷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開展“風險自知、安全自查、隱患自改”活動,主動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有效防范措施。
(二)全力預防“小火亡人”事故發生
1.加強火災隱患治理。組織對公共文體場館、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娛樂場所、廣播電視、A級旅游景區、星級(品質)飯店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整治違章搭建、違規操作、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員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問題。對存在嚴重隱患問題的,依法采取停產停業、停止使用、臨時查封等措施。
2.落實基層監管責任。冬春期間,針對公共文體場館、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娛樂場所、A級旅游景區、星級(品質)飯店等場所,各地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壓實鎮(街道)、管委會屬地管理責任、部門行業監管責任,鎮(街道)、管委會文旅相關部門要開展督查檢查。
3.強化宣傳發動。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新媒體網絡、宣傳大屏等載體普及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生活用火等引發火災。強化應急能力,文廣旅體企業要組織疏散演練,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持續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嚴格劃線規范管理。強化公共文體場館和星級(品質)飯店的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對未落實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場所,在2020年底完成。
2.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冬春期間,集中開展消防車通道障礙物集中清理行動。普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要與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建立完善聯合執法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印發方案、召開會議,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全國兩會結束)。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力度,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責任措施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1 年全國兩會結束至 3 月底)。認真總結工作,提煉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防控工作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部門、單位、企業要從立足“兩個大局”、堅持“兩個至上”、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區文廣旅體局成立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定期研究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實施項目化管理、清單式推進。各單位、企業要成立工作小組,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取得實效。
(二)堅持精準施策。各單位、企業要專題研判一次企業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勢,找準規律性、系統性風險,部署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局機關相關科室要每月組織研判火災形勢,結合冬防實際,提出日常管理、微型站使用、技防手段等改進企業消防工作的對策措施,及時報告區消安委辦公室,函告有關部門,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
(三)嚴格執法檢查。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部門間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聯合檢查、執法銜接、移交查辦等機制,加大冬春期間執法檢查力度,形成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合力。對發現企業承諾安全弄虛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風險隱患的,要用足用好執法手段,依法從嚴查處。對嚴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單”管理,實施聯合懲戒。
(四)嚴肅督導問責。加強文廣旅體行業系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監督,采取“四不兩直”明查暗訪方式開展督導檢查,統籌納入消防工作責任制考核內容。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時發出建議函、督辦單,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局機關相關科室、局屬各單位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動員部署及推進情況,請及時報送局機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