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區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依法統計依法治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中心工作任務,積極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工作,嚴格落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立足實際、服務大局,為統計數據準確反映普陀經濟社會發展態勢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扎實的法治保障。現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障依法治統工作
(一)提高政治意識,壓實依法行政責任。在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議法 2 次,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加強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精神,充分認識依法治統、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的重要性。堅持將法治工作作為全局重要工作進行部署,不斷增強依法統計意識。局領導班子定期聽取統計法治工作進展匯報,并研究部署下一階段法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強化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制度,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對統計工作的認識,增強統計法治意識。同時,嚴格按照統計法和統計制度開展統計調查,全面清理違背統計法的文件和做法,不斷強化統計機構依法治統的主體責任,一旦發現有“將統計局作為招商引資、經濟增長、民生改善和節能減排等考核責任單位”的行為,立即制止。
(三)配強執法隊伍,加強執法監管。進一步夯實統計法制機構建設,配齊配強統計執法隊伍,抽調三名擁有統計執法資格證書的業務骨干擔任區統計局統計稽查室副主任,進一步保障統計法治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二、依法治統、大力加強統計法治建設
(一)強化依法行政,營造良好法治氛圍。根據市統計局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法治工作的相關部署及要求,結全《法治普陀建設工作要點》和我局工作實際,制定下發《2020年全區統計法治工作要點》,統籌安排全區統計系統依法行政的工作要點和計劃,依法提高統計能力、數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把統計工作各個方面納入法治軌道,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化。認真履行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建立健全統計法治工作運行機制。嚴格按照統計法和統計制度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全力打造廉潔、誠信統計。
(二)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和違法懲戒力度。暢通統計舉報渠道,在浙江政務平臺上公布了統計違法舉報和監督投訴電話,凡有舉報必須核查和執法檢查;依托統計數據質量核查、飛行檢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線索,及時跟進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全面運行全省統一行政執法系統(掌上執法),推動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互聯網+信用監管”,全面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對已經查實的統計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2020年全年統計執法檢查中共執法檢查企業45家,行政處罰2家,罰款合計5361元。
(三)建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與法律咨詢制度。區統計局聘請浙江舟杰律師事務所陳哲律師作為局法律顧問,為區統計局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提供法律意見,促進依法辦事,防范法律風險。同時有效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把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文件精神落實到位。
(四)深化統計法治宣傳,拓展統計普法新渠道。根據《舟山市普陀區統計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并結合《普陀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進一步健全統計法治宣傳教育機制,著力構建社會大普法格局。一方面利用各類統計會議、數據核查、執法檢查以及鎮街統計巡查等機會對統計人員開展普法培訓,今年以來共計培訓33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以每年的9.20統計開放日、12.4法治宣傳日、12.8 統計法頒布紀念日等為契機,開展系列主題活動,通過廣場宣傳、知識競賽、統計微信等方式,開展“滲透式”普法宣傳,不斷增強社會公眾對統計法治的理解度與接受度。著力提高新時代全民普法的實效性和人民群眾對法治宣傳工作的滿意度,為高水平建設開放活力的幸福普陀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五)做好政務公開,增強工作透明度。深入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明確專人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制定好政務公開、信息保密、信息上網申報等工作制度,主動及時將工作動態、政策法規、統計公報等內容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治統。
三、存在問題
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統計法治意識淡薄,仍然是當前統計法治建設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我局對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的創新性不夠、辦法不多。
四、2021年重點工作
進一步提高認識、擺正態度。下一步將繼續抓好對習近平總書記有關統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國家、省統計局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的學習領會,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強化統計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全體統計人員的統計法律意識。
(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數據管控、數據核查和統計執法檢查制度,健全各項制度體系,從源頭上建立健全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工作機制。
(三)進一步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結合報表審核查詢、數據質量核查、統計巡查、雙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大執法檢查的頻率,促進統計執法檢查常態化、制度化。堅決摒棄執法檢查不到位、懲治統計造假力度不夠、問責不力等問題。
(四)進一步推進統計治法宣傳教育全覆蓋。明年是“八五”普法的開始之年,要在“七五”普法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創新普法形式,結合新興網絡媒體手段,廣泛開展宣傳教育,讓全社會都人人知法、懂法、守法,開創法治社會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