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我局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領域、重點工程、重點任務,結合我局實際,深入推進各項工作,進一步提高了機關干部職工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提高了排污企業單位污染防治意識和人民群眾的環保法治意識,有效推進生態環境領域依法行政工作。現將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安排
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確由局長任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日常具體工作由法規科牽頭實施。依托局工作例會等平臺,局主要負責人多次對法治建設工作進行了強調和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職工要樹牢“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時,下發了2020年法治建設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點,部署好2020年全局的法治建設和普法工作任務。
二、全面提高依法執政水平
一是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積極參加市司法局舉辦的案卷評審、市環保局組織的行政執法案卷交叉評審和全省組織的環境執法大練兵行政處罰案件評審,積極參加市局組織的執法業務培訓,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同時,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在局門戶網站、浙江政務服務網及時更新行政處罰結果、行政許可等信息。今年以來,我局未發生一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二是落實法律顧問制度。簽約一名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作為本局的法律顧問,法律顧問主要從事對環保專項執法和重點行政處罰案件提出法律工作意見,為一線執法人員提供專業的法律支撐;對環保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提出法律意見;對以我局或下屬單位名義簽訂的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提出法律審查意見;代理環保局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法律事務;指導處理涉及法律事務的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承擔環保局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的相關授課、講座任務。今年以來,法律顧問共開展相關工作7次。
三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我局作為市生態環境分局的派出機構,已不具有行政執法的主體資格。我局根據市局統一要求,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執行使用生態環境部、省廳、市局制定出臺的相關政策文件和執法監管平臺。
三、強化行政行為規范。
一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我分局作為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已不具有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的主體資格。今年以來,由我局代區委、區政府起草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共有2件,均依法依規報區司法局進行了審查。
二是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今年,列入我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共1項,為出臺《普陀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調整方案》。該事項經過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決策公布等環節,已于3月底完成。
三是加強合法性審查工作。行政處罰決定先經由法規科進行法治審查,再提交局案審小組集體審議決定。由我局代區委、區政府起草的規范性文件由法規科進行合法性前置審查,再提交區司法局審核。今年以來,已對28個行政處罰案件、2個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
四、用好多個平臺,全方位開展信息公開。
一是抓好門戶網站信息公開主陣地。依托普陀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環境保護”專欄,定期發布環保咨詢、生態創建、環境污染治理、環境監管與執法、行政許可、生態環境督察、應急管理等重點環境信息。
二是用好浙江政務服務網。按照權力事項“八統一”要求,積極做好“最多跑一次”等權力事項梳理和及時更新,發布事項信息和辦事指南,利用政務服務網平臺主動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雙隨機抽查情況和檢查結果等。
三是建好兩微平臺。通過舟山市普陀區生態環境政務微博、“普陀環保”微信及時發布政府信息和回應群眾訴求。
五、多措并舉,全面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一是加強法律知識宣貫。局領導堅持帶頭學法,組織局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5次。組織行政、參公人員參加全區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利用短信平臺,每周向全區300多企業推送一條新法條款,切實提高企業知法懂法水平。依托“一科室一主題”活動,每季度組織全局干部職工開展法律法規、文件政策等學習。
二是開展典型案例警示宣傳。依托普陀環保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展以案說法宣傳,利用典型環境違法案例作現身說教,對企業起到警示和震懾作用。在《企業與環保》期刊上曝光本區典型環境違法案例,切實加強對企業違法排污行為進行監督。
三是組織開展現場主題宣傳活動。結合5.22國際生物多樣性日、6.5環境日、8.15“兩山”理念提出十五周年紀念日等主題日,組織開展了6場現場宣傳活動,通過設置展板、發放宣傳手冊和宣傳品、志愿者活動、公眾開放日等形式,全面普及生態環保知識。
四是多載體并用加強普法宣傳。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舟山普陀環保微信公眾號、《今日普陀》、普陀電視臺等平臺,大力開展法治宣傳。今年還新開通了“舟山普陀生態環境”抖音官方公眾號和今日頭條自媒體平臺,拍攝制作了一批“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短視頻。今年以來,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已公開法治建設相關信息80余條,普陀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已累計推送普法信息35條,抖音官方公眾號已累計推送普法信息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