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陀區審計局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三個立”審計工作總要求,緊緊圍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扎實有序開展各項審計項目,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能,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審計保障。
一、圍繞六大要點,不斷提升審計監督成效
2020年,實施審計項目18項,查出主要問題金額23696萬元,審計發現非金額問題168個。移送有關部門處理事項6件,移送處理人員5人。審計后挽回(避免)損失845萬元。審計報告、審計專報被批示(采用)7篇;審計建議被采納73條;促進被審計單位制定、完善規章制度13項;提交審計信息97篇,被采用(批示)54篇;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10篇。1個審計項目獲省廳表彰,1個審計項目、報告、方案分別獲評市級優秀,2篇案例入選市級大數據審計優秀案例。
(一)政策審計關注熱點。實施全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關注財政資金、捐贈款物、重點保障企業貼息貸款是否全部及時用于疫情防控,發現捐贈資金使用率相對不高等4個問題,促進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規范整改使用31.48萬元。實施兩直資金專項審計,對新增財政資金籌集分配、撥付下達、管理使用及發揮績效情況和直達資金監控系統運行管理進行了全程跟蹤監督,促進資金高效使用及保障性政策落地見效。
(二)財政審計突出重點。實施財政同級審、部門預算執行專項審計調查和沈家門、展茅街道財政決算審計,聚焦政府過緊日子、財政資金績效等重點工作,創新大數據審計技術方法,建立數據分析與現場核查相互配合機制,扎實推進一級預算單位審計全覆蓋,反映了財政資金1362萬元未及時統籌盤活、專項資金520萬元未及時使用等47個問題,促進統籌使用結余資金1407.36萬元,收回自有資金480萬元,規范2家單位經營性收入納入年初預算,推動出臺全面落實預算績效管理行動計劃等2項制度辦法,財政同級審報告得到區人大常委會充分肯定。
(三)經責審計緊扣關鍵點。實施6家單位9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反映小額工程建設、編外用工、廣告經營管理不規范等63個問題,涉及金額1035.28萬元,促進領導干部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緊抓被審計單位內部管理薄弱關鍵環節,挖掘管理風險,出具審計移送4份,5人受誡勉談話等處理;出具審計決定2份,收回資金28.83萬元。加強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工作,推動6家單位11名領導干部落實離任交接。
(四)國企審計破解難點。實施全區部分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區交投集團資產負債損益審計,從資產處置、資金管理、成本費用控制、項目投資、內部控制5個方面反映國有企業運行過程中存在的35個問題。出具審計移送2份,收繳違規發放職稱費、應收利潤等9.3萬元,33萬元違規發放費用抵扣工資;推動改進業務車輛加油方式,年均可節約資金12萬元;通過審計專報專題反映國企轉制遺留房產管理存在的風險,得到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示,進一步推動了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促進企業完善管理制度。
(五)投資審計直擊風險點。實施百里濱海大道工程(普陀段)建設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展茅至東港公路工程預算執行審計、城北安置房工程跟蹤審計,緊扣征地拆遷、招投標、質量控制、損失浪費等風險點,累計審計相關建設資金19.59億元,發現未按規定辦理前期審批手續、渣土消納缺乏有效跟蹤管理等22個問題,揭示施工過程中管理不善造成浪費損失283.02萬元,督促被審計單位核減多計結算造價757萬元、罰沒監理費7萬元,進一步促進提升建設單位管理水平。
(六)內審指導彰顯亮點。深化內審工作三服務機制,制定內部審計聯系指導工作任務責任清單,實行對全區內審機構的切塊包干指導;組織研討村級換屆審計事項,促進規范村級換屆內部審計;推動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協作,加強實地指導,幫助提升審計成效,全年開展內審項目121個,提出審計建議297條,促進增收節支2937萬元。1名人員獲全國內審先進,4家機構和5名人員分獲省、市級內審先進,2個內審項目獲市級優秀,2篇內審論文、案例分獲省級優秀,內審指導工作持續走在全市前列。
此外,積極完成上級交辦各項工作。參與省廳有關縣市長經責審計及市局有關審計業務配合工作,11人次參加區委巡察等各項工作。
二、完善三項機制,努力提升審計工作效能
(一)抓質量,提升審計工作公信力。一是強化質量檢查,堅持質量立審“九項標準”不動搖,建立“交叉+普查+點評”的審計項目質量檢查機制。二是強化審理把關,落實審計項目審理制度和審計業務會議制度,進一步規范審計權力運行,防范審計風險。三是強化評優爭先,圍繞審計方案討論、現場核查、撤點檢查三個關鍵環節,對標“四評”標準,提高方案的操作性,報告的可讀性,優秀項目的可塑性。2020年1個審計項目獲省廳表彰,1個審計項目、報告、方案分別獲評市級優秀。
(二)抓整改,提升審計工作執行力。一是積極推動整改結果跟蹤檢查,深化整改掛銷號制度,推進被審計單位整改結果公開。二是實施審計整改聯席會議機制,專題召開區政府審計整改專題會議,制定審計整改清單,明確整改責任。三是實行人大常委會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督查機制,專題聽取審議政府和重點單位整改結果,實行整改結果滿意度測評。四是落實審計整改情況納入主體責任考核和綜合考評,年底向區綜合考評辦提交“重要負面問題清單”。通過四手齊抓,審計問題整改率有效提高。
(三)抓創新,增強審計發展驅動力。一是加強制度創新,切實履行好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完善審計委員會信息溝通機制,實行重大事項、重要問題專題報告,擴大審計影響力。二是加強組織創新,優化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工作,整合審計資源,推進“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一果多用”,提升審計效能。三是加強管理創新,啟用全區領導干部經責審計對象管理系統,與組織部門建立動態聯絡機制,實現信息化管理。四是加強技術創新,推進以“金審三期”為核心的審計信息化建設,9人獲省及省以上計算機審計中級資格,組建大數據審計團隊,加大大數據分析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領域審計應用,2篇案例獲評市優秀案例。
三、突出四個著力,夯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一)筑牢黨建陣地,著力提高政治站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強黨組中心組集中學習,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及省市審計委員會精神,切實履行好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深化“爭創文明審計組、爭當文明審計人”機關黨建品牌,在區直機關“三比一展”活動中被推薦為先進單位。
(二)強化組織領導,著力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班子自身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自覺執行重大事項報告、一把手簽字背書、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全年召開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17次。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及時傳達布置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的決策部署,加強學習,把握導向,把意識形態責任落到實處。落實落細主體責任,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審計業務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全年黨組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4次;制定“紀律教育潤我心”行動計劃;組織黨組成員和科室向黨組、紀檢組述廉2次;開展集中廉政談心談話2次、廉政專題活動12次、廉政風險排查5次。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連續三年考核優秀。
(三)加強內外聯控,著力深化清廉審計。強化紀審聯動,實施黨組、派駐紀檢組審計現場雙控機制,打造現場監督全覆蓋、審計環節全跟蹤“兩防線”,實現廉政風險和業務風險“雙把控”。強化自我約束,建立審計組臨時黨小組機制,嚴格執行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自覺接受派駐紀檢組和特約審計員監督,做到審計項目回訪檢查面達100%,有效防范審計風險。開展權力運行廉政風險排查,形成重要權力監督事項21項、風險源點47個、防控措施77條,進一步增強審計干部自律意識。認真落實“紀律教育潤我心”行動,“一把手上廉政黨課”、簽訂廉政責任書、傳達紀委案件通報、廉政講堂、廉政家書等系列活動貫穿始終,持續強化審計干部廉政免疫力。
(四)推動知行合一,著力強化干部作風。加強審計干部常態化教育,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等支部活動15次,開展各類專題學習10次,切實提升審計干部政治素養。加強干部管理,大力培養復合型審計人才,做好新老審計人員傳幫帶工作,認真參與各類業務培訓和評比活動,打造業務精通、本領高強、作風優良的高素質專業化審計隊伍。強化責任意識,壓實干部擔當。疫情期間全體審計干部堅守社區防控前線,8名局領導、中層干部駐企服務復工復產。全員積極參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到結對社區、兼合式黨支部、指定包干區塊開展工作。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進一步構建審計全覆蓋。切實履行好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強化與部門、單位之間橫向協作,構建政府審計、社會審計、內部審計“三位一體”審計工作格局。2021年計劃安排審計項目20個,涉及政策跟蹤、財政、經責、自然資源資產、國企、投資、行事社團等項目。
(二)進一步強化審計“兩統籌”。科學謀劃審計資源“兩統籌”,優化“主審+協審科室”審計模式,突出重點項目資源配置優勢,做好政策跟蹤、財政、經責及自然資源資產等不同類型審計項目的統籌融合,探索實現“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一果多用”,提升“兩統籌”水平。
(三)進一步提升審計質量。以爭創優秀審計項目為導向,加強審計現場質量風險控制,圍繞審計事項主要問題、主要矛盾,提升站位,找準切入點,審深審透。著力打造優秀項目、優秀報告,促進完善體制機制,加大審計移送力度,提高挽回損失金額。
(四)進一步推動審計成果運用。切實發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作用,及時報送報告、專報,供領導決策研判。加強審計結果向人大報告,促進人大對政府部門的監督力度。加大審計重要事項紀審共同研判,促進移送線索擲地有聲。優化經責審計針對性,為組織部門干部運用提供參考。
(五)進一步加大審計管理創新。實施審計項目創優、大數據計算機審計、審計科研、審計信息專報、內審督導等五個工作專班機制,深化經責審計對象管理系統應用,推動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制度化,加快推進國企審計的信息化建設,完善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事中監管評估和末期審計工作機制,探索外聘人員參與審計組織方式,優化審計課題研究組織方式,深化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同發展機制,推進審計工作的覆蓋面。
(六)進一步深化大數據審計應用。以“金審三期”建設為契機,深化科技強審工程,持續推進大數據分析平臺建設,構建審計對象數據庫,完善數據采集、報送機制,推進信息化管理。大力培養計算機審計人才團隊,探索開發可復制應用的審計分析程式,推動大數據審計普及化。
(七)進一步打造清廉審計機關。堅持把全面從嚴治黨與審計業務工作同安排、同推進、同落實,推動機關黨建與業務工作有機融合,做到“審計工作到哪里,黨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加強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加大廉政監督力度,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
(八)進一步優化審計隊伍建設。圍繞新時代審計工作新要求,加大對宏觀政策、信息化技術、法規制度等方面的培訓力度,加強與各級審計機關的交流,努力鍛造一支信念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審計干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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