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辦,相關單位:
現將普陀區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加強歲末年初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舟普消安委〔2021〕2號)轉發給你們。結合街道實際,經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研究,決定制定展茅街道歲末年初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安排表(見附件一),請相關單位認真抓好落實。
各村、各辦,相關部門請將展茅街道社會面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統計表(見附件二)于2月22日下午4時報至街道消防安全辦公室(聯系人:向澤超,聯系電話:620739)。
附件:1. 展茅街道歲末年初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安排表
2. 全區社會面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統計表
3. 普陀區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加強歲末年初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普陀區展茅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
2021年2月6日
附件1: 展茅街道歲末年初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安排表
| ||
排查整治檢查項目 | 負責單位 | 排查任務及方法 |
樓道集中清理行動 | 各行政村 | 對管轄區域內老舊小區、居住出租房屋,全面清理樓道內和上人屋面(平臺)堆放的雜物,發動群眾自覺清理在公共區域堆放的雜物和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現象,明確電瓶車兼職管理人,引導正確燃放煙花爆竹、生活用火。 |
小場所集中整治行動 | 市場所 綜合安全管理中心 | 對轄區內小旅館、小餐飲、香燭店、快遞店進行一次全面排查,采取逐家上門、逐戶排查、逐一督改、嚴查違規留宿住人現象。 |
特殊人群關愛行動 | 各行政村 | 結合春節慰問走訪,對老、弱、病、殘、孤、寡等特殊人群進行消防安全關懷工作。做好對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風險提示,重點提示不得臥床吸煙、不得在密閉空間烤火取暖、不應在睡眠時使用電熱毯和取暖器、注意點蠟燭點香祭祀安全等內容 |
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 | 城管中隊 | 對轄區內住宅小區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飛線充電”現象按照“三個決不能”(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要求,進行檢查整治。 |
生產加工類企業整治行動 | 綜合安全管理中心 | 對春節期間加班生產的生產加工類企業,廠房倉庫內違規住人、違規動火、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消防設施器材缺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實、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時拉動等突出問題的排查整治。 |
涉疫場所整治行動 | 經貿辦、社事辦 | 對涉疫衛生院、隔離場所,檢查整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無法及時開啟、管理人員未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組織疏散技能、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時拉動、消防設施器材缺損等突出問題。 |
文體體育場所和旅游景點消防安全管理 | 社事辦 經貿辦(旅游) | 對圖書館、學校、旅游景點等場所,排查整治消防設施器材缺損、違規用火用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管理人員未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滅火處置技能、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時拉動等突出問題。 |
附件2:
全區社會面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統計表
單位名稱 填報人及電話
(一)樓道集中清理行動 | ||||
落實樓道長 (名) | 走訪住宅 (棟) | 走訪出租房 (戶) | 清理隱患、雜物 (處) | 明確電瓶車兼職管理人員(名) |
(二)小場所集中整治行動 | ||||
排查餐飲場所 (個) | 排查旅館場所 (個) | 排查娛樂場所 (個) | 發現隱患 (處) | 移交問題 (個) |
(三)特殊人群關愛行動 | ||||
排查特殊人群 (戶) | 糾正不安全行為(起) | 落實看護照顧 (人) | 安裝感煙報警裝置(個) | |
(四)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 | ||||
排查集中停放、充電設施(處) | 新建集中停放、充電設施(處) | 督促物業、小區(個) | 糾治違規行為 (起) | |
(五)生產加工類企業整治行動 | ||||
檢查相關企業(家) | 發現隱患(處) | 整改隱患(處) | ||
(六)涉疫場所整治行動 | ||||
檢查涉疫場所(家) | 發現隱患(處) | 整改隱患(處) | ||
(七)文體體育場所和旅游景點消防安全管理 | ||||
檢查相關場所(家) | 發現隱患(處) | 整改隱患(處) | ||
備 注:1.此表于2021年2月22日前分別報街道消安委辦公室; 2.全科網格員應將排查整治情況及時錄入綜治網格平臺消防事件類“民情工單”。 |
附件3:
舟山市普陀區消防安全委員會
舟普消安委〔2021〕2號
舟山市普陀區消防安全委員會
關于切實加強歲末年初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功能區管委會,區屬各有關單位:
1月23日3時35分,金華市武義縣白姆鄉中宅村一民房發生火災,共造成4人死亡。該起火災發生在新年伊始、春節前夕,發生在省“兩會”即將召開之際,損失慘重,教訓深刻, 火災發生后,袁家軍書記批示:速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工作。鄭柵潔省長批示:查找事故原因源頭,吸取教訓,同時做好家屬安撫工作。高興夫副省長批示:請省消防救援總隊會同金華市查明火災原因,真正做到舉一反三。同時加強防火用火安全宣傳,減少火災事故。近期干旱較重易生火災,務必嚴防嚴控。該起火災突出暴露了農村地區消防安全監管機制不完善、基層消防救援力量和消防宣傳教育覆蓋不足等問題。入冬以來,受低溫冰凍天氣影響,生產生活用電用火達到高峰,各類隱患和致災因素累積疊加,我區已經進入火災高發時段。為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暨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化冬春火災防控專項工作,扭轉火災頻發勢頭,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群眾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新春佳節,區消防安全委員會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歲末年初社會面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穩定當前消防安全形勢。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嚴格落實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確保抓實社會面火災防控各項措施。要結合疫情防控等當前基層重點任務,發動行業部門和基層組織力量深入單位、社區排摸消防安全現狀,并緊盯居民樓道、沿街商鋪、特殊人群、電動自行車等火災隱患突出的場所(領域),集中精力開展一輪隱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開展樓道清理整治行動。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春節辭舊迎新的風俗習慣,針對高層住宅、老舊小區、居住出租房屋等開展樓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動,全面清理樓道內和上人屋面(平臺)堆放的雜物。要倡導群眾積極參與“三清三關”活動(即清走道、清陽臺、清廚房;關火源、關電源、關氣源),發動群眾自覺清理在公共區域堆放的雜物和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生活用火不慎等引火致災。要積極組織基層網格員、樓道長開展相關培訓,明確整治任務,落實整治要求,全面開展消防宣傳進家庭活動,以典型事故案例,向人民群眾講清樓道消防安全的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集中開展小場所消防整治行動。受疫情影響,各級倡導市民和務工人員在舟過年,預計今后一個時間段內小餐飲、小旅館、小娛樂等小場所經營興旺,各類致災因素極易新增疊加。各地要鞏固前期沿街商鋪消防安全整治成效,重點針對城郊結合部、農村等區域,發動鎮、街道、管委會牽頭組織公安、住建、市場監管、城管等力量,逐家上門、逐戶排查、逐一督改,杜絕違規留宿住人現象,確保小場所消防安全。對發現的小場所一般性消防安全問題,鼓勵基層發揮矛盾調解中心和網格員作用,及時進行自主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突出問題,各地要及時查處,加大執法力度,并納入消防行業信用監管。
四、集中開展特殊人群消防關愛行動。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地域治理特色和行業服務優勢,做好老、弱、病、殘、孤、寡等特殊人群消防安全工作,廣泛發動治安巡防員、平安志愿者、“東海漁嫂”等群防群治力量參與行動。要針對冬季火災規律特點,做好對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風險提示,重點提示不得臥床吸煙、不得在密閉空間烤火取暖、不應在睡眠時使用電熱毯和取暖器、注意點蠟燭點香祭祀安全等內容。要鼓勵在特殊人群的居住場所推廣應用聯網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將報警終端與特殊人群的親屬、監護人或網格員手機端相連,并逐步實現與社區微型消防站相連,實現一旦發生事故,能夠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搶救人員并撲救火災。
五、全面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門要推動在住宅小區、企業單位建設電動自行車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規范快遞、外賣企業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指導幫助社區、村(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要堅決執行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三個決不能”要求(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對檢查發現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飛線充電”的,須立即制止并組織清理。
六、加強生產加工類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相關部門要針對春節期間加班生產的生產加工類企業,開展在廠房倉庫內違規住人、違規動火、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消防設施器材缺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實、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時拉動等突出問題的排查整治。
七、加強涉疫場所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及相關部門要重點排查涉疫醫院、隔離場所,整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無法及時開啟、管理人員未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組織疏散技能、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時拉動、消防設施器材缺損等突出問題。
八、加強文體體育場所和旅游景點消防安全管理。相關部門要針對節日期間開放的圖書館、博物館、影劇院和體育場館、會堂以及旅游景點開展排查,重點整治消防設施器材缺損、違規用火用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管理人員未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滅火處置技能、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時拉動等突出問題。
各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見附件),請以鎮街道、管委會為單位于2月24日前分別報區消安委辦公室(聯系人:喬夢瑜,聯系電話:6202371,傳真:3808630)。
附件:全區社會面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統計表
舟山市普陀區消防安全委員會
2021年2月3日
附件:
全區社會面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統計表
單位名稱 填報人及電話
(一)樓道集中清理行動 | ||||
發動村(社) (個) | 落實樓道長 (名) | 走訪住宅 (棟) | 走訪出租房 (戶) | 清理隱患、雜物 (處) |
(二)小場所集中整治行動 | ||||
排查餐飲場所 (個) | 排查旅館場所 (個) | 排查娛樂場所 (個) | 發現隱患 (處) | 移交問題 (個) |
(三)特殊人群關愛行動 | ||||
發動基層力量 (人) | 排查特殊人群 (戶) | 糾正不安全行為(起) | 落實看護照顧 (人) | 安裝感煙報警裝置(個) |
50 | ||||
(四)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 | ||||
排查集中停放、充電設施(處) | 新建集中停放、充電設施(處) | 督促物業、小區(個) | 明確兼職管理人員(名) | 糾治違規行為 (起) |
(五)生產加工類企業整治行動 | ||||
檢查相關企業(家) | 發現隱患(處) | 整改隱患(處) | ||
(六)涉疫場所整治行動 | ||||
檢查涉疫場所(家) | 發現隱患(處) | 整改隱患(處) | ||
(七)文體體育場所和旅游景點消防安全管理 | ||||
檢查相關場所(家) | 發現隱患(處) | 整改隱患(處) | ||
3 | ||||
備 注:1.此表于2021年2月24日前分別報區消安委辦公室; 2.全科網格員應將排查整治情況及時錄入綜治網格平臺消防事件類“民情工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