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我局在區委區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審計工作會議精神,著力審計項目組織方式“兩統籌”,大力推進審計全覆蓋,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一、審計項目結構分析
上半年全局共開展審計項目13項,已完成8項,其中:財政審計2項、經濟責任審計1項、行事社團單位審計2項、國有企業審計1項、固定資產投資審計2項。
二、統計指標態勢分析
上半年共查出管理不規范問題金額7774萬元,發現非金額計量問題62個,提出審計建議24條,上報各類審計信息38篇,公開審計結果公告5篇。問題金額與非金額計量問題比去年同期增加較多,主要原因是審計內容拓展,計算機審計應用加強,審計資金量加大,同時由于審計關注點從財務逐步轉向業務,體制機制管理方面的問題增多。
三、主要工作特點和成效
(一)加強財政審計。完成2020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審計以及全區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發現部分支出科目執行與預算差異較大、公務車輛加油卡管理不規范、應繳財政款未及時繳入國庫等問題。一是聚焦促財政管理提質增效。聚焦預算績效管理、政府債券使用管理、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及“三公”經費,推動職能部門加強風險管控,加強編制工作組織管理,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二是大數據賦能推進全覆蓋。充分利用大數據審計手段,實現全區117家部門預算單位審計全覆蓋,重點單位抽查率提高到了41%。三是兩統籌提高審計效率。樹立財政審計“一盤棋”思想,在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項目中并行實施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并嵌套兩個省同步審計專題,同步完成上半年財政審計季的全部工作任務。
(二)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完成區檔案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區民政局、桃花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桃花鎮領導干部資源資產審計,發現資產出租出借、食堂財務報銷欠規范等問題。一是實行巡審聯動。及時對接區委巡察辦,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區委巡察工作同安排同推進,并專門派出3名審計人員配合區委巡察工作。二是開展離任交接。組織召開2021年度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會議,區委政法委、東港街道等10家單位離、接任領導參加交接,推動交接單位各項工作的連續性和可持續性。三是加強結果運用。組織召開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發揮平臺作用,完善協調配合機制、信息共享機制,提高審計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加強國有企業審計。完成海創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財務收支審計,重點關注公司財務狀況、園區企業管理、工程建設管理等方面情況,發現公司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存在個別合作協議執行偏差、園區企業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違規招投標問題。
(四)加強公共投資項目審計。完成魯家峙體育動力公園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和部分漁港改擴建工程實施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實施普陀水街項目跟蹤審計和A-05地塊安置房審計,發現工程無證開工、重復計算廁所裝修費、EPC工程用海論證不充分、重復支付疏浚物檢測費等問題。一是外部借力探索政府購買服務。向社會中介機構聘請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充實審計力量,4人次參與審計項目。二是內部加力強化重點工作審計。在增加投資審計項目數量的同時,在經責審計和國企審計中著重關注工程建設領域常見問題,推動領導干部規范權力運行。三是精準發力推進EPC工程審計。持續關注全區中心漁港建設項目,著力破解EPC工程審計變更、工程結算等難題。
(五)加強內部審計指導監督。一是制定指導監督要點。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內審工作要點,對全區內審督導工作作出計劃。二是加強聯系指導。按照內部審計聯系指導工作任務責任清單,班子成員帶班深入各內審機構開展實地指導。截至5月底,已走訪指導普陀農商行、六橫鎮等11家內審機構,組織推薦3家機構、4名人員、4個內審項目、2篇論文參與市級內審工作評優。三是推進內審機構建設。積極對接區城投集團,多次實地指導,推動其于5月設立了內審機構,并向市內審協會提交了入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