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殯葬領域改革,根據上級關于鞏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問題整治規范工作部署,管委會決定從2022年9月起至2023年12月底,在轄區內全面開展鞏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問題整治規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一切為了人民、緊緊依靠人民,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殯葬權益和合理殯葬需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定不移把“活人墓”等突出問題整治規范工作進行到底。結合目前開展的海島“青山白化”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推進殯葬領域專項治理,堅決制止“活人墓”等突出問題的增量、妥善化解“活人墓”等突出問題的存量,多措并舉、標本兼治,力爭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整治規范任務。
二、工作目標
按照依法依規、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積極穩妥的要求,結合當前六橫已經開展的“一沿三區”墳墓專項整治、惠民殯葬專項治理和提標增項擴面工程、殯葬業收費專項整治等工作,從嚴治理“活人墓”等突出問題。推動整治規范工作落實落細,在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的同時,推動六橫殯葬事業健康平穩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堅持摸清底數,堅決防止新增反彈。各村(居)要組織對是否有新增修建“活人墓”等情況查清底數,整治到位,對復查復核出的問題要統一編號、分類建檔。對新增修建“活人墓”的要進行公開曝光、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作出行政處罰,涉及黨員干部的要嚴肅問責。對苗頭性反彈的,要早預防、早制止、堅決剎住修建“活人墓”反彈歪風。
(二)堅持消存量遏增量并舉,堅決糾治殯葬領域亂象。對摸排出來的“活人墓”要掛牌整治、穩妥銷號。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帶頭開展“活人墓”、超標準墓等殯葬問題專項治治理。對違反耕地保護、規劃管理、生態環保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相關職能部門應當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的行政行為。對該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相關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治理工作任務重、進展緩慢的村(居),相關職能部門將進行專項督促指導,并予以通報。
(三)堅持殯葬移風易俗,提升群眾認同感。各村(居)要將“活人墓”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與推進殯葬領域移風易俗有效結合起來。要強化宣傳引導,把文明節儉治喪、節地生態安葬、文明低碳祭掃轉化為群眾的情感認同和行為習慣。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組織的作用,把文明殯葬納入村規民約、市民公約、村民自治規程,引導群眾自覺抵制修建“活人墓”等不良習俗,弘揚社會文明新風尚。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2022年10月底前)。各單位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活人墓”等突出問題整治方案,明確目標要求、主要任務、措施保障、責任單位、步驟時限等,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盡快組織實施。各村(居)要根據總體整治方案,因地制宜,實施“一村一策”,確保各項整治任務落實落細。
(二)全面摸排,穩妥推進(2022年10月上旬-12月底)。各單位要結合“兩路兩側‘青山白化’”專項整治、“小島你好”海島共富行動、“一沿三區”墳墓專項整治、老舊墓地改造等工作,有序推進整治工作。要依法依規推進整治,嚴禁簡單粗暴。要把整治的重點聚焦到“活人墓”等突出問題違法違規行為上來,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細致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建立問題清單,落實責任,明確整改方法和路徑,逐項整改。要總結借鑒以往整治工作成功經驗,妥善化解各類矛盾,解決好群眾合理利益訴求。
(三)督查指導,階段總結(2022年11月上旬-12月底)
管委會將會同相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對專項整治規范情況以及其他殯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實地督查和指導,確保專項整治行動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不搞變通、不打折扣。對發現的重大問題,特別是整治后又出現新問題或相關負面輿情的,將及時向管委會督查組反饋,確保2022年底基本完成“活人墓”等突出問題整治規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堅持穩中求進。要統籌協調開展專項整治規范工作。要堅持穩字當頭,既要態度堅決、依法整治,又要穩扎穩打、平穩有序。要做好相關政策宣傳解讀,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提前研判各種風險,擬定風險預案和應對措施,及時穩妥處置。
(二)壓實責任,完善工作機制。要建立溝通會商機制,著力推進整治工作,研究對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壓實“活人墓”所有者(使用者)治理的主體責任,壓實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文化和旅游等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壓實民政、公安、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綜合監管責任,壓實村(居)民委員會等屬地管理責任。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要追責問責。
(三)統籌兼顧,確保整治成效。要將“活人墓”整治與“住宅式”墓地、超標準墓、殯葬業價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設施建設經營、“兩路兩側‘青山白化’”等整治結合起來,在統籌兼顧中提升治理效果。要從嚴控制墓穴格位的預售(租),除可向高齡老人、危重病人預售(租)并確保自用外,必須憑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方可提供。對必須拆除的“活人墓”等違建墓地,要按照先處置黨員干部、再處置普通群眾的原則穩妥有序進行。要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治臺賬,落實屬地管理和監督責任,做到發現一起、整治一起、銷號一起,務求實效。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整治規范工作的正面引導、政策解讀和輿論導向,主動發聲,協調宣傳、網信等部門,加強輿情監測和引導處置,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要大力宣傳殯葬改革先進典型,引導群眾積極參與殯葬改革,樹立厚養禮葬、節地生態、移風易俗的殯葬改革新風尚,為整治規范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