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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我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國要求,緊扣我區“十四五”規劃要求和全面深化法治普陀建設部署,緊緊圍繞執法規范化建設,以教科書式執法創新活動和全警大練兵活動為載體,堅持管理精細化、執法智能化、辦案標準化、隊伍專業化,全方位推進法治建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現對照《2021年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分解》,簡述工作如下:
一、憲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
根據“憲法進萬家”和國家憲法日暨“憲法宣傳周”活動相關要求,結合我局法治宣傳教育的計劃,各部門結合治安巡查、社區警務、行政監管、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派出所消防監督等工作,進行了廣泛宣傳,在12月3日,第八個“國家憲法日”來臨之際,分局民警到臺門遠東齒輪有限公司開展“憲法宣傳周”活動,通過發放資料、宣講憲法知識等形式,引導企業員工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
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遵照《浙江省公安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和《舟山市公安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按時清理,及時報備。
三、政府職能轉變
設置證明和出具證明嚴格遵照公安部《關于不再要求提供有關規章設定證明事項和取消有關規范性文件設定證明事項的通知》、《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五個一律”工作規定》和舟山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通知》精神;行政許可事項嚴格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規定,無在清單外變相設置證明事項、行政許可事項。沒有無法定依據設置行政許可審批中介服務項目、收費。
深化行政審批改革,調整“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專班,2019年5月起,遵照浙江省公安廳關于貫徹執行《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的通知,取消了“出海船舶戶口簿核發、出海船民證核發、合資船船員登輪證核發、對臺勞務人員登輪作業證核發”等四項審批,統一改為備案,并明確了審批取消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工作措施。
行政審批中心公安窗口緊緊圍繞市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公安機關窗口服務職能,采取壓實窗口防疫、優化疫時服務方式、開啟服務綠色通道“三舉措”,落實各項風險管控制度,制定人流高峰應急預案,力推“延時服務”、“節假日輪班服務”、戶籍業務、證明出具“上門辦、網上辦”服務等便民舉措,周末安排值班人員辦理應急事項,實現公安窗口便民服務“不打烊”。7月以來,延時辦理、上門辦理、節假日辦理共計526件,非接觸辦理居住證、流口業務1652起,確保群眾辦事辦證有序安全。
? 全力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積極開展“無證明城市”建設工作,制定《普陀區公安分局“最多跑一次”工作規范》,規定了容缺受理制度并得到貫徹實施。由辦證窗口提供相應的資料補正承諾書和回執。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政務事項,辦證窗口先予受理和辦理;凡是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沒有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讓群眾提供。 在旅館業審批中,依照《浙江省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告知承諾審批試行辦法》規定,如申請人根據公安機關依法告知的審批條件、要求等事項,采取書面承諾的方式,保證其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有效,且有關設施設備符合許可條件要求。公安機關據此向申請人當場作出準予許可決定,制發特種行業許可證。
? ?四、行政決策
重大行政決策嚴格實行合法性審查。依規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無違約毀約重大行政合同情況。分局聘請了上海瀛泰(舟山)律師事務所律師虞軍軍為常年法律顧問。
? ?五、行政執法
行政執法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的程序規定,嚴格遵照《全省公安機關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嚴格落實審核工作責任主體。
分局建立《集體議案制度》、《案件審核審批工作規定》、《專兼職法制員工作職責》等法制審核工作制度,實行辦案單位法制員、辦案單位領導、分局法制審核員、分局法制審核部門領導、分局領導五級審核審批責任制,確保行政執法依法、公正。2021年分局裁決的行政案件798起,除了130起按快辦機制由辦案單位法制員審核外,其余668起全部經分局法制部門審核。
分局配備有執法記錄儀300套,一線執法民警、一線執法單位和執法相關單位均按需配備。監管場所、辦案場所、詢問室、受案接警室均安裝了視頻監控設備,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全程視音頻記錄。
分局包括所屬公安派出所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信息,均通過省公安廳執法辦案綜合應用系統推送,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其他行政執法決定在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分局執法人員的身份為人民警察,均持有執法證件“人民警察證”。全面落實執法輔助人員(輔警)管理制度,區委區政府辦印發《關于規范和加強全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分局制定了《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層級管理及薪酬管理暫行規定》、《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實施細則》等規定,并每季開展輔警隊伍建設督導通報。
? ?六、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今年分局經偵部門經辦經濟犯罪案件9起48人,涉4家民營企業,均依法辦理,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未造成影響。
? ?七、公安執法規范化
2021年分局繼續推進教科書式執法實踐活動,開展了全警實戰大練兵活動、執法規范化提升活動,深化“智慧法制”體系建設(推行可視化遠程取證、建立警務通移動辦案模式、推進政法一體化單軌制協同辦案),探索辦案管理中心建設,加強執法服務保障,執法規范化水平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在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評中名列前茅。
? ?八、法律援助和律師執業權益保障
分局積極落實二高三部《關于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的意見》,看守所為法律援助值班律師提供了必要的辦公場所和設施,保障生活服務。
遵照二高三部《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確保律師執業權利的實現,保障依法及時會見。在辦理案件中依法告知當事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于符合法律援助條件而沒有委托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及時告知當事人有權申請法律援助,并按照相關規定向法律援助機構轉交申請材料。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屬于依法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及時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移送審查起訴決定的,及時告知辯護律師。
? ?九、“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建設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解工作
今年以來,分局立足轄區實際,積極踐行為民服務理念,深化為民服務舉措,創新為民服務方式,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前移矛盾化解端口,延伸服務觸角,持續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推動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不斷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成效。
? ? ? ? (一)堅持源頭治理,做到“矛盾不上交”。一是優化勤務機制。依托“兩隊一室”工作架構,結合小長假、旅游旺季、魚汛季節、氣候現象等不同時空的治安特點,實行“魚汛警務”“大風警務”“旅游警務”等勤務機制。充分發揮情指中心、綜合指揮室統領作用,迅速調動鐵騎、接處警巡邏車等專職巡控力量,推動“三騎”深度融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控制局面,避免矛盾激化。二是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深化“警調銜接”“拘調銜接”“律師駐所”“司法確認”等矛盾糾紛化解模式,創新實施“民警村干部制”“駐企指導員”等機制,主動化解群眾矛盾糾紛。在5個派出所建立駐所調解室,擇優聘用人民調解員,其中沈家門所工作室已申報浙江品牌人民調解工作室。三是打造“離島警務”品牌。針對偏遠海島多、駐島警力少、離島管控難的實際,創新“離島警務”模式。在住人島嶼上物色責任心強、調解經驗豐富、具備法律知識的黨員群眾、村委干部及治安積極分子組成“離島管家”隊伍,充分發揮其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因時、因地、因人做好旅游消費糾紛、涉旅行業糾紛和小型土地糾紛等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 ? ? ? (二)堅持以防為主,做到“平安不出事”。一方面,推進海上聯勤警務站建設。打造全國首個“海上楓橋”流動警務站,強化涉海職能部門力量整合,共同開展涉海案事件處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漁民管理、安全防范宣傳、海上治安巡邏檢查等工作,努力實現“小事不離船、大事不出港、矛盾化解在海上”的目標。另一方面,筑牢智慧防控網絡。開展平安校園、平安單位、無案社區(村)等平安創建活動,推動區委將“降發案、壓警情、防風險”納入基層組織平安考核,統籌推進全區智能安防體系建設,通過車流、人流實時監控,發揮“警保聯盟”優勢,實現矛盾糾紛發現在早、化解在小,累計完成32個“智安小區”、34家“智安單位”、60家“智安校園”建設。
? ? ? ? (三)堅持便民利民,做到“服務不缺位”。一方面,入駐矛調分中心、微中心。基層所隊主動融入鄉鎮街道矛調中心、村(社)矛調微中心,做大做強社會矛盾糾紛化解“代銷點”,就地化解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上行。現已進駐鄉鎮街道矛調分中心7個,村、社矛調微中心94個,其中常駐8個,輪駐32個,隨駐61個,進駐率100%。另一方面,設立評理說事點。在15個偏遠住人海島專門設立評理說事點,積極吸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及社區中威望較高的老黨員、老干部、離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調解,全面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對接聯動的多元化化解體系。針對群眾不滿意現場調解的情況,社區民警及時做好登記,約定時間到警務站評理說事點,通過律師等專業人士點評調解,成功化解矛盾糾紛8起,真正做到“一條龍”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攬子”解決,有效防止矛盾升級。
? ?十、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一)加強以案釋法工作。貫徹《普陀區公安分局以案釋法工作規定》,積極編寫說法案例,積極踐行以案釋法,每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圍繞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問題進行釋法說理,并納入案件質量考評事項。2021年說理性行政處罰決定書1378份。
?(二)開展禁毒專項宣傳。今年以來,分局聚焦打造“無毒普陀、平安普陀、幸福普陀”目標,通過“協同化管控、全民化宣傳、貼心化幫扶”等舉措,全面筑牢禁毒防線,實現轄區吸毒人員“零增長”。通過進一步強化監管職能,監督寄遞企業嚴格落實“三項制度”,共發現打擊3起網絡郵包販毒案。聯合區衛健部門,對全區24家醫療機構開展了麻精藥品檢查,嚴防麻精藥品流失。與市場監管、文廣旅體等部門聯合,常態化對娛樂場所、賓館、出租房等場所進行明察暗訪,切實筑牢了禁毒“防火墻”。大力營造氛圍 全民化宣傳禁毒, 11月9日上午,在沈家門漁港,分局聯合東海漁嫂禁毒隊,組織了一場禁毒宣傳表演,通過簡短精煉有趣的語言,配合豐富的肢體動作,把禁毒知識和文藝表演結合起來,提升了宣傳效果。為了提升禁毒宣傳質效,分局有關部門還發動寄遞行業力量,開展“快遞小哥”流動禁毒宣傳活動,利用“快遞小哥”日常騎行路線覆蓋廣、流動性大等優勢,在送貨電動車上安裝禁毒宣傳牌,讓禁毒知識跟隨“快遞小哥”走街串巷,送到城區各個角落。此外,還以展茅街道東海漁嫂禁毒示范點為陣地,結合禁毒“六進”活動,圍繞青少年、漁船民、娛樂場所從業人員等重點群體,通過日常提醒、耐心幫教,提高群眾防毒拒毒意識;聯合各鎮、街道、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禁種鏟毒”工作,發動治安積極分子,建立線索舉報獎勵機制,共同說服教育種植者自覺鏟除毒品原植物罌粟,共同營造打擊毒品犯罪良好的社會氛圍。開展人文關懷 貼心化幫扶活動。會同鎮(街道)及東海漁嫂禁毒聯盟等單位、團隊,定期開展吸毒人員‘平安關愛’行動,利用端午、中秋等傳統佳節,走訪慰問轄區吸毒人員困難家庭;針對困難未就業人員,制定‘一人一策’幫教制度;聯合易制毒企業、保安公司、職業培訓學校,開展針對性培訓指導。今年以來,共組織開展各類暖心慰問50余人次,成功幫助10余人實現再就業。
?(三)加強對中小學生的法治宣傳教育。利用民警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的有利條件,每年對各中小學校至少進行1—2次的法治輔導講課。以學生集中報名、開學首日及新學期家長會為契機,針對校園盜竊、“校園貸”、電信網絡詐騙等集中高發的實際,總結提煉相關案例說法,結合設立宣傳牌、發放宣傳材料、開學典禮集中宣教、模擬情景訓練、新媒體發布等多種形式,集中向師生、家長傳授安全防范教育“開學第一課”,提高廣大師生的法治意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開展警營開放宣傳。定期舉行“警營開放日”“小記者進警營”“參觀社區安防體驗館”等活動,讓轄區師生及家長更加直觀地了解警務活動,增強法律意識。如11月24日,桃花派出所、桃花交警中隊聯合在桃花中心學校開展了“12.2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宣傳活動,現場通過視頻、實物展示以案說法、以圖說法,講述超速行駛、酒后駕車、騎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
?(四)精心組織“心防”(防通訊網絡詐騙)行動。今年以來,分局堅持“打防治并舉、以防為主、以打為要、以治為基”工作思路,著力構建“黨委政府領導、公安機關主導、多部門主管”的反詐工作格局,通過線上、線下“地毯式”“精準化”宣防模式,構筑一張精密宣防網,切實守牢群眾錢袋子。今年以來,電信網絡電詐發案同比下降35.5%。全力打造“心防”工程,依托心防工作專班,時刻緊盯全區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總體發案形勢,深入細致開展分析研判工作,針對易受騙群體、多發區域、高發時段等特點,通過入戶走訪、集中設攤、微信推送、宣講授課等網上網下方式,開展全方位、立體式地防電信網絡詐騙宣傳工作。頂層設計,依靠黨委政府,建立打擊治理通訊(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全區“反詐聯盟”。發揮93反詐專業隊宣傳作用,開展反詐大講堂宣傳,依托抖音、微信等新媒體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引導。在微信公眾號開設防騙專欄,每日更新詐騙手段及對應的防范技巧,每周專題發布電詐典型案例解析,發動全體民警、輔警及反詐志愿者積極點贊轉發,將防范宣傳拓展到朋友圈、親友圈。組建專業顧問團隊,開通抖音賬號,官方宣傳反詐知識。“心防365”反詐日歷海報、“反詐三句半”短視頻、反詐直播,充分利用本地媒體資源,在黃金時段播送反詐案例和公益宣傳廣告,揭露詐騙手段,傳授防范技巧,普及反詐知識。分局已建立“六級反詐微信群”209個,發展反詐社會宣講員145人,依托抖音“安安防騙所”和分局微信公眾號開展心防系列宣傳,落實企業走訪制度,組織“93”反詐專業隊進企業,開展“無詐企業?你我共建”活動,指導企業防詐宣傳隊如何開展反詐宣傳。針對大部分電信詐騙案件最終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完成的特點,對接金融單位指導推動“心防”工作。通過對銀行員工培訓“問、看、核對”識別發現和防范阻截電信詐騙標準化流程,筑牢大堂經理“首問”、保安“巡查”、柜面工作人員“核對”三道防線,守住臨柜防范詐騙關口。銀行建立可疑資金臨時止付機制,減少被騙損失。以金融網點銀行工作人員和臨柜保安為重點,招募反詐騙平安志愿者;在醒目位置張貼防范電信詐騙宣傳圖冊,擺放宣傳資料,并在ATM機逐一粘貼警示便利貼,營造“人人提醒、時時提防”的防騙氛圍。今年以來,銀行系統發揮自身優勢,切實守住反詐“最后一道防線”,聯動公安機關勸阻多名群眾轉賬匯款。此外,分局還根據預警信息與對象風險實際,按照“低危、中危、高危、緊急”進行分級分類,明確“短信、通話、見面、阻斷”工作步驟,實行快速聯動、同步處置工作流程,確保快速落地處置,實現“精準化狙擊”。通過三級勸阻機制,利用扁平化指揮,“點對點”高效反制,在見面勸阻的過程中,對發現的可疑APP、網址、電話、短信等進行登記,及時反饋反詐中心進行風險隱患排查,發現勸阻漏洞,形成工作閉環。今年來,共回訪勸阻群眾4500余人次,挽回經濟損失1000萬多元。除了宣傳勸阻,分局還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行為,破獲率同比上升129.2%,電詐人員打處數上升94.7%,追贓挽損總額是去年的3.9倍。
? ?十一、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情況
分局深入組織學習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黨委中心理論組學習計劃,列入分局各單位定期學習內容。 4月7日下午,分局在家黨委班子成員、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機關民警代表,各派出所、巡特警大隊、看守所主要負責人及民警代表在分局分會場、本部門分會場參加了市公安局舉辦的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講座(邀請浙江海洋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全永波作《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輔導講座)。9月29日下午,分局組織中層領導以上民警參加了公安部舉辦的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視頻講座。
踐行習近平以人民為中心,法治為人民服務的根本思想,研究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在執法實踐中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努力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把思想品德過硬,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資格的民警充實到法制審核部門,提高法制隊伍的整體法律素質。堅持公平正義,有案必立,有罪必究,違法必罰,以事實為依據,以程序為遵照,以基準為遵循,牢牢把握社會公平正義的法治價值追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每一件行政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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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
? ? ? ? ? ? ? ?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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