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信息公開總體情況
(一)加強主動公開。一是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認真做好環境質量信息公開工作。定期發布環境質量信息,主動回應群眾關切。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公開,及時公布了輻射事故的應急預案,依申請公開數據0件。二是及時公開權責清單。積極更新權力事項清單,發布事項信息和辦事指南。主動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雙隨機抽查情況和檢查結果等。公布行政處罰47件、環境信訪46件,71份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29份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全部上傳。三是做好環境審批信息公開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審批對環境評價審批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在線服務,并及時公示受理和審批項目,及時公開環評公示、受理信息、環評審批意見和審批結果。全年度及時公布環評公示及受理信息23條,公布環評審批意見和審批結果29條。四是加強生態環境工作宣傳,積極主動發布美麗簡報和工作動態。發布動態信息60條,示范創建3條,美麗簡報7期。
(二)加強政民互動。通過普陀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兩微平臺,及時向社會發布重點工作,采用多種方式解讀政策,力爭提高政策解讀可讀性和傳播力。
(三)加強平臺建設。一是優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以普陀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作為信息公開主陣地,定期發布環保咨詢、生態創建、環境污染治理、環境監管與執法、行政許可、應急管理等重點環境信息,方便社會公眾快速準確獲取所需信息。二是抓好政務新媒體平臺。通過兩微、抖音等平臺,及時發布政府信息和政策解讀,回應群眾相關訴求。
(四)加強組織領導。組織辦公室人員深入學習省局印發的關于落實《2021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責任分解,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加大公開力度,增強公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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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2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52 | ||
行政強制 | 2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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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3.其他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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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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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切實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做到應公開盡公開,但同時還存在公開時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公開格式有待進一步統一、公開字段有待進一步完善等問題。2022年,我局將圍繞政務公開工作補短提升,落實政務公開工作機制。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 2021年未收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