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關于印發《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
為認真做好臺汛期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安全管理,確保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安全度汛,現將《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工作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2日
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工作應急預案
為切實加強疫情形勢下無動力修造船舶的防臺風安全管理工作,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普陀區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舟山市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普陀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應急預案》和《舟山市普陀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專項工作指南》,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認真履行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管理工作職能,確保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工作依法、科學、有序、高效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區“三防”指揮部啟動防臺風應急響應時,區經信局根據《舟山市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普陀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應急預案》和《舟山市普陀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專項工作指南》工作要求,對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工作開展預防處置工作。
三、組織機構
在區經信局“三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設立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工作小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工業發展科。
組 長:魏江濤
副組長:周波、張淵
主要成員:繆岳洋、汪波、王宏宇、王嘉誠
四、工作重點
1.嚴格執行區“三防”指揮部和局“三防”工作領導小組的命令,及時做好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專項組組長單位工作;
2.及時準確統計匯總上報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情況;
3.督促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盡可能恢復在修船舶動力;
4.指導督促企業落實無動力修造船舶應急預案;
5.確保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監控信息平臺運行良好;
6.臺風過后做好災情匯總并上報區“三防”指揮部,指導企業恢復生產等工作。
五、應急響應
按照臺風影響范圍和程度,應急響應從低到高依次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四級。
——Ⅳ級(一般),市氣象臺發布預報:預計未來72小時內,臺風7級風圈將影響舟山,或近海熱帶低氣壓將對舟山造成影響,并可能有8級以上陣風影響。
——Ⅲ級(較大),市氣象臺發布預報:預計未來48小時內,臺風10級風圈影響舟山;或受臺風影響舟山實況已經出現9級陣風,并預計可能增強到10級以上。
——Ⅱ級(重大),市氣象臺發布預報:預計未來24小時內,舟山受到臺風10級風圈影響;或受臺風影響舟山實況已經出現10-11級陣風,并預計增強到12級以上;或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緊急警報。
——Ⅰ級(特別重大),市氣象臺發布預報:預計未來12小時內臺風將登陸或緊擦舟山,并伴有12級以上大風;或受臺風影響舟山實況已經出現風速45米/秒以上大風,并將持續。
(一)發布臺風警報工作內容和要求
1.工業發展科啟動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情況日報機制,掌握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準備情況,于每天中午12:00前(特殊情況除外)匯總情況報區“三防”指揮部、市經信局。
2.工業發展科部署企業做好水上無動力修造船舶“一船一儀”的準備工作。督促全區修造船企業調整生產計劃,盡力恢復在修船舶動力,并督促各鎮(街道)、管委會要求船企落實好防臺用拖輪、引航、浮筒和水上防臺的無動力修造船舶合理壓載等相關準備工作。
3.工業發展科指導督促技術支撐單位保障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監管信息平臺及船位儀的正常運行。
(二) Ⅳ級應急響應工作內容和要求
1.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工作小組及時研究部署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工作,履行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專項組組長單位工作職責。
2.工業發展科通過短信平臺及時向各鎮(街道)、管委會和相關單位、船舶修造企業通報臺風動向,并及時傳達區“三防”指揮部啟動防臺應急響應的通知;督促企業啟動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預案,落實各項防臺措施,盡可能恢復在修船舶動力,并對水上無動力修造船舶逐船安裝船位儀。
3.工業發展科利用無動力修造船舶監控信息平臺進行實時監控,核實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的數量、船型、船籍、噸位、北斗船位儀編碼、船上船員情況及防臺風措施落實情況。準確統計匯總上報全區船舶企業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準備落實情況,實行每日一報制,截至應急響應解除。每天中午12:00前(特殊情況除外)匯總情況報區“三防”指揮部、市經信局。
4.工業發展科根據無動力修造船舶不同狀況和所采取的措施,督促各鎮(街道)、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對沒有落實好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措施的企業進行督查,確保企業及時落實好防臺措施,并定時做好巡查工作。
5.工業發展科督促技術支撐單位檢測無動力修造船監管信息平臺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三)Ⅲ應急響應工作內容和要求
1.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工作小組就臺風發展趨勢進一步部署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工作。
2.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工作小組根據臺風動態情況,分別帶隊對重點區域和重點船企無動力修造船舶落實防臺準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其他局領導視工作需要陪同區領導開展防臺檢查。
3.辦公室根據防臺值班制度統籌安排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值班表,并落實相關車輛、應急燈、雨具及就餐等后勤保障;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值班室設在工業發展科,值班人員24小時在職在位,電話(傳真)3058351。
4.值班室運用短信平臺及時向各企業和相關部門傳達區“三防”指揮部防臺應急響應變化和各級做好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工作要求。
5.督促區屬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管委會進一步做好對所屬船舶企業防臺準備的檢查,確保水上無動力修造船舶“一船一儀”且船-儀對號,開展實時動態監控。
6.加強與應急管理、海事、港航等部門的聯系,全面掌握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工作落實情況。
(四)Ⅱ、Ⅰ級應急響應工作內容和要求
1.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工作小組成員全體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了解企業防臺工作情況,保持與有關部門、重點企業的聯系,進一步督促船企落實無動力修造船舶的防臺安全措施。
2.督促各鎮(街道)、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密切關注所屬無動力修造船舶的動態,根據區“三防”指揮部信息報送要求定時上報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情況。
3.工業發展科指導督促技術支撐單位確保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信息監控平臺全天候正常運行,值班人員實時監控無動力船舶的動態信息。
4.根據區“三防”指揮部防臺工作要求,督促船舶修造企業全面停止生產作業,撤離與防臺工作無關人員。
5.當接到企業出現險情等重大情況,協調市海上防臺應急綜合工作專家組緊急研判,研究對策措施,指導屬地政府和船企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向區“三防”指揮部報告,根據區“三防”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五)應急響應結束
1.通過短信平臺傳達區“三防”辦發布防臺風終止應急響應通知,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應急響應結束,了解災情并匯總上報。
2.總結評估防臺工作情況并報區“三防”指揮部,全面、客觀地總結應急處置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方案。
六、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區經信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值班制度
附件
區經信局無動力修造船舶防臺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職責
1.掌握臺風氣象信息,及時為領導小組提供臺風信息。
2.準確統計匯總全區無動力修造船舶數量、船型及防臺措施落實情況,及時向工作小組報告企業防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通過視頻巡查監控和北斗船位儀對無動力船舶進行實時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4.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保證防臺工作信息暢通,并做好值班記錄。
5.督促企業及時落實各項防臺措施。
6.完成領導小組交待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值班紀律
1.遵守值班紀律,準時到崗,不得遲到早退。
2.認真履行值班人員職責,值班人員通信設備24小時暢通,確保政令暢通。
3.嚴守值班崗位,不得無故擅離崗位,有急事需暫時離開,須經值班領導同意方可離開。
4.交接班時,雙方必須到值班崗位交接工作,交辦情況須詳盡清楚。
5.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完成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