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審計局:
你單位制發的《審計整改事項告知書》(舟普審整事告[2022]9號)已接收。局領導班子第一時間就“無違創建示范區專項經費用于部門日常開支”問題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現將整改結果報告如下:
一、原因分析
2021年1至10月,我局尚未收到區財政撥付的“無違創建示范區”專項經費。2021年11月,我局收到區財政撥入的“2021年無違創建示范區”專項經費后,實際發生與“無違創建示范區”相關的業務費共列支22.09萬元。同時,由于我局公用經費預算安排有缺口,故將報刊費、郵電費、茶葉及辦公用品等日常費用共計13.22萬元調整至該專項中列支,以平衡年度預算。上述問題,一方面反映我局對相關財經業務政策不熟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局與區財政部門溝通和部門預算精細化工作不夠。
二、整改措施
一是調整預算,糾正存在問題。加強對相關業務處室的財經政策宣講,保障專項經費專款專用,嚴禁超范圍列支專項經費。
二是加強溝通,做好預算精細化管理。 我局將加強各項經費開支規模的研判和預測,提升部門預算的科學精準度,并加強與區財政局的業務溝通,加強相關業務經費保障,提升部門預算執行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