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街道下屬各部門:
現將《2023年東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貫徹落實。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東港街道辦事處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東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營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推動平安東港建設邁向更高質量、更高水平,打造全國安全城鎮,根據《舟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專業委員關于公布2023年市級掛牌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鄉鎮(街道)和運輸企業的通知》(舟道安委〔2023〕1號),結合本街道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持續推進“黨政主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綜合治理格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現代化治理水平,確保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全力確保2023年東港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
二、組織領導
成立東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相關業務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有關單位、各村社負責人為成員,協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三、實施步驟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部署動員階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成員單位按照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制定任務清單,層層分解落實,確保責任到人。
(二)集中攻堅階段(4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方案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各項工作措施,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努力破解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難點問題。
(三)考核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由街道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牽頭,抽調相關成員單位人員,組織對攻堅行動成效進行綜合評估驗收,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綜治聯防鞏固提升行動。
1.深化群防體系構建。落實轄區道路風險評估,對交通秩序亂交通違法多的點段,投入力量加強管理,壓實責任,統籌推進,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細落地。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健全街道、村社二級交通安全管理體系。4月底前各村社組建由網格員、勸導員、黨員組成的村社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隊。責任單位: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各村社
2.推動機制常態運用。制定完善隱患排治機制、事故預警機制、常態宣教機制等,切實推動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各村社確保每月宣傳勸導、隱患排治、基礎排查等工作常態化開展,全力開展“無交通事故村社”創建活動。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定期通報任務完成情況,分層次、分階段推動攻堅任務的落實。牽頭單位:黨建工作辦公室,責任單位: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
3.壓實各級工作責任。健全考核和問責體系,落實領導小組監管、督考責任,街道紀工委牽頭持續開展專項督導行動,推動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按要求、按時完成。牽頭單位:黨建辦(紀工委),責任單位: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
(二)源頭風險防范提升行動。
4.加強工程運輸企業監管。督導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工程車動態監管,切實提高工程車駕駛員“知危險、會避險”能力,確保工程運輸車輛不發生亡人事故。街道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牽頭,召集交通、交警、城管,開展每月至少一天的路面聯合執法,加強重點車輛路面管控力度。牽頭單位: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經濟貿易發展辦公室、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東港綜合行政執法隊
(三)隱患排查治理提升行動。
5.開展隱患限期治理。配合區級相關部門推進道路隱患區級掛牌治理工作,確保按期銷號。以事故多發點段為重點全面排查道路隱患,根據轄區實際全面推進治理。排查村道臨水臨崖點段,切實推進生命防護工程建設。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隱患發現率治理率,規范非燈控路口標準化設置,新增興港大道海華北路路口、興港大道海珠北路路口兩處信號燈。責任單位: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
(四)社會協同共治提升行動。
6.交通違法大整治。繼續開展“一盔一帶”系列行動,完善電動車人臉識別違法查處機制,提高打擊率。切實提高轄區內學校家長、學生戴盔率,推動轄區企業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把牢門崗關,確保務工人員駕駛電動車戴牢安全頭盔。切實改變農村、城鄉結合部紅綠燈路口電動車守法率較低現狀,投入力量加強處罰、勸導,確保轄區電動車戴盔率達到90%以上。建立村社交通安全聯系制度,明確交警包干片區責任制度,由一名交警負責聯系一個村社,開展重點區域執勤管理,優化交通管理力量。責任單位: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經濟貿易發展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7.促進交通整治賦能增效。交警牽頭持續開展重點違法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酒駕毒駕、“兩非”、超載超限、開車打電話、實線變道、無牌無證駕駛、電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戴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結合交通管理減量控大工作,集中開展多批次酒駕、非機動車、貨車闖禁等重點違法行為整治,營造嚴管氛圍,在交警整治期間,街道、村社配合執勤勸導。牽頭單位: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責任單位:東港綜合行政執法隊、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各村社
(五)文明規矩意識提升行動。
8.強化重點人群、重點區域安全宣傳。充分發揮村社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隊、村社兼職宣傳員作用,依托教宣站、老年活動室、文化大禮堂、黨員活動室等,定期開展宣教活動,切實提升電動車駕駛人、老年人安全意識。持續開展“五進”宣傳活動,提高學生、新居民交通法治意識和安全意識,不斷提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傳的傳播力和影響力。責任單位:黨建工作辦公室、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各村社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要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擺到重要位置來抓。要將專項治理行動與重點工作統籌結合,堅持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加強資金投入,確保取得實效。
(二)切實提升協同配合。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要牽頭構建交通安全群防體系,街道各部門、各村社要配合開展宣傳教育、監管整治、專項督導等行動,推動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東港綜合行政執法隊等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擔當作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推進誰督導”的原則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重點違法整治等工作責任。
(三)切實強化督導落實。對事故防控突破指標、發生死亡交通事故、隱患治理未按時完成、工作被動應付、對領導指示批示落實整改不力等情形,將通過通報、約談、紀律處分等方式,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附件:1.東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
2.2023年東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清單
附件1:
東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曹 余(黨工委書記)
胡 潔(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孫 磊(黨工委副書記)
陳巧克(黨工委副書記)
江 峰(黨工委委員)
李正華(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陳旭東(黨工委委員、東港派出所所長)
張 煒(黨工委委員)
陸蔚蔚(人大工委副主任)
鐘 磊(辦事處副主任)
張 勇(辦事處副主任)
成 員:郭曉蕾(綜合信息指揮室副主任)
劉金雙(黨建工作辦公室)
胡立棟(黨建工作辦公室)
李 達(經濟貿易發展辦公室)
袁麒翔(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
徐偉東(應急管理辦公室)
武 斌(東港綜合行政執法隊)
顧增斌(東港交警中隊)
鮑毅杰(城北交警中隊)
張滿忠(南岙村)
劉海波(紅旗村)
王海輝(蘆花村)
翁舟波(塘頭村)
翁勤健(葫蘆村)
周位東(永興村)
顧永定(陳家后村)
黃詩然(安康社區)
陳燕君(蓮安社區)
翁琰碧(中昌社區)
賀 飛(靈秀社區)
趙幼玲(興普社區)
胡婷婷(和津社區)
劉淑妙(文康社區)
繆 樂(新北社區)
賀冬冬(蓮洋社區)
附件2:
2023年東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清單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
1 |
綜治聯防鞏固提升行動 | 深化群防體系構建 | 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健全街道、村社二級交通安全管理體系。 | 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各村社 | 3月31日前 | |
2 | 對轄區道路風險評估,對交通秩序亂,交通違法多的點段,投入力量加強管理。 | 3月31日前 | ||||
3 | 各村社組建由網格員、勸導員、黨員組成的村社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隊。 | 4月30日前 | ||||
4 | 推動機制常態運用 | 各村社確保每月宣傳勸導、隱患排治、基礎排查等工作常態開展,全力開展“無交通事故村社”創建活動。 | 黨建工作辦公室、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 |
常態化開展 | ||
5 | 壓實各級工作責任 | 持續開展專項督導行動,健全考核和問責體系,推動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按要求、按時完成。 | 黨建辦(紀工委)、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 | 3月31日前 | ||
6 | 源頭風險防范提升行動 |
加強工程運輸企業監管 | 督導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工程車駕駛員“知危險、會避險”能力,確保工程運輸車輛不發生亡人事故。 |
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經濟貿易發展辦公室、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東港綜合行政執法隊
| 常態化開展 | |
7 | 由街道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牽頭,召集交通、交警、城管每月開展至少一天的路面聯合執法,加強重點車輛路面管控力度。 | 每月開展 | ||||
8 |
隱患排查治理提升行動 |
開展隱患限期治理 | 配合區級相關部門推進道路隱患區級掛牌治理工作, 確保按期銷號。 |
東港交警中隊、 城北交警中隊 | 8月底 | |
9 | 全面排查道路隱患,重點突出事故多發點段,根據轄 區實際全面推進治理。 | 4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排查 并推動整改,6月底完成整改 | ||||
10 | 排查村道臨水臨崖點段,切實推進生命防護工程建設。 | 4月底完成排查,6月底完成整改 | ||||
11 |
社會協同共治提升行動 |
交通違法大整治 | 繼續開展“一盔一帶”系列行動,完善電動車人臉識別違法查處機制,提高打擊率。切實提高轄區內學校家長、學生的戴盔率,推動轄區企業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把牢門崗關,確保務工人員駕駛電動車戴牢安全頭盔。 | 東港交警中隊、 城北交警中隊、 經濟貿易發展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 常態化開展 | |
12 | 切實改變農村、城鄉結合部紅綠燈路口電動車守法率較低現狀,投入力量加強處罰、勸導,確保轄區電動車戴盔率達到90%以上。建立村社交通安全聯系制度,明確交警包干片區責任制度,由一名交警負責聯系一個村社,開展重點區域執勤管理,優化交通管理力量。 | 常態化開展 | ||||
13 |
促進交通整治賦能增效 |
持續開展重點違法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酒駕毒駕、“ 兩非”、超載超限、開車打電話,實線變道、無牌無證駕駛,電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戴頭盔等嚴重 交通違法行為。 | 東港交警中隊、城北交警中隊、東港綜合行政執法隊、城鄉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各村社 | 常態化開展 | ||
14 |
文明規矩意識提升行動 | 強化重點人群、重點區域安全宣傳 | 充分發揮村社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隊、村社兼職宣傳員,定期開展宣教活動,切實提升轄區群眾安全意識。 | 黨建工作辦公室、東港交警中隊、 城北交警中隊、 各村社 | 常態開展 | |
15 | 建立網格群,不斷提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傳的傳播力和影響力。 | 常態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