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前瞻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年修正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等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制定《桃花鎮2023年度安全生產執法計劃》
二、制訂依據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21]183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內容
將通過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有序實施,對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船舶修造等高危行業和旅游景區,酒店賓館,交通道路,水路客貨運等重點領域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完善并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排查和整改安全生產隱患,有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由舟山市普陀區桃花鎮人民政府負責解讀,具體聯系科室:平安法治辦公室,解讀人:鄭慧虺,聯系方式:0580-606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