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舟山市公安局護航舟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先行市實施方案》《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普陀實施方案(2021-2025年)》《關于全區政法機關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實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積極履行公安機關服務管理打擊職責使命,傾力保障我區“五大攻堅行動”落地推進,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全力護航普陀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區建設,制訂該實施意見。
二、起草過程
起草工作自2022年2月16日正式啟動,歷時半個月形成初稿,并在廣泛征求分局各部門及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最終成稿。過程中,分局主動與市局進行了交流對接,及時了解市局主要領導對此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市局起草情況,確保最終形成的實施意見具有可操作性、可借鑒性,也較貼合普陀公安實際、富有現代化警務特色。此外,分局還認真研究了近三年來國務院、省、市、區黨委政府及公安機關(包括江、浙、滬等周邊10余個地市縣局)關于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辦法近百件,進一步吃透上級文件精神,借鑒其他地市經驗做法,結合區情、局情實際及今年區委區政府“項目攻堅年”實施方案、“五大攻堅行動”重點目標任務,充分吸收并納入分局意見。最后,在區政府網站上公開征求社會大眾意見,進一步討論修改后報送司法局審核。
三、制定依據
1.《關于深入開展“三服務”活動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工作的通知》;
2.舟山市公安局 舟山市金融辦 舟山銀保監分局《關于印發“化解金融風險 護航經濟發展”打擊信用卡惡意透支犯罪活動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3.舟山市公安局關于印發《全市公安機關“服務企業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4.舟山市公安局關于建立集中服務市重大項目(企業)工作制度的通知;
5.普陀區委辦、區府辦《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四、主要內容
(一)總體目標。聚焦普陀“十四五”時期的發展定位,結合區黨代會、“兩會”提出的我區今后五年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立足公安職能,重點圍繞高端人才引進、油氣能源產業、數字政府建設、法治普陀建設、公共服務樣板區建設等關鍵詞,研究提出關于制度重塑、數字賦能、服務提質、法治建設等相關服務保障舉措。
(二)意見內容。具體分為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四個部分,共17條工作措施,分別涉及優化監督審批流程4條(推出公安行政審批預辦指導服務、為遠洋中外船員提供出入境便利、實行企業監督檢查“一件事”、保障小型易制毒化學品企業零星采購)、提供助企便利服務7條(加強疫情防控服務保障、優化外籍人才服務舉措、提供重大項目交通管理“進企服務”、推出反恐防范清單式服務、開辟為企服務信息陣地、提供漁都紅警“巡回服務”、拓展公安自助服務圈)、打防涉企犯罪2條(嚴打招投標領域犯罪、指導提升企業人員防詐能力)、規范涉企案件辦理4條(落實涉企“首錯免罰”制度、依法從快落實信用修復、推行涉企案件快辦機制、暢通涉企執法投訴渠道)。
五、施行時間
《全區公安機關優化營商環境助力自貿先行區建設實施意見》自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
六、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
聯系方式:0580-366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