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局機關有關科室、區屬各建筑業企業、各工程項目部:
為切實加強我區房屋市政工程在極端天氣條件下安全生產風險防控能力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部關于印發《舟山市應對極端 天氣災害(臺風洪澇)“五停 ”工作指導意見(試行)》、《舟山市住 房和城鄉建設局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現將《房屋市政工程應對極端天氣災害(臺風洪澇)停工工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指引或方案預案。
房屋市政工程應對極端天氣災害(臺風洪澇)
停工工作指引(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房屋市政工程在極端天氣條件下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工作,有效提升我區建筑工程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根據 《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部關于印發《舟山市應對極端 天氣災害(臺風洪澇)“五停 ”工作指導意見(試行)》、《舟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適用范圍
普陀區域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遭遇臺風、暴雨等極端天氣,應當遵守本工作指引的停工停產工作安排。本指引所指極端天氣的主要指標包括極端天氣氣象災害橙色、紅色預警等,防汛防臺Ⅲ級、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二、工作原則
以“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實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任務。
三、職責分工
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極端天氣防控總牽頭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極端天氣防控工作指揮、協調和保障等事項;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編制極端天氣防控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極端天氣防控各項工作;監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現場極端天氣防控工作方案,開展檢查并提出建議。建設主管部門對房屋市政工程極端天氣安全防控實施行業管理,及時督促指導在建工程的停工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停工標準及應急措施
(一)氣象部門發布極端天氣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1.發布橙色預警:在建工程做好停工準備,組織排查并整改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根據施工實際和現場安全生產條件,視情停止有關施工工序或停工。建設主管部門對各在建工程相關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發布紅色預警:在建工程高空作業、室外作業等危險區域作業應全部停工,如遇雷雨大風,在建工程全面停止作業。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應急避險和人員撤離工作,如危及人身安全的果斷組織人員轉移撤離。建設主管部門對各在建工程相關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二)防指啟動防汛防臺應急響應
1.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1 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主持部署Ⅲ級應急響應的相關工作,通知建筑工地全體人員進入應急狀態,相關崗位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密切關注臺風走向和趨勢信息,實行 24 小時值班制度。
1.2 在建工程做好停工準備。臨江臨水、易淹易澇、深基坑、高邊坡、水上作業點、隧道、上跨或臨近既有道路等危險區域作業人員應停止施工活動。組織排查并整改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重點檢查腳手架等各類附著物、懸掛物的拉結點、緊固點,塔機的錨固和限位裝置,工地圍墻、基坑溝槽支護等,加固工地的臨時工棚、起重設備、基坑、腳手架、建筑模板等設施設備。
1.3 根據建設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填報防汛防臺信息,及時更新工地人員情況、工地停工情況、設施設備加固情況等信息;
1.4 相關企業救援搶險隊伍進入戒備狀態,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1.5 建設主管部門對各在建工程停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 行檢查,聯系屬地街道(鄉鎮),對人員轉移安置點的位置、安全情況、物資儲備情況等進行再次確認。視情提前轉移低洼地帶等易受風暴、地質災害侵襲的施工場所相關人員至安全地帶。
2.啟動防汛防臺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2.1 在建工地一律停工,確認隱患整改與設備設施加固工作完成情況,如發現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安全隱患要第一時間向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報告,在確保過程安全的前提下按要求予以處置。安全隱患無法有效消除的,及時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2.2 全力做好工地臨時工棚內人員轉移安置工作,并積極保障本工地人員轉移安置點的各項生活保障措施,有效防范轉移人員在極端天氣警報解除前擅自離開安置點;
2.3 根據建設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填報防汛防臺信息,及時更新人員轉移情況、工地受災情況等信息;
2.4 相關企業搶險隊伍進入臨戰狀態,在指定地點集結待命;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2.5 建設主管部門對各在建工程停工和人員轉移情況進行 檢查,在可能發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臺風等緊急情況時,對經勸仍拒絕轉移的工人,在屬地政府指令下實施強制轉移。配合做好人員轉移安置點秩序維護。加強督促檢查,在轉移指令解除前,被轉移工人不得返崗。
五、復工措施
在極端天氣結束后恢復施工之前,各工程必須逐個環節、逐個部位對施工現場和臨時板房進行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確保不留隱患。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工程復工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
六、應急預案及應急救援培訓
各在建工地項目部應根據本規程要求,結合工程實際,及時制定和修編應對極端天氣停工安排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培訓,定期開展防汛防臺防暴雨應急救援演練,進一步提高施工從業人員的防災抗災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遇極端天氣時能迅速有效開展各項工作。建設主管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完善工作方案預案,并督促指導相關企業開展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