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屬各科室、各社區: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的規定,我鎮對近三年(截至2023年4月30日)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審核,決定繼續有效6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普陀山鎮繼續有效文件目錄表
舟山市普陀區普陀山鎮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普陀山鎮繼續有效文件目錄表
序號 | 文號 | 題目 |
1 | 普鎮政〔2021〕12號 | 關于印發《普陀山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 |
2 | 普鎮政〔2021〕43號 | 關于印發《普陀山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
3 | 普鎮政〔2022〕6號 | 關于印發《普陀山鎮經濟合作社集體經濟組織“三資”及財務管理若干制度(試行)》的通知 |
4 | 普鎮政〔2022〕7號 | 關于印發《普陀山鎮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自行組織發包管理辦法》的通知 |
5 | 普鎮政〔2022〕20號 | 關于調整《非普陀山籍學生入學(園)管理意見》的通知 |
6 | 普鎮政〔2022〕35號 | 關于印發《普陀山鎮社區環境全域提升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