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稱 |
普陀區教育局 |
機構地址 |
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 昌正街169號 商務中心2號樓5層510室 |
聯系方式 |
0580-3050384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夏季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機構職能 |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教育系統法制建設。 (二)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政策研究,擬訂或制定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并組織實施。按管理權限和國家及省定標準,審核、審批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培訓機構設置和調整。統籌管理全區各類教育事業,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區中小學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以及全區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四)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并監督使用情況,指導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六)負責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全區中小學校本教材審查和使用管理。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學籍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所屬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負責全區中小學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管理全區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承擔區高校招生委員會委托的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承擔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領導小組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審核工作。 (八)指導全區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九)負責全區教師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全區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全區教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參與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 (十)承擔上級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布置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鎮政府(街道)和學校(幼兒園)的教育督導評估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檢測等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學校黨建工作和市委關于建設“清廉新區”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區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深入推進全區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推進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堅持以群眾視角設計教育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強全區中小學校本教材的使用管理,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強化教育督導職責,強化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強化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不斷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貫徹執行到位。 |
索引號 | 11330903002639289R/2023-145429 | 公開日期 | 2023-02-09 |
發布機構 | 區教育局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機構概況 | 主題分類 | 教育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
統一編號 | ? | ? |
普陀區教育局機構概況
發布日期:2023-07-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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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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