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陀區商務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區政府辦政務公開科的有力指導下,緊緊圍繞商務中心工作,強化重點領域公開,不斷提升政策發布、解讀、回應質量,及時準確公布政務信息,不斷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掌上普陀等渠道平臺主動向社會公開商務工作方面的信息50余條,其中政務公開平臺信息共計40條,包括商務動態28條,通知公告9條,政策法規3條。
從政策發布看,發布《“菜籃子”供應店建設管理考核實施方案 》,切實加強我區“菜籃子”工程建設,滿足城鄉居民對“菜籃子”產品的消費需求。發布《“菜籃子”流通環節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推進我區“菜籃子”民生工程建設,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重磅發布“地瓜經濟”配套政策,推動“地瓜經濟”提能升級“一號開放工程”重大決策部署落地。
從活動發布看,通過“掌上普陀”區級融媒體平臺發布“東海不夜城·浙里有普陀”惠民消費季系列活動,重點圍繞零售百貨、家電、汽車等領域發放了消費券和購車補貼,給廣大市民送去實實在在的實惠。累計發放5輪購車補貼,參與人數1514個,點擊量近4萬,累計發放6輪消費券,參與人數172467個,核銷率在80%左右,帶動消費4.5億元以上,打響“浙里來消費”品牌。
全年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未發生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及行政復議案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31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2.重復申請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
(七)總計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雖然我局在政務公開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務公開執行情況有了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
(一)連續性還不夠。部分信息公開不完善、不及時,時效性、連續性還須進一步提高。
(二)精準度還不夠。對部分子欄目的評測要點把握不透、領悟不深,主動公開內容的準確性、公開量、公開面、公開形式、公開深度等方面距離上級要求仍有差距。
(三)創新性還不夠。主要是涉及政策解讀方面,形式不夠豐富,回應方式單一。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務實的作風,扎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扎實推進聯絡員機制。推行聯絡員工作模式,強化內設機構信息發布的主體責任意識,確保每個科室有一名經辦人員,保證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時性。二是積極參加培訓工作。充分利用區委、區政府和市局政務公開業務培訓班的機會,提高政策把握、測評要點和回應引導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公開的全面性。三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開各項制度。對涉及公眾關心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應該公開的及時公開,同時有區別地抓好對內與對外公開,提高公開針對性、實效性。創新工作方式,使政務公開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 ?本單位本年度無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情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