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稱 |
區統計局 |
機構地址 |
舟山市普陀區東港商務中心三號樓東5樓 |
聯系方式 |
0580-3802016 |
辦公時間 |
工作日夏令時:8:30-12:00,14:30-17:30;冬令時:8:30-12:00,14:00-17:00 |
機構職能 |
工作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規劃,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開展地區生產總值核算。 (三)組織開展普查。牽頭組織人口、經濟和漁農業等重大的國情國力、區情區力的普查和大型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區第一、二、三產業以及能源、環境、投資、科技、社會、人口、勞動和就業、消費等統計調查。 (五)執行國家統計標準。依法審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負責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開展社會經濟發展綜合評價和民生民意調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指導各鎮(街道)、管委會和各部門的統計信息計算機網絡建設和數據庫建設。 (九)負責統計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開展全區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十)組織指導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培訓,配合做好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索引號 | 11330903002639350J/2024-140052 | 公開日期 | 2024-11-21 |
發布機構 | 區統計局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機構概況 | 主題分類 | 統計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
統一編號 | ? | ? |
舟山市普陀區統計局機關概況
發布日期:2024-11-21?
16:26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區統計局
打印此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