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普陀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舟普政發〔2019〕26號)和《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報送2024年度普陀區重大行政決策建議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我鎮于2024年4月2日公布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根據年度工作任務變更等實際情況確需調整決策事項目錄,我鎮決定取消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甬舟水務一體化寧波六橫引水工程”,不再將該事項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今后根據工作實際,若有調整或新增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我鎮將及時編制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