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因上位文件尚未印發,決定推遲 2024 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推進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下步將根據上位文件和程序要求繼續推進相關工作。
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普陀綜合事務中心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關于推遲實施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推進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