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337號)、《普陀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舟普政發〔2019〕26號)等要求,現將《普陀區司法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該目錄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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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區司法局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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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決策事項名稱 | 法律政策依據 | 程序要求 | 完成時間 |
1 | 《普陀區加快推進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2.《浙江省司法廳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司〔2018〕56 號) 3.《舟山市加快推進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舟司(2023]2號) | R?公眾參與 □ 專家論證 □ 風險評估 R?合法性審查 R?集體討論決定 | ?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