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中辦發〔2012〕2號)、《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浙江省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實施辦法》(浙委辦發[2019]53號)、《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涉眾型重大政策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工作指引〉的通知》(廳字〔2021〕25號)等文件要求,現對《舟山市普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決策事項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進行公示,廣泛征求公眾對該決策事項的意見和建議。
一、決策事項概況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普陀分局組織開展了《舟山市普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規劃公示稿可在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bigguide.cn/art/2024/4/10/art_1423569_58981264.html)進行查閱?,F對《總體規劃》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二、征求公眾意見
《舟山市普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由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普陀分局委托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開展,為保證公眾知情權,廣泛聽取和收集項目相關利益群體意見,本決策相關個人、群體、企事業單位對本項目有任何問題、意見和建議,公示期間,可以采取打電話、發郵件等方式向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進行反饋。
三、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有:
(1)您對《舟山市普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編制內容有什么意見、建議。
(2)您認為《舟山市普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對自身利益有哪些影響。
(3)您認為《舟山市普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對當地社會及經濟發展有哪些影響。
(4)您對《舟山市普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態度。
(5)您認為《舟山市普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主要風險因素、影響程度和風險防范化解措施有哪些。
四、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方式一:掃描[問卷二維碼]提交意見
方式二:郵件或信件反饋
評估實施主體: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舟山市普陀區臨城街道定沈路620號2301室-2302室
聯系人:樂瀚嬌 聯系電話:13758136186 聯系郵箱:1137488230@qq.com
請在郵件標題或信封封面上標注“舟山市普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見建議”字樣,并附上姓名、聯系方式等。
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普陀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