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休閑漁業是在保護海洋漁業捕撈資源、攻堅“減船轉產”的大背景下孕育興起的產業。隨著大眾對休閑旅游需求的升級,普陀依靠得天獨厚的海洋資源和景觀資源,面向游客進行體驗性捕撈等活動的休閑漁業近幾年熱度見漲。普陀休閑漁業的發展促進了漁民轉產轉業,帶動了區域相關產業的發展,2018年舟山市出臺《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休閑漁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舟政辦發[2018]3號),提出加快規劃引領、促進轉型發展、健全管理體系等要求。2023年2月舟山市海洋漁業局出臺《舟山市休閑漁業船舶管理暫行規定》在原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休閑漁船船舶及船員管理、休閑漁船經營及安全管理的有關事項。但是目前相關的安全制度規范、檢查標準、管理措施主要是針對休閑漁船個體,尚無成體系、成規范化的針對休閑漁業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近年來隨著普陀區休閑漁業發展,客流量增加,休閑漁業領域的安全事件也時有發生,因此制定《舟山市普陀區休閑漁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試行)》勢在必行,既是完善休閑漁業管理體系的迫切需求,也是推進休閑漁業產業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和推進海島漁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舉措。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落實省、市、區人民政府有關加強旅游安全生產工作精神,避免和減少休閑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旅游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結合我區實際,我局擬制定《舟山市普陀區休閑漁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試行)》。
二、文件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休閑漁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舟政辦發[2018]3號)文件;《浙江省漁港漁業船舶管理條例》《舟山市休閑漁業船舶管理暫行規定》。
三、文件的主要內容
《舟山市普陀區休閑漁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了休閑漁業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投入保障制度以及相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經營規范的落實要求,明確了安全培訓、安全會議、隱患排查和應急救援制度的要求。本制度擬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一年。
四、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舟山市普陀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解讀人:樂思妤 行業管理服務科科長
電話:0580—3805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