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科室、下屬事業單位、下屬國有、集體企業、白沙港村:
為進一步加強管委會招標投標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現將新修訂的《白沙島管理委員會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舟山市普陀區白沙島管理委員會
2024年1月10日
白沙島管理委員會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加強廉政建設,提高經濟效益,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參照招投標相關規定及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在本行政區域內進行的建設工程項目、貨物、采購、公有資產公共資源出租(出讓)的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監督管理。
第三條 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和破壞招標投標活動,不得將必須進行招標發包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五條 管委會招投標中心為招標投標管理的議事、協調及招標方式審批機構,負責領導和協調管委會招標投標工作。
第六條 管委會招投標中心承擔本行政區域招標投標的日常工作,并為招標投標活動提供平臺。
第二章 招標范圍和標準
第七條 管委會本級、下屬事業單位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含)以上60萬元(不含)以下的建設工程,10萬元(含)以上30萬元(不含)以下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貨物)采購,10萬元(含)以上30萬元(不含)以下的與建設工程相關的服務采購,公有資產公共資源出租(出讓)等項目,必須進管委會招投標中心招標。屬于政府采購的貨物與服務類項目的,按照《普陀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錄及標準執行》。涉及國有資產中的固定資產轉讓和股權轉讓的,參照《舟山市普陀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普黨政辦〔2016〕2號)、《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舟普政辦〔2019〕31號)文件實施,其它資產處置及其它形式處置資產的,可參照實施。
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含)以上60萬(不含)以下的建設工程,10萬元(含)以上30萬元(不含)以下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貨物)采購,10萬元(含)以上30萬元(不含)以下與建設工程相關的服務采購,公有資產公共資源出租(出讓)等項目,必須進管委會招投標中心招標。單項年度交易額底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漁農村產權交易項目,進區公有資產交易中心統一交易。
管委會下屬國有、集體企業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含)以上60萬(不含)以下的建設工程,5萬元(含)以上30萬元(不含)以下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貨物)采購,5萬元(含)以上30萬元(不含)以下與建設工程相關的服務采購,公有資產公共資源出租(出讓)等項目,必須進管委會招投標中心招標。
第八條 最高限額標準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進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普陀區分中心招標,未達到國家規定必須招標限額標準的,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進管委會招投標中心的,須報區審批服務與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審招辦)審批。
第九條 在規定的限額標準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材料(貨物)、服務采購,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邀請招標或直接發包的、公有資產公共資源需協議出租(出讓)的,須經管委會招投標領導小組審批同意。
第三章 招投標程序
第十條 在進行各項招標投標活動中,根據招標項目的金額、性質,可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方式進行。
第十一條 招標人向管委會招投標中心提出招標申請及委托,并提交招標初步方案,管委會招投標中心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建設工程項目類招標,業主單位應提供《廉政保證書》、須提供第三方預算編制單位出具的工程造價咨詢報告書或招標控制價(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提供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等;采購項目類招標,業主應提供采購產品的品名、技術資料、數量、規格、型號及預算方案等;公有資產公共資源出租(出讓)的招標項目,須在合同到期1-2個月前進入招標程序,提供房產證明、前期承租人《告知書》、原《合同》、標的物概況、底價等。
村、經濟合作社招標項目,除上述各類資料外,還需提供村兩委班子會議紀要和村民代表大會會議紀要。
第十二條 招標公告由管委會招投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在管委會政府網站或政府公告公示欄、業主單位的公告欄、人群聚集點等地點發布,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3日,截止日為節假日時將順延至工作日。
第十三條 管委會招投標中心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2.投標人須知;3.評標辦法;4.合同條款及格式;5.投標文件格式;6.其它相關資料(建設工程項目需預算書或招標控制價、圖紙;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提供工程量清單)。
第十四條 管委會招投標中心在規定的時間內發售招標文件(控制價、編制說明、圖紙等),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的數額及方式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繳納投標保證金。
第十五條 投標人在開標時出具匯款單或收款部門開出的
相關收據。
第十六條 采用綜合評估法或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項目評標由評標小組負責。評標小組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業人員組成,成員人數一般為三人(含三人)以上單數。
第十七條 管委會招投標中心在投標截止時間內收取投標文件,并做好簽收記錄,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及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拒收。
第十八條 管委會招投標中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開標。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和監督人員參加開標并簽到。
第十九條 招標文件采用的評標標準和辦法主要有三種:
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隨機抽取法,或者參照上級部門出具的簡易招投標文件。
第二十條 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小組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小組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標準進行價格折算,按照經評審的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隨機抽取法:建設工程項目招標前根據招標人預算編制組織招標人、預算專家、管委會招投標中心等若干人共同商定,并確定合理的下浮區間。招標人可以在招標公告公示前在下浮區間內直接確定一個下浮率,為中標下浮率。也可以在開標現場在下浮區間內隨機抽取一個下浮率,為中標下浮率。確定的下浮率或下浮區間須在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明確。
中標候選人的確定:由招標人對投標人進行排序,每個號碼代表一個單位,并當眾公布,然后隨機抽取二個號碼,第一抽取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依次類推。
采用隨機抽取法的項目可由招標人或者管委會招投標中心工作人員按招標文件要求對中標候選人提交的投標資料進行符合性審查,符合性審查未通過的,應當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
第二十三條 評標小組根據招標文件所列的評標標準和辦法進行評標,確定一至三名中標候選人并排列順序。評標結束后,評標小組須提出完整的書面評標報告,經所有評標小組成員及監督員簽字后,方為有效。
第二十四條 宣布評標結果,發布中標候選人信息。中標公示期應不少于1日。公示無異議,確定中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并開具進場交易確認單。
第二十五條 招標人根據評標小組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的排列順序確定中標人。當確定的中標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標單位可以依序確定其他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并報管委會招投標中心備案。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第二十七條 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收取投標保證金的,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 投標人符合簡易公開招標文件要求,且報名達到2人(含)以上的即可以參加招標。邀請招標必須達到3人(含)以上。
第二十九條 管委會招投標中心對整個開標過程做好記錄,管委會招投標監督小組應監督開標全過程。資料歸檔應當實行一標一宗,以備查用。
第四章 招投標監督
第三十條 管委會招標投標監督小組負責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受理招標投標過程中的各類質疑、投訴,進行調查與處理,涉及違法違規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一條 管委會招投標監督小組應對各類招標投標活動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三十二條 招投標活動實施廉政準入制度,按照有關招標投標市場廉政準入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招標工作人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有關部門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招標人對招標項目故意隱瞞,大標小招,肢解工程,規避招標,擅自發包,嚴重違反招投標有關法律規定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查處,并對相關負責人給予處理。
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肢解發包、規避招標行為:
1.招標人將應當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標段),未經審批采用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方式進行發包的;
2.應當納入施工總承包招標的專項工程,未納入且違規采用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方式進行發包的;
3.不合理劃分工程建設項目標段,并以標段金額低于必須招標規定標準為由采用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方式進行發包的;
4.因故意漏項或人為調低工程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使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必須招標規定標準,且在采取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方式確定承包單位后,又通過工程變更等方式調整項目預算,使工程結算價高于必須招標規定標準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五章 標后監管
第三十五條 各項目實施部門(單位)應當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履行監管職責,要嚴格控制設計變更和現場鑒證,做到程序規范、公平公開。凡因監管不力,造成國家集體經濟損失或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由有關部門查處。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1月10日起開始實施,原《白沙島管理委員會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白管會[2022]1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