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鎮授予“榮譽島民”稱號辦法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鼓勵廣大駐島官兵為我鎮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發揮積極作用,營造全社會尊崇軍人的良好氛圍,結合實際,正式啟動了《桃花鎮授予“榮譽島民”稱號辦法實施細則》起草制訂工作。
二、制訂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桃花鎮授予“榮譽島民”稱號辦法實施細則》共1頁10條,該細則主要圍繞“榮譽島民”的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相關方面進行了規定,明確“榮譽島民”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本鎮重大慶典活動,舉辦單位應視情況邀請榮譽島民參加;(二)榮譽島民就業創業免費入駐“普陀軍創園”給予優先考慮,享受創業補貼、融資支持等優惠政策;(三)榮譽島民憑榮譽島民證書免費游覽鎮內四大景區;(四)榮譽島民享受本鎮范圍內涵蓋住宿、餐飲等行業的崇軍商家提供的消費優惠;(五)榮譽島民每年享受一次來桃船票減免。同時也明確了撤銷稱號的若干情形。
四、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由舟山市普陀區桃花鎮人民政府負責解讀,具體聯系科室:桃花鎮人民武裝部,解讀人:李興才,聯系方式:0580-60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