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率先在全省將“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社會治理領域延伸,創新建立集矛盾化解、信息指揮、訴訟服務于一體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2023年,迭代升級陸上的“普陀模式”,成立海上融治理中心,著力打造矛盾糾紛化解海島新“楓”景。近三年累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8萬余件,累計調處重特大疑難復雜案件和群體性案件237件,矛盾糾紛化解率從86.3%提高到95.5%。普陀社會治理模式獲評全國社會治理創新十佳案例,寫入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并登上《人民日報》頭版。2023年,沈家門街道海上矛盾糾紛化解“四步”工作法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受到習近平總書記親切會見。
1.突出縱向標準化,推動矛盾化解體系向基層高效延伸
一是區級提質增效。出臺《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最多跑一地”工作規范》,圍繞風險防控、矛盾化解、信息處置三大核心,狠抓一窗受理、一網打通、一站服務三大機制,統籌力、協同力、執行力不斷提升。
二是鎮級融合作戰。在持續提升區級中心實戰能力的基礎上,把區級中心建設模式不斷向鎮(街道)延伸,通過標準化建設,將綜治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和四平臺綜合指揮室三合一,不斷完善優化矛盾化解、量化事件處置、細化風險評估三大標準,落實10個鎮街中心全部實體化運作、融合式作戰。
三是村級集成服務。整合村級調解力量,打造窗口式接待、一站式服務的村級中心85個,推進“上下聯通最敏捷、問題解決最快捷、人民群眾最便捷”的三級矛調中心全覆蓋。
2.突出橫向聯動化,搭建涉海企業糾紛化解服務陣地
一是多部門入駐。由寧波海事法院自貿區法庭、區海洋經濟發展局、區社會治理中心三家單位成建制入駐,并聯合省、市、區各涉海涉漁單位和行業協會共同打造實體化運作的海上融治理中心,自成立以來已調處各類糾紛160余起,涉及金額約6900萬元。
二是配強專業力量。在涉海企業密集的商務大樓專設500平方米辦公場所,配備海事法官3名、海事法庭特邀調解員6名、法援團隊1支、仲裁隊伍1支,探索建立訴訟、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海事商事爭端多元化解決平臺。
三是創新區域特色“一類事”場景改革重塑。結合普陀區域特色產業發展,創新謀劃海商事糾紛預防化解 “一類事”場景,聚焦解決涉海企業船舶碰撞、人損、物料備品合同等各類海商事矛盾糾紛,為企業提供集成化、定制化、套餐式的衍生法治增值服務,滿足企業差異化法治需求,建立可反饋、可檢驗、可評價的海商事糾紛預防化解法律服務閉環管理機制。
3.突出多元智治化,促進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以專業化調解為基礎。制定出臺《關于加強新時代調解工作推進矛盾糾紛化解“最多跑一地”的若干意見》《專職人民調解員選聘管理辦法》等,在各鎮街配齊配強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在條件成熟、矛盾較多的村社試行專職人民調解員制度,將調解員統一納入網格團隊,通過“學技能學智能”“問題互排矛盾互化”“比能力比實績”等措施,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糾紛的專業能力水平。
二是以社會化調解為補充。遴選入駐社會組織41家,成立實體化運行的“東海漁嫂”參與社會治理指導中心,圍繞縣域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主線,暢通矛調中心與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中心的雙向聯動機制,通過政府引導、政策扶持、專群結合,扶持培育和發展壯大“東海漁嫂”、平安志愿者、群防群治隊伍、新居民服務團隊等一批社會治理類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加入到調解工作中來,持續推動社會化程度提質拓面。
三是以數字化調解為突破。堅持數智賦能,進一步健全完善社會治理指揮平臺,實現與平安網格系統、基層治理四平臺和智慧城管平臺等數據互通,形成公共信息庫、基礎人口庫、行業數據庫、專項資源庫“四庫合一”的社會治理數據庫,以“一應用、多主題、多專題”為理念,實現全域感知、風險隱患、指揮調度、AR實景等主題功能。持續推廣ODR、云視訊接訪代辦視頻、普陀社會治理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推動矛盾糾紛“線上調、掌上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