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區屬功能區管委會,區局各科室、隊、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通知》精神,細化落實各項具體內容,進一步推進我區統計工作提標提質提效。根據統計法律、法規及《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浙江省統計局系統數據質量管控規則》及各項專業制度最新規定,對2019年印發的《舟山市普陀區統計局系統數據質量管控規則》進行修訂完善。現將《舟山市普陀區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2024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原《舟山市普陀區統計局系統數據質量管控規則》不再執行。
舟山市普陀區統計局
2024年4月24日
舟山市普陀區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2024修訂版)
Ⅰ 一套表軟件平臺質量管控辦法
一、制度設計環節
區局業務科室在制度設計前必須向區局設計管理負責科室提出申請,待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制度再設計工作。禁止未經許可在一套表軟件上變更上級下發的調查制度、擴大調查范圍或新建調查制度。制度設計過程中,應首先使用系統已有的指標、分組、填報目錄等基礎元數據。當已有的基礎元數據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新建本級基礎元數據,并在元數據名稱前加上地區名稱標識。定義審核公式時,審核錯誤說明描述應清晰準確,便于填報用戶理解和定位錯誤數據項。制度設計完成后,必須經專業業務人員測試通過后方可發布到生產環境。
二、數據采集環節
實行統計中介代理機構代理業務備案制度。嚴格管理統計代理機構代理企業一套表網上填報工作,凡調查對象委托統計中介代理機構代理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事務必須簽訂書面委托協議,報區統計局備案。統計代理機構編制的統計報表需經委托方審核、蓋章確認后利用委托方的網絡環境按時上報統計報表,并接受上級政府統計機構的業務管理和檢查指導。
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實行數字證書進行用戶身份認證制度。調查單位填報報表前均須先下載并安裝CA身份認證用戶證書、修改初始密碼后,方可進行報表填報操作。
為準確進行統計數據填報,統計調查對象要建立健全企業原始記錄、統計憑證及統計臺賬(包括電子臺賬)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制度,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人員應對其審核、簽署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調查對象要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時限進行網上填報(或通過政府統計機構認可的其它采集方式),保證原始數據真實可靠,并即時進行數據審核,包括本表、跨表審核,以及本期、跨期(本年上期、上年同期)審核。調查對象向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提交數據后,要及時查看反饋的驗收結果,如有差錯按要求修改或填寫查詢說明并重新上報。
各級統計機構要注重采集過程的高效性和有序性,合理規劃不同報表的上報時間和頻率。通過軟件系統及時監控數據上報情況,并對已上報數據的審核和驗收情況進行反饋,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數據的調查對象進行催報。
三、業務處理環節
統計機構在保持處理過程的高效性和有序性上注重信息安全,合理規劃業務處理管控機制,實行統計業務處理過程可監管可審計。嚴格處理過程痕跡管理、嚴格業務操作合法合規。業務處理人員采取實名賬戶,保留聯系信息,嚴格防止業務處理賬戶丟失外泄,如發生因賬戶保管不當導致數據泄露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業務處理過程強化痕跡管理,充分利用痕跡數據審計核查,防止數據非法修改,痕跡信息提取和搜集的相關信息為賬戶管理提供線索,通過核查鑒別賬戶使用人,及時收回和廢止空余業務處理賬戶,強化處理賬戶交接管理,重要的業務操作應授權操作管理。
Ⅱ GDP核算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GDP總量核算基礎數據與統一核算GDP數據。
(二)內容:地區所生產的全部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價值。
(三)指標:GDP。
(四)時期:季度和年度。
二、質量管控辦法
(一)基礎數據搜集與審核
1.相關專業在接到市統計局核定反饋的全區主要指標數據后,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對GDP相關且涉及統一核算的主要指標數據進行評估認定。
對相關主要指標進行審核:
(1)農業主要指標:農林牧漁業現價增加值增速、可比價增加值增長速度。
基本要求:農林牧漁業現價增加值增速、可比價增加值增長速度與市統計局核定的全區數據一致。
(2)工業主要指標:規模以上采礦業可比價增加值增長速度、規模以上制造業可比價增加值增長速度、規模以上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規模以上金屬制品修理業可比價增加值增長速度、規模以下工業可比價增加值增長速度。
基本要求:規模以上(規模以下)工業現價增加值、可比價增加值增長速度與市統計局核定的全區數據一致。
(3)建筑業主要指標: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增長速度、建筑業總產值增長速度。
基本要求: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增長速度、建筑業總產值增長速度與市統計局核定的全區數據一致。
(4)房地產業主要指標:商品房銷售面積增長速度。
基本要求:商品房銷售面積增長速度與市統計局核定的全區數據一致。
(5)服務業主要指標:批發、零售業商品銷售額及其增長速度;住宿、餐飲業營業額及其增長速度;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營業收入增長速度及類增加值增長速度;互聯網和相關服務以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增長速度及類增加值增長速度,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規模以上其他運輸相關行業營業收入增長速度。
基本要求:批發、零售業商品銷售額及其增長速度,住宿、餐飲業營業額及其增長速度與市統計局核定的全區數據一致。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營業收入及類增加值、互聯網和相關服務以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及類增加值、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規模以上其他運輸相關行業營業收入增長速度與市統計局核定的全區數據一致。
(6)勞動工資主要指標:房地產業從業人員工資總額、其它營利性服務業和非營利性服務業的工資總額增長速度。
基本要求:房地產業、其它營利性服務和非營利性服務業的從業人員工資總額增長速度與市統計局核定的全區數據一致。
2.相關專業將評估認定的涉及統一核算的主要指標數據,連同市統計局專業處反饋涉及GDP核算的全區主要指標數據,報送綜合核算科。
3.涉及GDP核算所需的其他基礎數據,由綜合核算科直接向有關部門搜集。
4.涉及GDP核算所需的價格指數,由市統計局綜合核算處提供。
5.綜合核算科將季度GDP核算方法及核算工作需要,按相應專業提出具體數據提供要求,相關專業應當及時予以提供。
(二)數據反饋發布
區統計局發布本區GDP相關數據不早于市統計局發布時間。
區統計局可以依據市統計局核定反饋數據,內部使用本區數據。在市統計局發布全市GDP相關數據前,不得對外直接和間接提供本區和其他縣(區)的GDP及相關數據。
Ⅲ 農業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各級統計機構農業統計。
(二)內容:統計范圍為各種經濟類型、各個系統的全部農林牧漁業生產及非農領域附屬的農林牧漁業生產活動。
(三)指標:農林牧漁業產品產量、農林牧漁業產值及增速等指標。
(四)時期:季報和年報數據。
二、數據采集
農林牧漁業產值(現價、可比價)及農林牧漁業產值可比價增幅由農產品產量、農產品價格、農產品價格縮減指數核算取得。
(一)農產品產量:各地農產品產量須采用方法制度規定的法定數據。要求以抽樣調查定案的數據,必須以抽樣調查數定案。
(二)農產品價格:原則上采用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的農產品生產價格綜合表中的數據,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表中沒有列出的農產品,可從本地統計調查系統價格調查樣本點、農業生產主管部門、物價部門、當地農產品初級市場(鄉鎮級及以下)等渠道采集農民出售農產品的價格數據。
(三)農產品價格縮減指數:原則上采用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的農產品生產價格指數綜合表中的縮減指數。
三、數據審核
按照“下管一級”的原則,區統計局負責審核各鎮(街道)、管委會,各鎮(街道)、管委會負責審核村級數據。隨報隨審,發現問題逐級反饋核實查詢,并據實修正。對不認真審核、核實、查詢,要提出警告,仍不履行職責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農產品產量
審核數據來源是否符合規定,區級定案數與全區各鎮(街道、管委會)的產量匯總數是否保持一致。
(二)農產品價格
1.檢查價格的變動趨勢是否與全省平均價格及變動趨勢基本保持一致。
2.審核價格與周邊同類型地區的價格水平及變動趨勢是否基本保持一致。要求大宗農產品價格與全省及周邊地區的價格水平原則上在20%的范圍內波動。大宗農產品包括:小麥、水稻、油菜籽、花生、蔬菜、中藥材、水果、生豬、家禽、禽蛋、蠶繭、水產品等。其他農產品的價格必須反映當地實際。
3.審核價格是否與當地農業、物價等部門掌握的價格水平及變動趨勢基本保持一致。
4.審核各地價格是否與農村住戶調查中農民出售農產品價格水平及變動趨勢基本保持一致。
(三)農產品價格縮減指數
1.審核各地使用的農林牧漁業分類農產品價格縮減指數與全省差異性。原則上要求各地使用的價格縮減指數與全省在趨勢基本保持一致。
2.審核各地使用的農林牧漁業分類農產品價格縮減指數與周邊區縣的差異性。原則上要求同類型區縣縮減指數基本接近。
四、數據評估
區、鎮(街道、管委會)要按照農業統計數據下管一級的工作要求,對農林牧漁業相關數據分別按季度和年度進行質量控制,確保農林牧漁業相關數據符合實際。
(一)從主要指標數據的變化進行評估。早稻、晚稻、蔬菜、中藥材、花卉苗木、果用瓜、生豬、家禽、水產品產量等主要指標,與上年同期的比較情況。同時,應考慮到數據的季節性因素。對數據變動以圖表形式進行比較,并分析原因。
(二)從各地實施的農業經濟形勢、社會發展、扶農幫農等政策對農業的影響進行評估。根據實際情況,了解當地實施的社會政策,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非糧化、非農化”整治等,以及各地政府開展的長期或短期的扶農幫農政策,因地制宜,詳細分析。
(三)從與部門數據、歷史數據的比較進行評估。
(四)對基層的調研工作成果也作為評估數據質量的重要依據。
五、質量核查
強化農業調研,真正深入基層,實地了解農業和農村發展趨勢。指導基層農村統計人員使用電子臺賬進行產量統計,確保源頭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在季度末,及時開展季度農業生產情況調研工作。
(一)核查農林牧漁業產品產量數據。以抽樣調查定案的數據,必須使用抽樣調查數;采用部門數據的,要與部門數據一致。核查產量的增減變化是否符合各地實際,并抽取部分鄉鎮進行實地核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詢,查找原因。
(二)核查農、林、牧、漁及服務業各行業產值、可比價增幅是否能夠準確地描述各地生產發展規模、發展速度的實際情況。
(三)核查農、林、牧、漁及服務業各行業產值、可比價增幅與價格指數之間是否相匹配。
(四)核查農、林、牧、漁及服務業各行業產值、可比價增幅是否與當期農林牧漁業全部產品產量、生產者價格等相關指標變化趨勢相協調。
Ⅳ 規模以上工業統計數據質量管控流程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各級統計機構工業統計。
(二)內容:規模以上工業生產、經營情況。
(三)指標:規模以上工業統計涉及的所有指標,重點為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及增長速度、營業收入及增長速度、利潤總額及增長速度。
(四)時期:月報、季報和年報數據。
二、數據采集
(一)單位認定
1.根據國家統計局相關制度要求,達到相應標準確定的月報、季報和年報填報單位。
2.“新開工”、“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退出的原單位”、“單位名稱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變更”、“規下升規上”的工業法人單位,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時間和流程逐級進行審核申報確認。
3.上級法人單位在外省的產業活動單位,申請視同法人單位納入統計的,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時間和流程逐級進行審核申報確認。
(二)數據上報
1.各級統計機構要督促統計調查對象建立健全統計調查對象原始記錄、統計憑證及統計臺賬(包括電子臺賬)的建立、審核、使用、交接、歸檔制度。督促統計調查對象做好基礎資料整理,包括產品生產、銷售記錄(產量、銷量、銷售價格、入庫單、出庫單)、會計報表和憑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工業總產值計算表等一系列基礎資料。
2.各級統計機構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督促統計調查對象數據填報人員、審核人員應對其填報、審核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3.統計調查對象在浙江省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網上填報數據。實行統計中介代理機構代理業務的按國家統計局和省統計局相關規定執行。
三、數據審核匯總
(一)數據審核驗收要求
1.及時查看采集進度,查看本級管轄的未提交或未報送調查對象,并進行催報,確保其在規定時間內按工業制度方法要求認真填報報表,指標填報準確、完整。
2.在本級驗收節點時間之前,即報即審,對已上報的調查對象數據進行審核查詢。發現上報數據確有差錯的,應督促企業及時修改。
3.關注重點統計調查對象,有疑問的應及時查詢和核實。
4.密切關注已報統計調查對象數據異常修改情況。
5.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數據查詢工作。
(二)數據審核驗收內容
1.工業成本費用統計方面,主要審核工業增加值和工業總產值、資產狀況、制造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損益及分配、人工成本及增值稅等情況,著重審核數據與快報不一致、與上年變動大、邏輯關系不匹配等異常情況。
2.主要工業產品生產能力統計方面,著重審核多報或漏報產品生產能力、期末比期初生產能力變動較大、本年期初與上年期末能力不一致、生產能力與年產量完全一致或不匹配等異常情況。
3.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方面,著重做好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調查對象的審核認定工作,確保納入統計年報的統計調查對象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要求,提高上報率;著重審核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與相關子產業產值加總不一致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大于成本費用表工業總產值等異常情況。
4.數字經濟活動統計方面,重點審核企業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制造業統計分類的規范性,填報的智能(數字化)車間(或流水線)個(條)數及智能車間生產的工業總產值等指標的準確性。
5.財務狀況統計方面,著重審核利潤、利稅數據增速波動過大、營業收入與產值增速不匹配、存貨與產銷率不匹配、每百元營業收入成本變動過大及本年折舊、應付職工薪酬和銀行貸款余額等指標增速(環比、同比)波動較大等異常情況。
6.工業產銷總值與產品產量統計方面,著重審核工業總產值、主要產品產量增速(同比、環比)波動較大、調整量較大、非新建統計調查對象漏報同期數據、產銷率超界等異常情況。
7.生產經營景氣統計方面,著重審核統計調查對象產能利用率過高、過低或波動較大等異常情況以及關聯指標相互矛盾的情況。
(三)數據審核驗收職責
各級統計機構要對已上報統計調查對象數據進行實時審核,對有疑問、差錯的統計調查對象數據及時通知統計調查對象查詢、修改。認真及時做好上級下發查詢的審核、反饋工作。認真了解統計調查對象實際情況,上報查詢說明務必詳細準確,發現統計調查對象數據確有差錯的,應督促其在數據驗收前進行更正。對查詢反饋不及時、數據差錯應發現而未發現或未督促及時更正的,造成全區數據嚴重失真的各級統計機構,進行通報批評,要求采取措施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數據匯總
1.按照統計制度規定執行數據匯總出表。不得修改任何匯總參數。
2.把握綜合表內及表間相關指標匯總數據的銜接,重點是工業總產值與工業銷售產值、營業收入,營業收入與利潤總額等。
3.把握月度數據變動趨勢。對出現異常波動的指標進行重點查詢,尋找原因,避免出現奇異值等問題。
4.在確保總體數據準確的基礎上,加強各種分組數據的合理性分析。
四、數據評估
1.評估指標: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增長速度。
2.評估參考指標:應稅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增速(取自稅務部門),工業用電量增速(取自電力部門)、工業增值稅增速(取自稅務部門)、工業能耗增速(取自能源專業)、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和制造業采購經理指數(取自調查總隊)、工業總產值異常修改量等。
3.評估說明:各級統計機構進行相關指標的協調性、匹配性、支撐性分析,向上級編制評估情況說明。
五、數據質量檢查
(一)工業總產值動態檢查
1.檢查對象:工業總產值異常修改或同比增速異常波動的統計調查對象。
2.檢查指標:工業總產值。
3.檢查頻率:根據每月月報工業總產值數據上報情況,各級統計機構適時采取點對點數據質量飛行檢查方式進行核查。
4.檢查要求:各級統計機構應認真組織做好核查工作,對在核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需提出整改措施和初步處理意見,確保核查到位、整改到位、依法處理到位。
5.檢查結果處理:核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統計調查對象,情節較輕的,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監督部門依法處理。對于核查中,敷衍塞責、履職不力、核查不到位的相關鎮(街道)、區屬功能區管委會進行通報批評,要求采取措施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工業統計數據全面核查
1.檢查范圍和對象:匯總數據協調性、匹配性較差的各級統計機構,相關統計指標協調性、匹配性較差的統計調查對象。
2.檢查的主要指標:工業總產值、產品產量、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應交增值稅等。
3.檢查頻率:區局每年不定期組織開展工業統計數據質量核查。
4.檢查結果處理:核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統計調查對象,情節較輕的,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監督部門依法處理。對在核查中發現的對數據審核不嚴、對數據嚴重失實等統計違法行為失察的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進行通報批評,要求采取措施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Ⅴ 能源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各級統計機構能源統計。
(二)內容:能源消費、生產和經銷情況。
(三)指標:能源統計涉及的相關指標。
(四)時期: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數據。
二、數據采集
(一)單位認定
能源統計根據國家統計局相關制度要求,達到相應的規模標準確定的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填報單位。
(二)數據上報
1.區統計局能源統計專業同志要督促統計調查對象建立健全企業原始記錄、統計憑證及統計臺賬(包括電子臺賬)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制度。
2.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促使統計調查對象數據填報人員、審核人員應對其填報、審核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3.能源統計報表填報單位在省統計系統企業一套表網上平臺填報數據。
三、數據審核
(一)查詢報送情況
1.查看是否有未提交或未錄入單位。
2.查看采集進度,查看本級機構下報表的報送進度。
3.及時對本級管轄的未錄入、未上報企業進行催報。
(二)數據審核
1.依據審核公式審核:企業數據上報后應當查看企業對C類錯誤填寫的錯誤說明以及B類審核公式的解鎖情況。對于企業說明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數據,應當進行標記錯誤,并返回企業修改數據或重新說明。
2.依據查詢模板審核
(1)本、同期能耗時間序列查詢。能耗本期當月增速與上期當月增速相比,變化不應超過±50%,如果差異過大,需要核實本期綜合能源消費量是否存在誤報或漏報。此外,還應當查看本期以及最近兩個報告期的當月能耗增速波動如過大應進行查詢核實。
(2)本、同期電力消費合計時間序列查詢。電力消費本期當月增速與上期當月增速相比,變化不應超過±50%,如差異過大需核實本期電力消費是否為極值。此外,還應查看本期以及最近兩個報告期的當月電力消費增速,三期增速波動如過大應進行查詢核實。
(3)火力發電煤耗查詢。火力發電煤耗本期與同期相比,變化不應超過10克,本期與上期火力發電煤耗變化應查詢核實。
(4)產量能耗對比查詢。產品產量增速與能耗增速應匹配。
(5)同期能耗時間序列查詢。自行填報同期數的新入庫企業不能漏填同期能耗,并要保持數據準確合理。
(6)本、同期能源產品產量時間序列查詢。能源產品產量本同期變動幅度不應超過±10%,如果差異過大,需要核實本期能源產品產量是否有誤。
(7)本、同期能源產品流入流出量時間序列查詢。能源產品流入流出量本同期變動幅度不應超過±10%,如果差異過大,需要核實本期能源產品流入流出量是否有誤。
3..依據上級統計機構標記查詢審核
上級統計機構的標記查詢企業一般為對本地區能耗影響較大企業,應逐一電話核實后填寫詳細的情況說明,按時反饋。對查詢反饋不及時、查詢說明審核把關不嚴、數據差錯應發現而未發現,造成地區數據嚴重失真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嚴禁未與企業核實而杜撰情況說明,一經查實,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4..依據匯總表進行地區綜合數據審核
(1)產值能耗(累計與當月):核查能耗、產值累計和當月同比增速情況,并參考中電聯電力消費、工業增加值增速情況,若增速趨勢差距較大需進行分企業查詢。
(2)庫存變化幅度及差值表:核查本月期末庫存與上月期末庫存比較是否保持平穩,若有較大變化需分企業查詢該能源品種期末庫存變動情況。
(3)分地區當量值、等價值、等價折標系數:核查當量值、等價值、等價折標系數是否有異常,可通過時間序列進行核查,若有較大變化需進行分企業查詢。
(4)高耗能產品能耗對比表:應重點關注高耗能行業與產品產量增速的匹配情況,尤其是當月速度的匹配情況。若出現不匹配情況需進行查詢。
(5)能源產品生產銷售與庫存情況表:應重點關注能源產品生產本期累計和當月速度情況,若增速幅度較大需進行分企業查詢。
(6)經銷企業能源流入流出情況表:應重點關注能源產品流入流出增速情況,特別是“購自省外”和“銷往省外”量,若增速幅度較大需進行分企業查詢。
(三)數據驗收
區統計局對數據審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企業進行標記并驗收不通過操作,待企業反饋標記查詢說明或修訂數據重新上報后再進行驗收。對其它企業進行批量驗收通過操作。
(1)對問題企業進行標記并驗收不通過操作。
(2)對驗收不通過企業反饋的情況說明或重新上報后的數據進行核實。
(3)對數據和說明無誤企業執行驗收通過處理。
四、數據評估與檢查
(一)匯總評估
1.按照制度規定執行數據匯總出表。
2.把握綜合表內及表間相關指標匯總數據的銜接。
3.月度匯總數據總量及增速進行對比分析,對出現大起大落的指標進行重點查詢,避免出現奇異值、漏錄等問題。
4.數據波動異常的指標經查詢確認無誤后,向上級編制情況說明。
5.確保總體數據準確的基礎上,加強各種分組數據的合理性分析。
(二)質量核查
1.針對重點問題采用電話抽查、實地核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核查。
2.區統計局每年不定期組織對能源數據質量的抽查,或對工業重點企業抽取一定比例的單位進行實地核查,通過抽查和核查評估能源數據質量。核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綜合能源消費量、電力消費量、煤炭消費量、發電量、煤炭和石油相關制品的經銷量等。
3.對核查發現問題情節較輕的企業,要求限時進行整改;對問題情節嚴重或限時整改而未執行到位的企業,移送執法監督部門查處。
Ⅵ 建筑業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本辦法適用各級統計機構建筑業統計。
(二)內容:統計范圍為具有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資質的所有獨立核算建筑業企業及所屬產業活動單位。
(三)指標:本辦法所指的統計數據質量控制的主要指標為建筑業總產值、簽訂合同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及對應的同期增長速度。
(四)時期:本辦法中建筑業統計數據質量控制與規范的時期為建筑業統計季度、年度數據。
二、質量控制
(一)統一統計范圍
建筑業的統計范圍必需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制度方法的規定執行。轄區內具有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資質的所有獨立核算建筑業企業(包括沒有工作量的建筑業企業)及所屬產業活動單位;各有關部門(或企業)直屬的具有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資質的所有獨立核算建筑業企業。
(二)入庫管理
轄區內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按照法人單位注冊地原則均納入管理,包括建筑業企業的新增、變更和退出。
1.無論新入庫還是更名,必須提供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資質證書,否則作為資質過期處理。
2.更名企業要附上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明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變更登記情況表,要核查建筑業是否為企業主營業務。
3.報送流程:
(1)建筑業企業向所在地統計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各級統計機構將材料再次審核確認上報區局專業(每月7日前)。
(3)以逐級審核上報形式,最終由國家統計局投資司審核確認,并將審核通過的新增、變更和退出的企業名單交數管中心,在聯網直報平臺進行新增、變更或刪除。最終名單也將按時反饋給各級統計機構。
(三)數據審核及驗收
為做好建筑業統計工作、強化數據質量,進一步明確建筑業統計數據審核管理。
1.查看進度。在上報期間,實時查看上報進度,至企業填報截止時間,適時對未上報或未錄入的單位應進行催報,確保上報率達100%。
2.數據審核。確保數據通過平臺設定的邏輯關系審核。
(1)企業數據上報后應當查看企業對核實性錯誤填寫的錯誤說明,對于企業說明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應當進行標記錯誤并返回企業修改數據或重新說明。對企業出現的準強制性,不能隨意解鎖,要求企業提供原始記錄,在核實企業數據無誤的情況下,實行審核公式解鎖,允許企業按實際情況填報。
(2)觀察主要指標(如建筑業總產值、簽訂合同額、房屋建筑施工面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平均人數、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是否有奇異值,及時向企業查詢,查找原因、核實情況,對有錯的企業報表及時返回企業并督促企業對誤填數據進行修改。
(3)檢查企業上報數據中A、B、C類審核差錯的合理性,如存在不合理情況,及時向企業查詢,對確實有錯的企業報表的要及時返回企業并督促企業修改。
3.數據驗收。在上級管理部門開始驗收時間之前及時驗收本級單位數據,調查單位填報數據并提交后即可開始驗收。
(1)對符合上報要求的企業進行“驗收通過”操作;
(2)對數據審核過程中發現問題、需要核實數據的企業進行“驗收不通過”或“返回修改”處理,并及時通知企業查實修改;
(3)對返回修改再上報的企業數據和情況說明進行核實。無誤的企業執行驗收通過處理。
4.接受查詢。接受上級部門的查詢,及時與企業溝通、查實,并在上級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數據核實和對有數據差錯企業的督促和修改,同時保證查詢到位,及時做好查詢說明的上報反饋工作。
(四)數據匯總分析
1.各級統計機構及時匯總基層表數據,對建筑業總產值等主要指標增速變動過大的,要分企業核實查詢,并進行協調性、匹配性、支撐性分析。
2.對建筑業總產值與簽訂合同額、建筑施工面積、從業人員等關系不符合邏輯的,應進行查詢核實。
3.綜合數據進行季度間的對比分析,對季度間變動異常(小于上期或遠遠超過上期)的指標要查實原因。
(五)數據評估
1.評估的核心指標:建筑業總產值及增長速度。
2.評估指標:
(1)建筑業總產值增速波動程度。
(2)建筑業在外省完成產值占建筑業總產值比重波動情況。
(3)本年新簽合同額增速波動情況。
(4)三級及以下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的建筑業總產值占全部企業建筑業總產值的比重波動情況。
(5)建筑業總產值增速與從事建筑業活動平均人數增速的協調性等。
(6)建筑業總產值增速與建安工程投資增速的協調性。(7)人均建筑業總產值及人均省外建筑業總產值的合理性。
(六)數據檢查
(一)檢查對象:建筑業總產值等指標異常修改或同比增速異常波動的統計調查對象。
(二)檢查內容:建筑業總產值、簽訂合同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主要指標。
(三)檢查頻率:根據每季度建筑業總產值數據上報情況,對數據質量差、舉報或其他渠道反映建筑業數據質量存在問題的地區和數據質量協調性較差的地區開展不定期的抽查。
檢查方式:
1.事前核查。對建筑業新入庫企業進行審核,應審核月度審核登記表、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等材料。重點核查資質內建筑業聯網直報企業真實存在性,是否為法人單位,建筑業企業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資質,當前生產經營狀態,主要經營活動是否屬于建筑業行業等。
2.事中核查。季報期間對主要指標進行數據質量檢查,主要是對基層數據的審核,包括程序審核和人工審核。
3.事后核查。季報后對總量較大、增速較高的地區建筑業企業進行核查,核查分為憑證核查和現場核查。
(四)針對重點問題采用各地自查、重點核查、實地核查等多種方式,檢查核實建筑業數據質量。
三、管理職責
對企業上報的數據進行實時審核,對有疑問、差錯的企業數據及時通知查詢或督促企業修改。
Ⅶ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數據質量管控流程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各級統計機構固定資產投資統計。
(二)內容:計劃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主要指標:本年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額以及建安工程、設備購置和其他費用等重要結構指標。
(四)時期:月報和年報數據。
二、質量控制
(一)項目管理
計劃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下簡稱投資項目)的變化需進行申請,包括項目的新增、變更和退出。
本省“一套表”單位符合申報原則的可以直接申報項目入庫,非本省“一套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申報法人進入“其他有5000萬元以上在建項目的法人單位”即H庫,或編制“非一套表”單位信息進入“其他單位”即U庫。
一套表單位包括:
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規模以上服務業,有5000萬元及以上投資項目的法人單位(H)直接在投資監測平臺申報項目入庫。
非一套表單位包括:未進入一套表單位的省內法人單位、省外法人、非法人省內法人5000萬元及以上法人入庫其他在投資監測平臺申報項目入庫。
省增法人:屬于非一套表單位,由省級部門或省以下各專業在聯網直報平臺自建的調查單位,在聯網直報平臺有201-1表,但是調查級別不是國家級(1),不能掛206表,如果有5000萬元及以上投資項目通過名錄系統進入H庫,如果是500-5000萬元投資項目按照“非一套表單位”規則進入U庫,并且采用虛擬法人碼方式管理。
符合項目入庫的基本條件:
1.建設內容符合固定資產統計制度要求,不符合制度的不納入統計。
2.項目正式開工,建設項目設計文件中規定的永久性工程開始施工,一般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開槽開始施工,作為建筑物組成部分的正式打樁也算為開工。在此以前的準備工作,如工程地質勘察、平整場地、舊有建筑物的拆除、臨時建筑、施工用臨時道路、水、電等工程都不算正式開工。總體設計內的工程開工之前,用遷移補償費先進行拆遷還建工程的項目不算正式開工。
3.法人單位符合條件(是否在一套表單位庫)。
4.入庫資料齊全、真實、完整。
包括:a.投資項目申請表。b.項目立項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c.施工合同(單純購置設備的項目提供設備購置合同)。d.現場照片(施工現場遠景、近景、特寫,購置設備的設備名牌等)。e.其他輔助材料(H202入庫申請表掃描件、土地相關憑證、其他輔助材料)。
注意事項:項目要真實存在、符合條件。
(1)非單純購置項目:提交項目立項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可用可行性研究報告替代),施工合同,項目現場照片等材料。
(2)單純購置項目:提交設備購置合同、付款憑證和設備到位照片等材料。
(3)建設單位為本省非法人的項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報單位營業執照(或證書)。
(4)建設單位為外省法人單位的項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報法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
(5)其他輔助材料。土地憑證、設計方案、設備購置發票等,審核過程中根據要求補充提供。
(6)確認項目建設用地邊界,確認四至坐落。
(二)基層數據采集和審核
投資項目的基層數據通過聯網直報平臺進行數據采集,各級統計機構要按照“即時審核、及時查詢、限時修改”的工作要求開展基層數據審核,確保基層數據的準確性:
1.在線審核。所有聯網直報的原始數據均需通過所設置的邏輯審核公式審核后,才能實現數據網上報送。要利用聯網直報平臺數據處理系統,對項目單位上報的數據逐個指標進行在線邏輯審核。如非必要,不應解鎖“A類”強制性審核公式設置不審企業;對觸發“B類”準強制性和“C類”核實性審核公式應督促項目單位填寫詳實說明。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核實說明,要進行標記并返回項目單位修改數據或重新說明。
2.人工審核。項目單位開始上報數據后應逐日進行人工審核。要充分利用查詢模板、匯總比對等,對重點指標數據進行充分的比對審核,主要是本年完成投資額、建安工程投資、其他費用等指標與上月數據相比是否波動異常,指標間橫向比較是否邏輯關系不匹配。對基礎設施投資、工業投資、民間投資、交通投資、生態環保和公共設施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等重點行業的投資增長情況要高度關注,確保數據準確性。對到位資金來源,中央預算資金、債券資金還是自籌資金等加以審核區分。
3.加強對單個企業數據異常情況的審核查詢。對于在聯網直報平臺上修改次數較多、或者臨近上報截止時間前突擊改數、修改量較大的項目、當月新增入庫數據異常的項目,以及出現極大值、極小值的項目,必須要求該項目單位進行數據核實。若有對本地區匯總數據產生重大或較大影響的項目,應當及時向上級匯報核實情況。
在數據采集上報過程中,各地應對已上報統計調查對象數據進行實時審核,督促其在數據驗收前進行更正。對查詢反饋不及時、查詢說明審核把關不嚴、數據差錯應發現而未發現或未督促及時更正的,造成全區數據失真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要求采取措施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綜合數據分析和上報
區級匯總的綜合數據,應保持內容完整不遺漏、內在邏輯關系平衡、相同指標口徑范圍一致可比。要做好不同行業之間、不同區域之間、同行業不同時期之間、同地區不同時期之間的數據可比性審核評估。要充分利用綜合數據分析說明材料,分析綜合數據波動說明的合理性,做好綜合數據的準確性審核。做好對建安投資、民間投資、基礎設施投資、制造業投資、交通、能源和水利設施投資、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新開工項目投資等重點關注領域的研究分析。
三、數據真實性驗證評估分析
利用內部指標:固定資產投資額增速的波動情況、計劃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項目(包含全部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5000萬元及以上項目)投資增速與全部投資增速的協調性、施工項目計劃總投資增速與投資增速的協調性、民間投資占全部投資比重變化情況、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占GDP比重,以及外部指標:建筑業總產值占建安工程投資的比重、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余額增速與固定資產投資額增速的協調性和地供應情況,對投資數據進行真實性、準確性驗證評估分析。
四、數據質量核查
積極開展投資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核查。核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年完成投資及其分項結構等;核查的對象為疑似有問題的地區或項目;核查方式包括全面實地核查、監測平臺核查模塊指定各地統計人員現場核查、指定項目區級核查等方式。
各級統計機構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核查,對重點監管地區、數據波動異常地區、疑似問題項目不定期地開展核查。
認真梳理匯總核查情況,撰寫核查情況通報下發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對核查中發現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性質嚴重、虛(瞞)額較高、失實率較高的項目移交相關線索,由統計執法監督部門立案查處,并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
Ⅷ 房地產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本辦法適用于各級統計機構房地產統計。
(二)內容:本辦法適用的統計范圍為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及所屬的產業活動單位。
(三)指標:本辦法所指的統計的時期為房地產統計月度、年度數據。數據質量控制的主要指標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土地、銷售等指標。
(四)時期:本辦法中房地產統計數據質量控制與規范。
二、質量控制
(一)項目入庫管理
轄區內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所在地進行管理。
1.本級房地產項目的新增、變更和退出由建設單位向項目所在地統計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和報送相關材料,逐級審核通過后,上報區級統計機構。
房地產開發經營項目依托于法人單位進行管理。新增項目申請前必須對單位的情況進行核實,應確保其先進入“一套表”房地產調查單位庫。
2.報送內容
(1)項目基本情況
(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3)房地產開發項目統計管理審批表
(4)項目立項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文件
(5)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掃描件或照片(含發承包人、工期、造價、最后簽字蓋章幾頁),或者施工許可證。
(6)項目現場照片和項目公示圖。照片原則上應使用龍浩經緯拍進行拍照,注明開工時間并檢查項目名稱、地理信息等信息是否準確。具體要求如下:一是現場照片應至少上傳5張,特殊項目可增加照片;二是現場照片應有項目告示牌、項目現場全景、近景、永久工程特寫,不上傳內容雷同照片;三是項目告示牌內容應清晰可辨識;四是測試樁施工不作為入庫依據,僅有樁機照片,無明顯施工場景的也不作為入庫依據;五是項目照片上傳投資監測平臺后,按要求補充調整定位。即一般地塊項目按項目用地點擊“生成區塊邊界”。
(7)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者合同)注:拿地是母公司或者其他來源的,土地合同要附上三方補充合同和其他說明材料等。
(8)土地付款憑證掃描件或照片
3.報送流程
(1)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向所在地統計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企業所在地統計機構審核相關材料,并確認項目的建設單位情況。如果該單位為本區“一套表”房地產調查單位,則向區級統計機構報送項目審核材料電子版;如果該單位為本區非“一套表”調查單位庫中的法人單位,則該單位應先通過國家統計局名錄庫管理系統申請進入房地產調查單位庫(每月7日前),待法人在庫后,次月才能向區級統計機構報送項目審核材料電子版(每月11日前)。
(3)各級統計機構審核驗收。區級統計機構將材料再次審核確認上報市局投資處(每月12日前)。
1.監測進度。注意查看各種報送進度指標(如應報數、已報數、未報數、上報率、直報率、驗收率);查看是否有未錄入或未上報單位;查看是否完成驗收工作,有問題及時溝通。
2.數據審核。確保數據通過平臺設定的審核關系。
(1)查看企業對B類、C類錯誤填寫的錯誤說明。對于企業說明不符合實際情況或過于籠統不能清楚說明原因的,應當進行標記錯誤并返回企業修改或重新說明。每月上報異常情況說明。
(2)觀察主要指標(如開發投資、銷售面積)是否有奇異值,查找原因并核實,當月土地費未按要求分攤的項目或當月投資超2000萬的項目或當月銷售超1萬平方米的項目要對其統計或會計憑證進行核查,重點關注建安投資數據過高且進度快、土地購置費計入過多、當月銷售數據過大、完成投資變化大、本年或本月其他費用過大,核對無誤后才能上報。
(3)審核查詢中憑證報送要求:基層統計工作人要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要求做好“一項目一檔案”和電子臺賬建立工作,及時在一套表平臺上傳相關憑證資料。
3.數據驗收。及時驗收本級單位數據,做到“隨報隨審隨驗”。
(1)對符合上報要求的企業進行“驗收通過”操作;
(2)對數據審核過程中發現問題、需要核實數據的企業進行“驗收不通過”或“返回修改”處理,并及時通知下級部門或企業查實修改;
(3)對返回修改再上報的企業數據和情況說明進行核實,無誤的企業執行驗收通過處理。
4.接受查詢。接受上級部門的查詢,及時與下級部門或企業溝通、查實。
(三)各級統計機構匯總查詢評估
各級統計機構及時匯總基層表數據,對投資額、銷售面積等主要指標增速變動過大的,要分地區、分樓盤核實查詢,并進行協調性、匹配性、支撐性分析;對投資額與在建面積、竣工面積、待售面積,銷售面積與銷售額等關系不符合邏輯的,應進行查詢核實;區級統計機構對綜合數據進行月度間的對比分析,對月度間變動異常(小于上期或遠遠超過上期)的指標要查實原因。要利用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波動情況、房地產開發投資與到位資金的協調性、土地購置費與新開工面積的協調性、商品房銷售額與定金及預收款的協調性、商品房銷售面積波動情況、土地購置面積與交易面積的協調性、土地成交價款與出讓金的協調性,以及商品房銷售面積與住建部門成交面積增速的匹配性,對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及增速、商品房銷售面積、銷售額及增速進行評估分析。
(四)數據檢查
1.針對重點問題采用多種形式進行核查。結合全面核查、重點核查、實地調研、委托核查等形式,對疑似有問題的房地產統計數據進行核查。
2.不定期抽查。對數據質量差、舉報或其他渠道反映房地產業數據質量存在問題的樓盤和數據質量協調性較差的樓盤開展不定期的抽查。
核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年完成投資額、商品房銷售面積、商品房銷售額、實際到位資金等。
三、管理職責
(一)項目或企業:對房地產的新開工項目必須滿足開工條件后方可上報數據。
(二)各級統計機構:對企業上報的數據進行實時審核,對有疑問、差錯的企業數據及時督促企業修改。
Ⅸ 貿易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各級統計機構貿易統計。
(二)內容: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其他行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限額以上的個體經營戶、限額以下抽樣樣本單位。
(三)指標: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統計主要指標及其增長速度。
(四)時期:月度、季度和年度。
二、數據采集
(一)單位認定
按照“先進庫,再有數”的原則,各級統計機構必須認真做好貿易統計單位年度、月度審核確認工作,把握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確保統計調查對象準確及時入庫和退庫。區統計局收集整理部門有關資料,及時將比對單位清單反饋給各級統計機構,各級統計機構在做好日常排摸的基礎上,要對清單單位進行及時核實,相關情況形成反饋清單及時上報區統計局,確保統計單位及時納入月度、年度單位庫。
1.限額以上貿易業聯網直報調查單位的申報、審核和入庫,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做好單位質量把控:一是需提供完整的申報材料。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打印并加蓋稅務部門和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相關材料。二是行業分類界定清晰。根據經營范圍能夠準確劃分單位所屬行業,避免行業間混淆,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之間,以及與其他服務業之間。三是入退庫流程符合制度規定。申報材料特別是稅務材料真實,達到規模(限額)以上標準;申請退庫單位達到退庫標準,不能存在年底瞞報財務月報營業收入虛假退庫。
2.限額以下貿易業抽樣調查的樣本單位,應嚴格按照限額以下抽樣方案的規定每季度進行樣本單位的確定和更換,在三個方面做好單位質量把控:一是樣本單位穩定性。對于停業注銷的樣本(含連續三個月不經營的樣本)必須及時提出樣本更換申請,并進行同域、同規模和同行業替換。二是樣本單位代表性。對于年底已達到限上標準的樣本單位在將樣本單位納入限上統計范圍的同時,及時替換樣本。三是樣本單位準確性。每個樣本單位要認真做好臺賬記錄,有數據異常的樣本單位在報表報送的同時必須附有具體情況說明。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每年不少于一次集中對統計調查對象進行統計業務培訓和指導。結合走訪調研、數據質量核查等時機,針對統計調查對象提出的問題、現場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業務指導。在報表期間,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為統計調查對象完成數據填報任務提供必要的業務咨詢。
(二)數據上報
統計調查對象要嚴格按照統計制度規定的調查內容、頻率和報送方式等要求,及時準確規范上報統計報表。統計報表的填報必須以原始記錄為依據,通過計算匯總統計數據,統計人員并對有關數據進行審核認定后,在國家聯網直報平臺獨立進行上報。使用紙介質上報的報表,必須由單位負責人及填表人簽字,注明填報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上報的統計報表要及時整理。
限下貿易單位從2023年二季度起通過手機端APP(浙里辦、微信小程序)報送數據,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指導限下貿易單位填報數據、進行審核和催報,并上傳銷售憑證、收付款憑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以及各項收入憑證,生成差異化統計臺賬,審核、評估臺賬數據。
(三)原始記錄和臺賬
1.原始記錄。財務明細賬、原始憑證。批發零售業企業要有銷售發票復印件,零售企業要有門店的銷售記錄。住宿餐飲業企業要有客房部的入住客房記錄臺賬、餐飲部的原始菜單記錄或復印件等。
2.臺賬內容。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應本著“先有臺賬后有數”的原則,根據《批發和零售業統計報表制度》、《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參考國家統計局《企業電子統計臺賬》,指導企業建立統計臺賬,做好統計數據采集工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可適當增加指標,但不能刪減指標。
3.強化臺賬數據質量。臺賬數據要與相應的原始記錄及統計報表相銜接,確保報表與臺賬匯總的一致性。
(四)統計資料管理
貿易統計工作所形成的統計資料須妥善保管,按照統計資料管理規定,使用、發布相關統計數據,并進行整理歸檔管理。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指導企業做好統計報表、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等資料的備份、存檔等工作,做到要素齊全、資料完整。每月網上直報報表經區統計局審核無誤后,對各類統計臺賬、統計資料進行及時整理。在一個報告年度結束后,要對各類統計臺賬、統計資料按照歸檔方式,簽章存檔。統計人員變更,應及時移交各類統計資料并妥善保存。
三、審核評估
(一)數據審核查詢
1.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在企業上報期間堅持每日查詢反饋,依據“三分審核法”開展“隨報隨審”:一是分企業在線審核。利用一套表直報平臺數據處理系統,對企業上報的數據逐個指標進行在線邏輯審核。二是分層級人工審核。在每月企業開始上報數據后逐日進行人工審核,根據國家局、省局、市局在一套表平臺下發重點查詢模板,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靈活使用并修改完善,制定本地區自定義查詢模板,加強數據查詢審核。三是分指標比對審核。每日對已上報的企業數據分指標進行匯總,對重點指標數據進行比對審核,主要是時間序列比對審核、報送時點數據比對審核、與上年同期數據比對審核、與上月數據比對審核、分地區分行業比對審核。
2.加強對單個企業數據異常情況的審核查詢。對于在聯網直報平臺上修改次數較多(超過3次)或者臨近上報截止前突擊改數、修改量較大或整數修改的企業和當月新增入庫企業數據異常的企業,必須要求該企業進行數據核實。若有對本地區匯總數據產生重大或較大影響的企業,應當及時向區統計局貿易專業匯報核實情況。
3.查看調查單位對核實性錯誤填寫的原因說明,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核實說明,進行標記,并返回調查單位修改數據或重新說明。在數據審核過程中,對查詢反饋不及時、數據差錯應發現而未發現或督促未及時更正的,造成全區數據嚴重失真的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要求采取措施整改,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4.充分運用統計一體化監督平臺,根據企業網上預警及數據質量碼賦碼規則,加強審核查詢力度,特別關注一二級預警及紅黃碼的企業數據質量。
(二)數據驗收上報
各級統計機構及時進行本級單位數據驗收,對符合上報要求的企業進行“驗收通過”操作,對數據審核過程中發現問題、需要核實數據的企業進行“驗收不通過”或“返回修改”處理,并及時通知下級查實修改,待企業修訂數據、重新上報后再進行驗收。
(三)數據評估核定
按照《浙江省貿易統計主要指標數據質量審核評估辦法》,評估主要依據和方法:以限額以上統計單位全面調查和限額以下抽樣調查推算的銷售額或零售額為基礎,兼顧歷史數據、地區數據之間的關聯性和邏輯性,追溯核實可能存在的數據質量問題,初步測算各地全社會批發和零售業銷售額、住宿和餐飲業營業額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增速與絕對量,再結合從數據審核、工作調研和各級統計機構上報的數據審核評估材料中所獲取的情況與信息,進一步評估數據的準確性與協調性,對初步測算結果進行認定。
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初步測算步驟:
(1)限額以上單位為全面調查,直接采用其總量和增速。
(2)限額以下單位零售額增速通過限額以上單位零售額增速、限額以下抽樣調查零售額推斷增速1、限額以上單位吃穿用類零售額增速(糧油食品飲料煙酒類、服裝鞋帽針紡織品類、日用品類)、限額以上小微型企業法人零售額增速等數據評估測算得到。
(3)根據本月限額以下單位零售額增速、上年同月限額以下單位零售額及本月限額以上單位零售額得出當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再利用該指標上年同月基數得到當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增速及累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增速和絕對量。
(4)對于在執法檢查或數據質量核查中發現重大問題的地區,應根據數據問題嚴重程度,對以上計算方法得到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數據進行重新評估。
2.批發和零售業銷售額、住宿和餐飲業營業額初步測算步驟:
(1)限額以上單位為全面調查,直接采用其總量和增速。
(2)限額以下單位銷售額(營業額)增速采用限額以下抽樣調查銷售額(營業額)推斷增速2,限額以下單位銷售額(營業額)總量通過限額以下抽樣調查銷售額(營業額)推斷增速和上年同季銷售額(營業額)總量計算得到。
(3)根據本季限額以上單位銷售額(營業額)和本季限額以下單位銷售額(營業額)得出本季銷售額(營業額),再利用該指標上年同期基數得到當季銷售額(營業額)
1限額以下抽樣調查零售額推斷增速為剔除超限單位等明顯異常企業(單位)后的增速。
2該增速為剔除超限單位等明顯異常企業后的增速。
增速及累計銷售額(營業額)的增速和絕對量。
(4)對于在執法檢查或數據質量核查中發現重大問題的地區,應根據數據問題嚴重程度,對以上計算方法得到的批發和零售業銷售額、住宿和餐飲業營業額數據進行重新評估。
(四)數據反饋使用
限額以上貿易統計數據在市局評估核定反饋后,由區統計局貿易統計專業在1-2個工作日內對各鎮(街道)、管委會進行核定反饋。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主要貿易數據原則上要以區局貿易統計專業反饋數據為準,未經評估核定,不得對外使用。
四、質量核查
(一)核查對象: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統計調查單位,限額以下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抽樣統計調查單位,重點核查存在以下幾方面情況的單位:1.與行業、地區平均數比對,規模較大,對當地影響較大的單位;2.與上年同期或上期數據相比,變化波動幅度較大的單位;3.批發零售業中,零銷比變化異常的單位;4.疑似若干單位合并成限上單位上報和行業界定錯誤單位;5.年度“下轉上”單位中,疑似上年同期數有意填小和上年同期數未填的單位;6.銷售額(營業額)與營業收入不匹配的單位;7.銷售額(營業額、零售額)等主要指標有不合理修改痕跡的單位;8.統計一體化監督平臺中數據質量碼為紅碼、黃碼的企業以及預警指數為一級預警、二級預警的企業。
(二)核查內容:1.基本情況。限額以上在庫單位和限額以下樣本單位是否真實存在,單位類型界定是否正確,經營規模是否符合限額標準要求,主要業務活動和所屬行業是否準確,是否按照規定口徑報送數據,是否存在打捆上報等情況。2.財務數據。重點核查資產總計、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應交增值稅等指標。核查企業是否按照現行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填報數據;企業填報的資產總計、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等指標是否與企業《利潤表》對應指標數據相一致;應交增值稅指標是否依據企業稅務平臺或稅務部門蓋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相關項目計算獲得。3.經營數據。限額以上在庫單位核查年度和月度商品銷售額(營業額)及零售額、月度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商品銷售額(餐費收入)及零售額等指標;限額以下樣本單位核查季度商品銷售額(營業額)及零售額等指標。重點核查商品銷售額(營業額)及零售額等指標是否包含增值稅;數據填報口徑是否正確等。
(三)核查方式:采取各級統計機構自查與區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核查過程中要充分運用“掌上核查”開展相關工作。
(四)核查要求:各鎮(街道)、管委會統計機構應認真組織做好核查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前向區局報送核查及整改情況報告。對于在數據質量核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統計調查對象及時整改,視情節予以通報;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統計執法部門處理。
Ⅹ 服務業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各級統計機構服務業統計。
(二)內容:規模以上服務業統計單位、部分行業事業單位、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單位、互聯網經濟調查單位。
(三)指標:規模以上服務業財務狀況統計、部分行業事業單位調查統計、互聯網經濟統計、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統計主要指標及其增長速度。
(四)時期:月報、季報和年報數據。
二、數據采集
(一)單位認定
按照“先進庫,再有數”的原則,各級統計機構必須認真做好服務業統計單位年度、月度審核確認工作,把握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確保統計調查對象準確及時入庫和退庫。區統計局收集整理部門有關資料,及時將比對單位清單反饋給各級統計機構,各級統計機構在做好日常排摸的基礎上,要對清單單位進行及時核實,相關情況形成反饋清單及時上報區統計局,確保統計單位及時納入月度、年度單位庫。
1.規模以上服務業聯網直報調查單位的申報、審核和入庫,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做好單位質量把控:一是需提供完整的申報材料。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打印并加蓋稅務部門和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二是行業分類界定清晰。根據經營范圍能夠準確劃分單位所屬行業,避免行業間混淆。三是入退庫流程符合制度規定。申報材料特別是稅務材料真實,達到規模(限額)以上標準;申請退庫單位達到退庫標準,不能存在年底瞞報財務月報營業收入虛假退庫。
2.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的樣本單位一年輪換一次,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初待省局下發相關單位名錄后,各級統計機構及時進行核實,分出有效樣本和無效樣本,并在當年四季度報表開始按照新的樣本執行。
3.服務業統計要對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知識密集型產業、高技術服務業、數字經濟、三新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等領域加強分析研究,確保相應行業單位及時入庫,行業代碼編寫準確,在庫單位統計數據填報準確等。
各級統計機構每年不少于一次集中對統計調查對象進行統計業務培訓和指導。結合走訪調研、數據質量核查等時機,針對統計調查對象提出的問題、現場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業務指導。在報表期間,各級統計機構要為統計調查對象完成數據填報任務提供必要的業務咨詢。
(二)數據上報
統計調查對象要嚴格按照統計制度規定的調查內容、頻率和報送方式等要求,及時準確上報統計報表。統計報表的填報必須以原始記錄為依據,根據統計指標解釋要求進行取數,通過計算匯總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進行核實、修改、上報。上報的統計報表要及時整理。
(三)原始記錄和臺賬
1.原始記錄:財務明細賬、原始憑證。
2.臺賬內容:各級統計機構應本著“先有臺賬后有數”的原則,根據《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參考國家統計局《企業電子統計臺賬》,結合本地實際指導被調查單位建立統計臺賬,做好統計數據采集工作。
企業臺賬主要內容包括:《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中要求上報的所有報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附表一(復印件);原始憑證(會計科目明細:固定資產、應付職工薪酬等的復印件);機動調賬前與后的所有憑證以及相關說明(文件),備份件;證明填報數據出處的一切資料。
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的部分事業單位臺賬內容包括:《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中要求上報的所有報表;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表,原始憑證(會計科目明細:固定資產、應付職工薪酬等的原件或復印件);機動調賬前與后的所有憑證以及相關說明(文件),備份件;證明填報數據出處的一切資料。
其他統計臺賬:各地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內容指標,但不能刪減規定的內容指標。
3.強化臺賬數據質量。臺賬數據要與相應的原始記錄及統計報表相銜接,確保報表與臺賬匯總的一致性。
(四)統計資料管理
服務業統計工作所形成的統計資料須妥善保管,按照統計資料管理規定,使用、發布相關統計數據,并進行整理歸檔管理。各級統計機構指導企業做好統計報表、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等資料的備份、存檔等工作,做到要素齊全、資料完整。每個報告期網上直報的報表經各級統計機構審核無誤后,對各類統計臺賬、統計資料進行及時整理。在一個報告年度結束后,對各類統計臺賬、統計資料按照歸檔方式,簽章存檔。統計人員變更,應及時移交各類統計資料并妥善保存。
三、審核評估
(一)基層數據審核
1.各級統計機構在調查單位上報期間堅持每日查詢反饋,依據“三分審核法”開展“隨報隨審”:一是分單位在線審核。各級統計機構利用一套表直報平臺數據處理系統,對調查單位上報的數據逐個指標進行在線邏輯審核。二是分層級人工審核。各級統計機構在每個報告期調查單位開始上報數據后逐日進行人工審核,根據國家局、省局在一套表平臺下發重點查詢模板,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靈活使用并修改完善,制定本地區自定義查詢模板,加強數據查詢審核。三是分指標比對審核。各級統計機構每日對已上報的單位數據分指標進行匯總,對重點指標數據進行比對審核,主要是時間序列比對審核、報送時點數據比對審核、與上年同期數據比對審核、與上月數據比對審核。如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平衡關系,累計折舊和本年折舊等;如營業收入、營業利潤等指標增速須在合理范圍、薪酬增長幅度與用工人數增長幅度須匹配一致等情況。
2.加強對單個單位數據異常情況的審核查詢。對在聯網直平臺上修改次數較多(超過3次)或臨近上報截止前突擊改數、修改量較大或整數修改的調查單位和當月新增入庫單位數據異常的,必須要求該調查單位進行數據核實,并將其納稅系統下的利潤表和納稅申報表照片上報地方統計機構。若有對本地區匯總數據產生重大或較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向市局服務業專業匯報核實情況。
3.查看調查單位對核實性錯誤填寫的原因說明,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核實說明,進行標記,并返回調查單位修改數據或重新說明。
4.確保相關指標之間的邏輯關系、指標(或平均指標)在不同時期間的增長趨勢、每個報告期上報的綜合數據分析說明內容等準確合理。如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的關系、營業收入與營業利潤的關系、用工人數與應付職工薪酬的關系、指標母項與子項的關系、用工人數增速與應付職工薪酬增速的關系等,營業利潤率、人均薪酬、人均營業收入、資產負債率等指標變化。
5.充分運用統計一體化監督平臺,根據企業網上預警及數據質量碼賦碼規則,加強審核查詢力度,特別關注預警指數高及紅黃碼的企業數據質量。
(二)綜合數據審核
各級統計機構專業統計人員通過一套表平臺將基層數據匯總成分行業、分地區等綜合數據,利用一套表平臺專業綜合數據查詢功能做各鄉鎮(街道)、各行業綜合數據的歷史波動性比較分析,核查綜合數據波動原因,及時完成原因分析和說明材料上報。確保服務業數據能與相關部門數據關聯可比。如營業收入與增加值的關聯比較,營業收入與稅務部門稅收收入的關聯比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行業的營業收入與經信部門的軟件行業總收入關聯比較,交通運輸業營業收入增速與交通運輸部門客貨運周轉量關聯比較等。
在數據審核過程中,對查詢反饋不及時、數據差錯應發現而未發現或督促未及時更正的,造成全區及各地數據嚴重失真的統計機構,要求采取措施整改,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數據驗收上報
區統計機構及時進行本級單位數據驗收,對符合上報要求的企業進行“驗收通過”操作,對數據審核過程中發現問題、需要核實數據的企業進行“驗收不通過”或“返回修改”處理,并及時通知下級查實修改,待企業修訂數據、重新上報后再進行驗收。
(四)數據反饋使用
全區主要服務業統計數據由市統計局服務業與漁農業統計處反饋后,區統計局服務業統計專業在1-2個工作日內對各鎮(街道)、管委會主要服務業數據進行反饋。各地主要數據原則上要以區局服務業統計專業反饋數據為準,未經反饋,不得對外使用。
四、質量核查
(一)核查對象:規模以上、規模以下抽樣服務業、互聯網經濟統計調查單位及部分行業事業調查單位。重點是:行業分類疑似錯誤的單位,特別是在重點行業和非重點行業,其他營利性行業和非其他營利性行業變更的規模較大單位;直報平臺中修改痕跡異常的單位;與行業、地區平均數比對,數據差異較大或對行業和地區發展趨勢影響大的單位;主要指標同比增速相比上月波動較大或者環比波動較大的單位;數據指標之間邏輯不匹配的單位,如資產總計為負、利息收入為負、職工薪酬和從業人員平均數增長趨勢相反、營業收入與增加值增速差異較大的單位;凈服務收入填報容易出錯行業的單位;新增、退出規模以上服務業調查對象庫資格疑似有問題的單位;統計一體化監督平臺中數據質量碼為紅碼、黃碼的企業以及風險指數為一級預警、二級預警的企業。
(二)核查內容:規模以上服務業財務狀況統計報表、部分行業事業單位主要經濟指標統計報表、規模以下服務業調查單位經營情況統計報表的相關指標、互聯網經濟統計報表的相關指標。1.統計數據真實性。包括單位是否真實存在、實際經營,是否按生產經營地原則進行統計;上報統計數據與向稅務部門報送的納稅申報表和利潤表數據是否匹配;是否有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填報依據是否真實;是否存在更改財務結算時間,導致核算月數據虛高;是否存在打捆上報,是否漏報產業活動單位數據;是否存在漏報上年同期數;行業分類是否正確;是否存在已經注銷或吊銷工商登記、實際已經搬遷或長期停產,但仍在繼續報送數據等。2.統計制度執行規范性。包括納規單位是否符合服務業規模以上標準,所在行業是否屬于服務業統計調查范圍;退規單位是否符合規定;指標數據是否根據《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和相關填報要求取數填報;指標數據的取數依據、統計口徑、統計范圍、統計方法等是否符合《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和相關填報要求;凈服務收入是否按要求填報等。3.數據上報流程獨立性。包括上報數據時是否獨立上報,上報流程是否規范;數據上報時是否有受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行政干預的情況等。
(三)核查方式:采取各級統計機構自查與區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核查過程中要充分運用“掌上核查”開展相關工作。
(四)核查要求:各級統計機構應認真組織做好核查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前向區局報送核查及整改情況報告。對于在數據質量核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統計調查對象及時整改,視情節予以通報。核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監督部門依法處理。
Ⅺ 勞動工資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各級機構勞動工資統計。
(二)內容:“四上”一套表全部法人單位(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四下”非一套表抽中樣本單位。
(三)指標:勞動工資統計主要指標及其增長速度。
(四)時期:季報和年報數據。
二、數據采集
“一套表”和“非一套表”數據采集平臺。
三、數據審核
(一)查詢報送情況
1.查看未提交或未錄入單位。
2.查看采集進度,查看本級機構下各報表的報送進度。
3.及時對本級直管的未錄入、未上報企業(單位)進行催報。
(二)審核驗收
1.計算機審核
基層數據的計算機審核主要通過在“一套表”平臺和“非一套表”平臺事先制定審核公式和事后建立查詢模板實現對單個調查對象數據的審核與評估,以達到數據準確性的審核評估要求。
(1)制定審核公式
根據數據準確性審核評估要求,區統計局主要負責在市級統計機構審核公式基礎上,繼續完善平臺審核公式。一是相關指標之間有明確邏輯關系的情況,如主指標與分項指標的包含關系等;二是指標(或相對指標)變化范圍比較清楚、明確或具有合理區間的情況,如主指標不能漏填、平均人數計算是否正確、工資總額是否為累計數、平均工資的合理性、單位數要大于等于1等情況;三是同一指標不同時期間的增長幅度具有合理區間的情況,如期末人數、平均人數、工資總額、平均工資等指標增速的合理范圍等情況。
區統計局勞資專業人員可根據實際需求增加審核公式。勞資專業人員應嚴格根據公式審核情況開展邏輯審核工作,查看企業對核實性錯誤填寫的錯誤說明以及強制性、非強制性審核公式的解鎖情況。對于企業說明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應當標記錯誤并返回企業修改數據或重新說明。
(2)建立查詢模板
根據數據準確性審核評估要求,對相關指標之間的邏輯關系、變化范圍、不同時期指標的增長幅度比較模糊或受政策臨時影響較大的情況,可根據實際需求增加查詢模板。區統計局專業人員要及時對查詢模板篩查的結果進行逐一核實,對數據無誤的調查對象做核實情況文字說明(填寫在驗收通過說明)并做驗收通過操作;對有疑問的調查對象做疑問內容文字說明(填寫在驗收不通過說明)并做驗收不通過操作,并要求調查對象再進行核實和說明。
2.人工審核
調查對象在“一套表”和“非一套表”平臺上報基層報表的過程中,專業統計管理人員,務必做到“即報即審即分析”,在法人單位上報期間同時對已上報單位的數據進行審核和分析,必須做到以下幾項:
(1)區統計局勞資專業人員要核查直報、代報、已報、未報等上報情況;核查查詢、審核、驗收等反饋情況。及時催報企業(單位)上報數據,確保正常經營企業(單位)上報率達100%。非正常經營企業(單位)無法填報報表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并作說明。
(2)區統計局勞資專業人員要對調查對象的審核公式出錯說明文字內容進行合理性分析評估,主要分析說明內容中對數據波動所歸結的政策變化、市場波動、經營情況變更等具體原因是否合理,如出現“情況屬實”、“確認無誤”等不符合查詢內容說明的企業(單位),必須將報表退回企業,及時督促企業(單位)改正。
(3)區統計局勞資專業人員要查看對調查對象的修改痕跡。對于在聯網直報平臺上修改次數較多(超過3次)或者臨近上報截止前突擊改數、修改差異量較大的單位進行重點審核。
(4)區統計局勞資專業人員對于準強制以上錯誤,必須遵守先審核后處理的原則,要確認數據無誤后才能進行開鎖處理,嚴禁隨意開鎖,特別是同一地區發生3次以上隨意開鎖現象。
(5)對上報的企業(單位)數據實時逐家驗收,嚴禁批量處理。
(6)及時對省、市級統計部門下發的查詢模板、異常數據、驗收不通過單位進行相關核實與操作,及時上報本級法人單位異常數據說明。
四、匯總評估
(一)按照制度規定執行數據匯總出表。
(二)把握綜合表內及表間相關指標匯總數據的邏輯關系和銜接。
(三)匯總數據總量及增速進行對比分析,對出現大起大落的指標進行重點查詢,避免出現奇異值、漏錄等問題。
(四)對主要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可比性、一致性進行審核評估。
(五)著重加強勞動工資統計主要指標數據質量的控制及評估。
五、質量核查
區統計局每年對所轄區內的勞動工資單位集中開展全面自查,并抽取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落實整改。
Ⅻ 研發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各級統計機構研發統計。
(二)內容: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法人單位;特、一級總承包、專業承包建筑業企業法人單位;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科研育種等重點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的研發活動相關情況。
(三)指標:研發統計主要指標及其增長速度。
(四)時期:年報數據。
二、數據采集
(一)(一)各級統計機構要督促統計調查對象建立健全企業原始記錄、統計憑證及統計臺賬(包括電子臺賬)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制度。
(二)
(二)各級統計機構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督促統計調查對象數據填報人員、審核人員應對其填報、審核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三)納入調查范圍的法人單位應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時限通過統計聯網直報平臺進行網上報送。
三、審核驗收
(一)查詢報送情況
1.查詢是否有未提交或未錄入單位。
2.實時查看采集進度,查看本級機構下各報表的報送進度,對報表的報送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3.各級統計機構要及時督促本級管轄內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表報送工作,對未錄入、未上報企業進行催報。區統計局應當加強對企業填報研發統計報表的業務指導,確保企業按時完成數據采集工作。
(二)數據審核
1.嚴格按照研發統計報表的審核要求開展計算機邏輯審核工作,查看企業對核實性錯誤填寫的錯誤說明以及強制性、準強制性審核公式的解鎖情況。對于企業說明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應當標記錯誤并逐級返回企業修改數據或重新說明。
2.根據企業填報的基層數據,對研發重點指標排名靠前、兩年數據對比波動較大的企業進行奇異值審核。
3.根據企業填報項目表的項目名稱及相關指標甄別“重名項目”、“非R&D項目”。經核實,確屬“重名項目”或者“非R&D項目”的,應當予以排重或者剔除。
4.各級統計機構應當在計算機邏輯審核、奇異值審核和人工判斷的基礎上,開展平臺報表查詢模板的審核工作,并對審核情況進行說明。
5.對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進行重點關注,有疑問應及時進行核實。
6.對省、市統計局集中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各級統計機構應當督促企業進行數據核實、補充說明或者錯誤修正。
(三)數據驗收
及時驗收本級單位數據,做到“隨報隨審隨驗”,提前對企業上報數據進行質量控制,實時查看上報進度,及時進行審核,確保按時上報數據,及時審核、驗收。
1.對符合上報要求的企業進行“驗收通過”操作;
2.對數據審核過程中發現問題、需要核實的企業進行“驗收不通過”處理,并及時通知企業核實修改;
3.對企業返回修改后再上報的數據以及情況說明進行核實,對核實無誤的企業執行“驗收通過”操作。
4.接受上級部門的查詢,及時與企業溝通、核實。
四、匯總評估
(一)按照規定執行數據匯總操作。
(二)把握匯總數據總體趨勢的合理性,注意總量數據是否與本地區發展狀況相適應,是否與GDP、主營業務收入等經濟指標相匹配,是否與本地區研發的地域影響力和所處地位相匹配。
(三)把握報表內各主要指標數據的結構特點和關聯情況,注意結構數據是否符合實際情況。
(四)利用部門關于專利的行政記錄,對企業報送的申報加計扣除減免稅的研究開發支出、加計扣除減免稅金額、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稅金額、專利申請數、有效發明專利數等進行比對分析,對評估質量較差的地區,各級統計機構應對企業進一步核實,確屬錯誤的,責令企業及時修改。
(五)對年度間匯總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對增幅大起大落的指標進行重點查詢,避免出現奇異值、漏錄、錯行等問題。
(六)對波動異常的指標數據,經核實確認無誤后,向上級部門反饋情況說明。
(七)除總量數據把握外,還要加強各類分組數據、分區域數據的合理性分析。
五、質量核查
(一)要針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數據采用實地核查、交叉檢查、第三方核查等多種方式核查數據質量。
(二)區統計局每年不定期組織對全區研發統計數據進行實地抽查。通過抽查進一步評估研發統計數據質量。
(三)核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對錄入數據與研發項目會計科目或輔助賬、研發臺賬、專利臺賬等依據的一致性和取數的規范性進行核查。實地查看企業研發項目是否有立項依據,報送的研發人員和經費數據是否與企業會計賬目對應,研發項目相關指標的填報是否有會計輔助賬的支撐,專利申請數、期末有效發明專利數等是否有填報依據等。
(四)對核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限期整改,并在全區通報;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監督部門依法處理。
ⅩⅢ 低收入農戶統計監測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監測范圍為新一輪《低收入農戶全面小康行動計劃》調查認定的低收入農戶。監測對象為普陀區抽中調查點。
(二)內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員基本情況;家庭農業經營基本情況;家庭常住人員的全部收入和非消費性支出。
(三)指標:監測所涉及的所有指標,重點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長速度。
(四)時期:季度與年度數據。
二、數據采集
(一)低收入農戶統計監測采用日記賬和訪問調查相結合的收集原始數據。首次調查,調查戶填報《低收入農戶全面小康情況調查表》,之后每月填報《全面小康統計監測收支日記賬本》,其中:“A家庭成員基本情況調查表”和“B家庭農業經營基本情況調查”,首次調查填報,此后有變動填報;“調查戶收入登記賬”和“調查戶非消費性支出登記賬”按照收支發生制及時填寫。
(二)輔助調查員的職責。每個樣本村配備一名輔助調查員,負責上門對調查戶進行記賬指導與培訓;每月收發賬本、檢查賬本記錄完整性;對賬本進行初審,發現問題及時詢問,并督促調查戶進行錯誤糾正;對賬本記錄項目進行收支代碼編碼。調查戶因文化程度不高,記清、記準收支發生情況有一定困難的,可以由輔助調查員通過詢問,逐項填寫,不重不漏,幫助調查戶進行回憶、記錄填報;上門調查訪戶每月不得少于兩次。調查結果由輔助調查員和調查戶戶主共同簽名確認(或摁手印)。
(三)主要指標的數據采集。
1.可支配收入:由調查戶按照收支發生制填寫到《全面小康統計監測收支日記賬本》中的“調查戶收入登記賬”,采集原始數據。可支配收入=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凈收入+轉移性凈收入。
2.家庭常住人口:按照調查戶填寫的《全面小康統計監測收支日記賬本》中的“A家庭成員基本情況調查表”采集數據,首次調查填報,此后有變動填報。家庭常住人口為一年內在家居住6個月以上,或經濟生活在一起的成員。雖年末在家居住,但時間不足6個月的,不作家庭常住人口統計;雖年末已外出、經濟生活也不在一起了,但本年內在家居住超過6個月以上的,當年作為家庭常住人口處理,下年度不再包括在內。
3.非消費性支出:由調查戶按照收支發生制填寫到《全面小康統計監測收支日記賬本》中的“調查戶非消費性支出登記賬”,采集原始數據。非消費性支出主要包括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支出;贍養、贈送支出;其他轉移性支出(如經常性的捐贈或賠償支出等)。
4.家庭成員就業情況。按照調查戶填寫的《全面小康統計監測收支日記賬本》中的“A家庭成員基本情況調查表”采集數據,首次調查填報,此后有變動填報。在校學生除外,對家庭成員中所有16歲以上成員當前的從業情況進行調查,包括從業地區、從事行業等。
三、數據審核
(一)數據完整性審核。由輔助調查員審核登記賬本中賬目記錄的完整性,包括日期、單位、(標準)數量、編碼、收支金額、收支項目摘要等是否完整。
(二)主要指標的數據審核。
1.人均可支配收入
(1)審核數據的增幅變動是否與本地經濟發展、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及變動趨勢基本一致。
(2)審核四大類收入結構的比重變動、增幅水平是否與本地的扶貧政策和措施支撐及相關因素影響相一致。
(3)與上年同期相比,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較快或較慢的要重點審核。
2.家庭常住人口
審核數據的統計方法和口徑是否符合規定,兩年變動情況是否異常。
3.非消費性支出
(1)審核數據的增幅變動是否異常。
(2)審核數據絕對值的支出是否與本地各類補助的變動趨勢相匹配。
(3)審核數據的增幅變動是否與本地收入變動趨勢基本一致。
4.家庭成員就業情況
(1)審核就業人員是否為家庭常住人口。
(2)審核就業人員的變動與從業收入增幅是否合理、變動趨勢基本一致。
四、數據評估
按照上報時期,各地對低收入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季和年度數據進行科學評估、控制質量,確保低收入農戶的收入水平和發展速度符合本地區實際。
(一)從主要指標數據的變化進行評估。可支配收入、家庭常住人口、非消費性支出等主要指標,與上年同期的比較。同時,應考慮到數據的季節性因素。對數據變動以圖表形式進行趨勢性比較,并分析原因。
(二)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低收入農戶增收影響因素進行評估。了解本地社會經濟發展、對政府促進居民增收政策和措施等情況,以及政府開展的長期或短期的對低收入農戶的幫扶政策和措施,因地制宜,詳細分析。
(三)與本地城鄉居民收入數據比較,增長速度比較,進行合理性評估。
(四)基層的調研工作成果也是評估數據質量的重要依據。
1.是否經常走村入戶進行工作指導與督查,是否經常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了解情況,并予以記錄,作為數據評估的依據。
2.按照上述數據評估辦法,對本地進行低收入農戶統計監測數據質量評估。
五、數據質量檢查
普陀區每年對抽中調查點進行數據質量檢查和核查。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在數據質量檢查前制定方法與規則,對調查樣本的真實性和日記賬本填寫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進行檢查。發現數據造假、弄虛作假等問題責成改正,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ⅩⅣ 省級特色小鎮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對象:普陀沈家門漁港小鎮。
(二)內容:特色小鎮建設發展、投資項目、重點企業、創業創新等統計項目。
(三)時期:季報和年報數據。
二、數據管控
(一)特色小鎮統計監測季報、年報主要指標數據由特色小鎮統計員填報,通過統計聯網直報平臺進行數據錄入、審核上報。
(二)對小鎮主體上報的單位名錄庫進行定位抽查,不在小鎮四至范圍內超界企業要進行全面清理;查看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審核其主營業務活動構成,將行業代碼與“7+1”特色產業分類對照,確保特色產業劃分準確。
(三)特色小鎮上報主體遵循年度上報、季度更新原則應按統一格式要求上報特色小鎮建設情況圖、入駐企業分布圖和在建項目分布圖,對照小鎮主體的“三圖”,通過走訪、實地勘察等形式查看項目定位是否真實存在并位于小鎮范圍內。
(四)對照浙江省統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級特色小鎮統計監測工作的指導意見》(浙特鎮辦〔2017〕4號)文件要求,檢查相關部門是否按照要求進行數據審核、提供,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數據審核
(一)充分運用計算機技術,強化清單審核。在統計互聯網直報平臺事先制定審核公式和事后建立查詢模板,加強上報主體數據的審核,反饋數據審核查詢清單,核實異常數據,提高數據準確性。
(二)主動對接專業報表,強化關聯審核。將小鎮相關數據與工業、投資、房地產、服務業、貿易及科技等報表進行一一比對,不匹配數據進行清單返回并要求說明原因。
四、數據評估
利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專業綜合數據查詢功能,對數據的歷史波動性、可比性、匹配性進行比較分析。認真審核調查對象上報的說明文字材料,對其內容進行合理性評估,對照說明材料和報表數據,查找數據波動的原因。
五、質量核查
(一)認真落實上級委托核查任務。按照上級核查要求,開展核查。
(二)積極主動開展數據質量核查。主要對以下幾種情況開展核查:一是有異常修改痕跡,包括在聯網直報平臺上修改次數較多(單個指標修改次數超過2次)或臨近上報截止前突擊改數、修改差異量較大;二是投資、入駐企業數、營業收入等指標增幅異常;三是指標間比例異常,如政府投資、特色產業投資、特色產業營業收入占比異常等。
每年年中之前進行數據質量自查;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在數據質量檢查前制定方法與規則,對調查對象日記賬本填寫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進行檢查。發現數據造假、弄虛作假等問題責成改正,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六、全程留痕備案
及時對數據采集審核、質量核查、質量評估等各管控環節工作做好情況登記和工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