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功能區管委會,區屬各單位:
現將《舟山市普陀區關于支持海洋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舟山市普陀區關于支持海洋預制菜產業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搶抓預制菜產業發展新機遇,推動我區海洋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國有影響力的海洋預制菜產業集聚區,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快產業園區建設。按照區域布局、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規劃,統籌研究海洋預制菜產業園區建設用地,優先調配用地規模,并在符合產業政策的前提下,在用地指標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鼓勵龍頭企業聯建開發,允許以產權分割形式引導上下游企業入駐。
二、提升產業鏈韌勁。推動海洋預制菜產業鏈強鏈延鏈補鏈,引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集中入園發展,根據引進企業綜合效益、社會貢獻度等給予一定補助。以海洋預制菜產業園區、冷鏈物流園區等為依托,支持物流企業與預制菜加工企業合作建設供應鏈試點示范項目,發展產地預冷、冷凍運輸、冷庫倉儲、定制配送等模式。
三、優化金融要素配置。鼓勵各金融機構合理優化信貸投放結構,加強對預制菜產業貸款占比,擴大信貸規模,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大抵質押業務創新,打造金融服務產品,促進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積極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緩解企業融資困境。
四、推進研發機構建設。鼓勵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區級預制菜產業研究院,開展海洋預制菜產品和核心技術研發以及加工、包裝、倉儲、冷鏈、物流等裝備研制。對企業牽頭建設的國家級、省級國際科技合作載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海洋預制菜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50萬元補助。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獎勵。
五、推進產品和技術出新。支持以“揭榜掛帥”形式,開展產業技術重點科技攻關,每個項目最高補助100萬元。支持水產加工企業在預制菜領域創新發展,通過發放“創新券”,抵扣企業購買技術交易、科技信息等科技中介服務所需支付的費用,最高可抵扣服務費用的50%,每家每年最高享受10萬元的創新券服務。支持海洋預制菜項目申報區級科技計劃項目,對列入計劃并完成驗收的項目,給予不高于項目核定研發投入15%的獎勵,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六、推進人才引進與培養。鼓勵海洋預制菜加工企業引進預制菜菜品研發、全產業鏈技術創新與應用、裝備研制人才,經區委人才辦認定的,給予企業每人2萬元的就職補助,每年每家最高補助10萬元;對全職引進A、B、C、D(青年博士)類相關人才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5萬元、10萬元補助,每家企業當年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加快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鼓勵開展海洋預制菜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七、支持區域品牌建立。組建海洋預制菜產業聯盟,打造以“舟山普陀海洋預制菜”為主題的區域公用品牌,鼓勵區內外代加工普陀海產品的實施主體在包裝上申請授權使用“舟山普陀海洋預制菜”標識,獲授權企業按照授權產品年銷售額給予一定獎勵,對當年度銷售額首次突破 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40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按當年度預制菜銷售額享受一次獎勵。
八、支持行業標準制定。鼓勵加快制定海洋預制菜相關標準,不斷完善區域公用品牌認證體系。對牽頭制定(排名第一位,不含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補助;對牽頭制定行業標準、“浙江標準”、浙江省地方標準、“品字標”標準的單位,給予20萬元補助;對牽頭制定舟山市地方標準、甬舟區域標準、團體標準(國家團體發布)的單位,給予10萬元補助;對參與制定預制菜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單位,給予10萬元補助。
九、支持開展綠色生產。鼓勵海洋預制菜加工企業建立綠色生產方式,對符合國家綠色工廠、省級綠色低碳工廠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低碳認證、綠色相關認證的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十、鼓勵入駐“銷售飛地”。鼓勵授權使用“舟山普陀海洋預制菜”標識的企業參與政府牽頭的普陀區海洋預制菜“銷售飛地”建設,組團進軍國內中大城市,在重要的商場、商圈等設立產品展銷中心,根據企業租賃或購置展銷柜數量給予一定補助。
十一、鼓勵拓展旅途經濟市場。支持海洋預制菜加工企業接軌旅途經濟,與各大航空公司、郵輪公司、鐵路部門(包括受委托的第三方食品直供企業)簽訂訂購合同的企業,當年度預制旅途產品銷售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給予預制旅途產品銷售額3%的補助,每家企業當年度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拓展島際交通、旅客集散中心(汽車站、客運碼頭)等銷售業務的企業,當年度預制產品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給予當年度預制產品銷售額3%的補助,每家企業當年度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十二、鼓勵參加各類實體展會。鼓勵區內企業參加區級部門牽頭組織的各大展會代表團,或以企業組團形式參加國內外大型展會,聯手打響普陀區海洋預制菜品牌,對參與區級代表團的企業,給予展位費用減免支持。
十三、鼓勵應用電商銷售模式。支持海洋預制菜加工企業開展線上銷售業務。對在自建平臺或第三方平臺開展網上交易并提供線上交易數據的,當年度預制菜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以及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7萬元和10萬元獎勵。
十四、培育壯大“名企優品”。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預制菜“名企優品”評選,加大扶持海洋預制菜龍頭骨干企業,加強推介預制菜高端優質產品,釋放標桿示范引領效應。評選海洋預制菜產品銷售額前三的企業為區預制菜領軍企業,給予每家企業3萬元獎勵。評選銷售額前五的海洋預制菜單品為區預制菜名優產品,給予每個單品1萬元獎勵,每年每家企業最多獎勵2個單品,同樣單品不重復獎勵。
十五、培育企業做大做強。對首次升規海洋預制菜加工企業,第一年給予10萬元獎勵,第二年第三年未退規的,再在第三年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并在三年內開展綜合評估,根據綜合評估結果給予一定獎勵。對被列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制造業“隱形冠軍”企業的海洋預制菜加工企業,在上級獎勵的基礎上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40萬元、20萬元、15萬元獎勵。
十六、支持開展技術改造。鼓勵水產加工企業通過就地改造、異地改造、兼并改造等模式建設或購置先進的海洋預制菜生產線或生產設備。對符合區級重點制造業投資項目標準的項目,給予實際投資15%的補助,單個項目當年度補助不超過300萬元。對符合市級全流程自動化生產線示范項目標準的項目,經驗收通過后,給予每個項目不超過實際投資額40%、最高400萬元的補助。
十七、支持擴展經營模式。鼓勵海洋預制菜加工企業對廠房進行標準化、高端化、智能化、可視化、體驗化改造,開展“未來工廠”“DIY廠區”“觀光車間”“體驗中心”等試點示范建設,提高預制菜產品知名度、認可度。
十八、附則。本政策支持的海洋預制菜是指:以一種或多種食用水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調味料等輔料,不添加防腐劑,經工業化預加工,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符合產品標簽標明的貯存、運輸及銷售條件,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不包含:1.主食類食品,如海鮮蓋澆飯、預制海鮮面等;2.僅采用切絲、切花、切圈、切段、“三去”(去鱗、去皮、去內臟)等工藝的加工產品;3.腌制品為主料的產品;4.單一品種的干制品;5.熱水沖泡類產品(紫菜湯等簡單通過熱水泡制并用水作為配料的加工產品)。
本政策涉及同一類別獎勵項目與其他政策文件或上級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復”和“補差獎勵”原則辦理,報表合并的企業視作同一主體。已有相關政策明確專項的,在原專項列支,按“就新不重復原則處理”。當年發生偷稅騙稅以及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企業均不享受資金獎補政策。
本政策自2024年9月14日起執行,實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4年1月1日至本《意見》發布之日期間,符合本意見規定的,參照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