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各相關企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全面加強“三支隊伍”建設決策部署,高水平推進全域技能型社會建設,引導和激勵高技能人才服務“九大產業鏈”發展,根據《中共舟山市委辦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高水平培育新時代千島工匠隊伍的實施意見》(舟委辦發〔2021〕7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3年度普陀區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與條件
申報對象為未享受舟山市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或享受未滿3年,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
(一)勞動合同期限內普陀區所轄企業一線在崗職工,并按規定繳納2023年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用(經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參照企業執行);
(二)持有相應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二級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一級證書;
(三)職工所從事的職業(工種)屬于舟山市公布的當期有效的緊缺職業(工種)目錄(見附件),其中2022年度已開始享受崗位補貼人員且仍在與工種相匹配崗位工作的,不受2023年發布的目錄影響,可繼續享受崗位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二、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人員,按技師每人每月400元、高級技師每人每月6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出崗位時,終止享受。
三、申報辦法
崗位補貼實行按年度申報,相關企業和單位授權人員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首頁搜索“HR服務在線”,點擊登錄后,在單位登錄首頁左側點擊“補貼直享”按鈕,在通用類申報事項選擇“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根據系統提示選擇填寫申報人信息,完成操作后下載打印相關表格,加蓋公章后通過掃描件或圖片格式上傳下列資料:
(一)《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申請表》;
(二)《舟山市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人員花名冊》;
(三)企業公示材料、企業公示情況說明,其中勞務派遣人員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繳納企業負責申請,公示材料及企業公示情況說明由用人單位和失業保險繳納企業共同蓋章確認,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企業應在本單位內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方可申報。
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申報受理期限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各企業和單位要從重視技能人才培養、支持技能人才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工作的激勵作用,精心組織,強化責任落實,確保申報補貼工作嚴格按時間節點規范、高效完成。
(二)嚴格審核把關。在補貼申報過程中,要嚴格對照申報條件進行審核,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公示。填報申報材料時,要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如經抽查發現或被舉報經核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當事人或所在企業的享受資格,追繳補貼資金,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和解讀相關獎勵政策,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吸引和支持更多企業職工自覺參與職業技能提升,加快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形成“增技增收增效”良性發展循環。
咨詢電話:3028099(鄭老師)、3019705(夏老師)。
附件:《2023年度享受崗位補貼緊缺職業(工種)目錄》
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