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功能區管委會,區屬各單位:
根據《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對2021年2月1日起執行的《關于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氫能產業強勢發展的若干意見》(舟普政發〔2021〕4號)進行修改,修改內容如下:
一、將原第二部分“謀劃打造特色的總部經濟。鼓勵涉及氫能產業的境外跨國公司、國內龍頭企業和平臺型企業設立地區總部,總部法人企業在區內新購辦公用房,按購房實際成交價格的1%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300萬元;租用國有資產用房的總部法人企業,滿足投資正式合同要求的,可享受企業在區內注冊后的前5年免租金。在區內設立采購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結算中心等匯總納稅功能性機構的,根據投資正式合同給予扶持。”刪除
二、將原第三部分“謀劃打造特色的產業集群。鼓勵涉及氫能產業的實體項目落戶,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重點項目,在土地成交、開工建設、竣工驗收、達產等4個階段,分別享受2萬元/畝、2萬元/畝、3萬元/畝、5萬元/畝的獎勵。單個項目資金獎勵期限最多5年,最高獎勵為土地出讓成交總價的20%。”刪除。
三、將原第五部分“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當年度企業地方綜合貢獻增幅達到20%(以前3年最高值為基數),按當年度企業地方綜合貢獻的5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
四、將原第十九部分“附則”中,“本意見適用于稅收歸屬普陀的企業。”“除投產一年內企業(項目)外,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補助獎勵資金累計最高額及地方綜合貢獻執行標準參照(舟普轉升辦〔2020〕2號)文件執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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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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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