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功能區管委會,區屬有關單位:
按照省、市頒布的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及資金管理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提高美麗鄉村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突出財政資金的公共性,現對《普陀區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舟普農〔2021〕30 號)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具體修改內容如下:第三章第十五條區級專項資金補助范圍,第1點增加海上“同舟共富帶”、陸上“鄉村精品路”、未來鄉村、花園村莊、鄉村數智生活館項目;第4點增加漁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活垃圾分類項目,包括村道提升村、生活垃圾資源化站點改造提升、高標準垃圾分類示范村、分類投放集置點項目。第十六條區級專項資金補助標準,第1點增加海上“同舟共富帶”建設資金補助最高300萬元,陸上“鄉村精品路”建設資金補助最高300萬元,未來鄉村資金補助最高100萬元,花園村莊資金補助最高100萬元,鄉村數智生活館資金補助最高50萬元;第4點增加村道提升村省市區統籌資金補助最高50萬元,生活垃圾資源化站點改造提升資金補助最高10萬元,高標準垃圾分類示范村資金補助最高5萬元,分類投放集置點資金補助最高5萬元。
本辦法自2025年2月22日起實施。《關于修訂<普陀區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若干條款的通知》舟普農〔2024〕46號同時廢止。本辦法實施前頒布的有關文件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由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舟山市普陀區農業農村局 舟山市普陀區財政局
2025年1月22日
政策原文:舟普農〔2025〕6號(財政).pdf
政策解讀:http://www.bigguide.cn/art/2025/1/23/art_1229699044_1665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