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時間:2025.5.13 答復時間:2025.5.14
調處情況:接訪后,我局執法人員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查信訪人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信訪人投訴的智軍船廠全稱為舟山市普陀區小干智軍船舶修造廠,主要從事漁船修理。現場檢查時,廠區內共有5艘漁船正在修理,檢查時現場手工刷漆作業已結束。經詢問船廠負責人并對使用過的油漆桶進行核對,發現該船廠常用的油漆為飛鯨和開明牌普通防銹漆。但船廠5月11日-5月13日間因部分船東要求使用過瀝青船底防銹漆,由于該油漆含有瀝青成分,在涂刷過程中會產生明顯的異味。為減少船舶刷漆作業臭氣異味擾民,該船廠負責人已現場表示今后不再使用瀝青油漆。同時我局要求船廠合理安排船只刷漆作業時間,避免多艘船只同時進行刷漆作業,減少油漆異味對周邊的影響。下一步我局也將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力度,持續監督該船廠油漆使用情況,確保類似情況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