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時間:2025.5.27 答復時間:2025.6.4
調處情況:信訪人反映“已搬離”的“兩家污水處理廠”實為原舟山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下屬的小干污水處理廠和小干污泥處理廠,原小干污水處理廠主要承擔舟山市普陀、臨城區域生活污水處理,在舟山市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后,普陀、臨城區域污水已通過配套主管網輸送至舟山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原小干污水處理廠于2024年5月16日停運。信訪人反映的“污泥”(好氧發酵土)存放地點位于小干島遠期規劃的中央綠谷項目地塊(原大山村東北側300米左右)。2020年以來為整改落實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經市政府協調,在該地塊先后落實了約80畝土地,用于存放小干污泥處理廠處理產生的好氧發酵土,共計存放好氧發酵土約18萬方。場地采取分隔多格圍壩和防滲透膜兜底圍邊鋪設的方式,同時周邊設置了排水溝、集水井、導流槽等措施,并在新排水溝內鋪設防滲透膜,隔斷周邊水體,濾液經收集后裝運至小干污水處理廠處理。市污水公司派專人定期對場地進行巡查。隨著舟山市污泥焚燒處理廠投入運行,自2023年3月9日起,舟山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下屬的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統一裝運至污泥焚燒廠處置,小干污泥處理廠關閉。原小干污水處理廠停運后,場地內的濾液經收集后裝運至勾山污水處理廠處理。目前,舟山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已與小干島開發建設指揮部簽訂意向協議,在小干島開發建設項目中優先選擇該堆場的好氧發酵土作為綠化用土。接信訪后,我局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該好氧發酵土存放場地進行檢查,現場無異味。無人機航拍顯示場地四周收集溝完整,未發現存在滲漏點,也未發現新增好氧發酵土傾倒現象。距離該堆場最近的大山村居民區已完成搬遷,場地附近區域沒有民居。2020年以來,我局每年都會對該場地開展多次不定期巡查,均未發現有明顯異味,不存在異味擾民的情況。我局已督促舟山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繼續加強對該場地的巡查管理,確保污水收集溝等設施的完整性和濾液的有效收集處置,不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同時我局將持續跟蹤該公司好氧發酵土綜合利用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