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背景:為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招標投標領域治理改革工作總體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發〔2025〕7號)的工作部署,經研究決定起草《舟山市普陀區桃花鎮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制定依據:參照《浙江省司法廳等10部門關于開展招標投標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廢改立工作要求》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通知。
主要內容:根據《浙江省司法廳等10部門關于開展招標投標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廢改立工作要求》(浙司〔2025〕53號)規定,經研究同意,決定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桃花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桃鎮政〔2024〕65號)。
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由舟山市普陀區桃花鎮人民政府負責解讀,具體聯系科室:桃花鎮招投標中心,解讀人:郭勤哲,聯系方式:0580-606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