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18號)、《關于印發舟山市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舟環函〔2022〕21號)和《關于印發〈舟山市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權核算辦法(暫行)〉的通知》(舟環發〔2023〕19號)等有關規定,現對普陀區VOCs初始排污權核定結果進行公示,相關排污單位和公眾如對本次排污權核定結果有疑問、意見或建議,請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內,即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4日,與區生態環境分局聯系,聯系電話:0580-3812673。
| 索引號 | 113309037490144203/2025-157113 | 公開日期 | 2025-12-30 |
| 發布機構 | 區生態環境分局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其他公告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有效性 | 編號 |
普陀區VOCs初始排污權核定結果公示
發布日期: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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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管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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