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稱 |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機構地址 |
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街道食品廠路101弄22號3號樓403室 |
聯系方式 |
0580-3053333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2:00-5: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機構職能 |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于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對全區市政公用、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區管城市基礎設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養、維修等工作。 (二)負責區管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城市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等有關行政許可工作。會同財政部門編制城市管理維護和綜合行政執法經費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管使用。 (三)依法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人防(民防)、建筑業、房地產業、水行政、安全生產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權、行政強制職權(具體劃轉職權目錄和時間以區人民政府公告為準)。 (四)負責組織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專項整治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對跨區域案件、重大案件的依法查處。受理違反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五)負責推進城市管理科技創新工作,負責區“智慧城管”平臺的建設管理。 (六)負責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隊伍的教育培訓。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索引號 | 11330903665197952Y/2025-144980 | 公開日期 | 2025-04-17 |
發布機構 |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機構概況 | 主題分類 | 其他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
統一編號 | ? | ? |
普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發布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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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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