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稱 |
區人社局 |
機構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昌正街169-4號樓西2樓 |
聯系方式 |
0580-3012052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14:00-17:00(冬令時);上午8:30-12:00,14:30-17:30(夏令時) |
機構職能 |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監測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三)承擔人才開發有關工作。協同職能部門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綜合管理,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負責技能人才隊伍綜合管理,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工作。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政策和標準,依法對其基金進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組織實施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完善經辦服務體系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工作。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查處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家庭服務業發展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以創業帶動就業,完善收入分配體制機制,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和更體面勞動。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破除人力資源開發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統領,加強整體謀劃、系統設計和改革落地,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
索引號 | 1133090300263906XA/2024-139627 | 公開日期 | 2024-06-17 |
發布機構 |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機構概況 | 主題分類 | 綜合類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
統一編號 | ? | ? |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責
發布日期:2025-05-1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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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區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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