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功能區管委會,區屬各單位:
因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調整區政府領導班子工作分工。現將具體分工通知如下:
區長 徐煒波
領導區政府全面工作。
負責財政、審計、稅務、國有資產監管等工作。
分管區財政局(區國資辦)、區審計局。
聯系區稅務局、區經濟建設咨詢委員會。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李明
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協助區長分管財政、審計、稅務、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統籌推進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普陀區塊建設、城西開發建設等工作。
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數字化改革、政務公開、發展改革、糧食、軍民融合發展、國防動員、國家安全、人民武裝、對口支援、流動人口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外事、臺灣事務、民族宗教事務、口岸、對外開放、打擊走私、海防、統計、行政審批、招投標管理、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駐外聯絡等工作。
分管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外事辦公室<區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區數據局、區口岸與海防管理辦公室)、區數據服務中心、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國防動員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統計局、區政務服務管理中心、舟山水產品中心批發市場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區政策研究中心、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黨校(區行政學校、區社會主義學校)、區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臺灣事務辦公室、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區人民武裝部、駐普陀部隊、區消防救援局。
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 胡乃利
負責教育、衛生健康、醫保、農業農村、水利、氣象等工作。
分管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區疾病預防控制局)、區紅十字會、區計劃生育協會、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利局、區鄉村振興局)、普陀醫院、區氣象局。
聯系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舟山廣播電視大學)。
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 王海濤
負責交通、海洋經濟、漁港建設與管理、國際海事服務、港航物流、港口建設管理、環境保護、郵政等工作。
分管區交通運輸局、區海洋經濟發展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區海洋行政執法局、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島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局)、區交旅集團、普陀遠洋漁業有限公司。
聯系市生態環境局普陀分局、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普陀分中心、沈家門海事處、六橫海事處、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區郵政公司。
副區長 朱彥波
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數字城市、城市管理、城鄉規劃、自然資源、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
分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城市管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區綜合行政執法隊)、區舊城改造中心、東港集團、區城投集團。
聯系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林業局普陀分局)、普陀公積金管理中心、普陀自來水營業所、藍焰普陀燃氣公司。
副區長 張峭嶺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科學技術、經濟合作與招商引資(浙商回歸)、工商聯、經開區建設、城西開發建設、通訊、鹽業、電力等工作。
分管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科學技術局)、區科技創新發展中心、浙江普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區投資促進中心、普陀區智創城西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海創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區工商業聯合會、區科學技術協會、普陀鹽業公司、普陀供電分公司、區煙草專賣局、普陀電信公司、普陀移動公司、普陀聯通公司。
副區長 鐘波
負責公安工作。
主持區公安分局工作,聯系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普陀大隊。
副區長 孫燕芬
負責金融、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商務、“菜籃子”工程、自貿區普陀片區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區商務局、“菜籃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自貿中心。
聯系區融媒體中心(區廣播電視臺)、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區文物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分局(舟山市知識產權局普陀分局)、區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普陀華數公司、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普陀支局、區貿促會、商貿普陀分公司、各銀行金融機構、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副區長 戴沈晨(掛職)
負責司法行政工作以及螞蟻島管委會全面工作。
分管區司法局(區行政復議局)。
副區長 周纓(掛職)
負責民政、機關事務管理、供銷等工作。協助經濟合作與招商引資(浙商回歸)、駐外聯絡等工作。
分管區民政局、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協管區投資促進中心、駐外聯絡機構。
聯系區檔案館(區史志研究室)、區殘疾人聯合會、區慈善總會、區歸國華僑聯合會、區總工會、共青團舟山市普陀區委員會、區婦女聯合會、區關工委、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