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統計局
舟山市普陀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8月21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浙政發〔2023〕11號)、《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舟政發〔2023〕6號)和《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舟普政發〔2023〕12號)要求,普陀區開展了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時期資料為2023年度,普查對象是全區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普陀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取得重要成果和顯著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普陀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2023年4月28日,成立普陀區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統籌部署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組織實施原則,全區各級設立普查機構,全面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措施到位,參與普查工作的相關部門積極主動履職,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強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動普查工作順利實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區400余基層普查人員齊心協力、攻堅克難,對轄區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抽取的個體經營戶,以及選中的投入產出調查單位逐一入戶完成普查登記,根據普查對象不同類別,相應采集其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與消費、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活動、信息通信技術應用和數字化轉型情況、數字經濟活動、投入產出情況等有關數據。第五次經濟普查充分運用了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普查全過程公開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區第二、三產業家底,真實反映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達到了預期目標。
三、科學規范實施
普陀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緊緊圍繞“查全單位、查準結構、查實總量”工作目標,結合普陀本地特色,進一步優化方式方法,以科學的方案保障數據質量真實準確。普查采用先單位清查后普查登記的方式,先對全區境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確保普查對象類型界定準確、普查單位不重不漏;再對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對個體經營戶進行抽樣調查,對選中的投入產出調查單位同步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有關部門對本行業領域的普查對象進行調查。在技術手段上,依托全國統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數據采集處理平臺,使用手持移動終端小程序采集基層普查數據,支持普查對象網絡自主填報,推進投入產出調查電子統計臺賬應用,進一步優化數據采集與審核流程,強化數據質量管控,為普查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任務到項,責任到人”的“橫縱聯動式”工作機制,確保源頭數據“顆粒歸倉”,客觀反映我區經濟發展實際情況。“橫向到邊”,不重不漏查清無實際經營地單位。通過橫向與稅務、市監、公安、港航、自貿、投促等部門跨部門協作聯系,多渠道獲取企業相關信息、聯絡企業填報數據。“縱向到底”,組建鎮(街道、管委會)和村(社)級普查機構,簽訂責任狀,圍繞“應統盡統”的總體目標,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定,規范開展普查登記,及時研究解決普查登記各類問題,確保措施到位、推進有力,全面完成普查現場登記工作。“任務到項,責任到人”,分區塊分專業壓實責任。普查登記階段,組建6個聯絡組,分區塊對鎮(街道、管委會)進行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隨時掌握經濟普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四、確保數據質量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實行全過程數據質量控制,動態監測采集進度和數據質量,加強入戶數據核實與業務指導,綜合運用多種分析方法評估數據。全區各級普查機構和廣大普查人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嚴格履行獨立普查、獨立報告職責,依法保護普查對象資料。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格開展統計執法檢查,開展源頭數據自查與抽查,及時消除差錯,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我區“五經普”的數據質量,獲得國家事后質量檢查組的充分肯定。普查結果顯示,2023年末,全區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7659個,從業人員132692人,個體經營戶(清查摸底數)2551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