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作為海洋經濟發展的排頭兵,如何更好地發揮自貿試驗區政策優勢、深水良港資源優勢,以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建設為核心,加快提升現代國際海事服務水平,助力建設高能級開放強省,成為新時代普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命題。面對當前在推動船舶國際維修標準話語權不足、海商事法律服務基礎薄弱、體制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等問題,更需要進一步提升浙江自貿試驗區普陀片區海商事法律服務能級,助力普陀海事服務產業持續領跑全國。
一、主要做法
(一)創新制度體系塑標準
打造以《普陀國際海事服務若干意見》為引領,配套航運、人才等領域助企政策的“1+N”規范化海事服務產業扶持政策體系。啟動全球首個國際航行船舶修理普陀價格指數編制,出臺全省首個船舶修造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以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引領產業提質增效。
(二)打通關鍵領域增時速
推出外籍船員“換班一類事”,實行“船員隨船到崗—辦理臨時入境許可—專窗受理辦理手續—口岸出境”地檢聯辦模式,外籍船員換班過境從7個工作日縮短至1天。推出“保稅船用燃料油一船多地多供、多船一供、跨關區直供”等便利化舉措,保稅油加注船舶通關時間從10小時降至40分鐘。
(三)集約法務供給降成本
針對船舶修造外包企業、船舶代理等百余家中小微企業法律需求,推出“法拼團”服務模式,建立“企業吹哨-拼團響應-律師報到”快速響應鏈,涉法問題處置周期較以往縮短67%,法律成本降低20%。
(四)織密解紛網格優流程
整合港航、海警、海事法庭等10家部門力量,引入船舶修造、油品運輸等4個行業協會,搭建訴訟、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務平臺,建立分類辦案機制,著力提升服務質效。
二、實踐效果
一是海事產業競爭優勢明顯。以全球排名前10的3家龍頭船舶修造企業為示范的綠色船舶修理企業規范由國務院發文,并在全國復制推廣。投運全球首個國際海事服務產業園區—國際蝦峙門(普陀)航運產業園,累計集聚各類海事服務企業400余家,產業總產出占全市一半以上,普陀航運集聚區躋身省級重點示范平臺。
二是口岸通關環節減負明顯。有力破除船舶修造、遠洋捕撈等船員換班頻繁難題,外籍船員換班時效同比提升55%,減少國際船舶滯港費用超1億元。有效破解以往“一船一供”低效局面,供油企業已為遠洋船舶供油超1萬余艘次,總供應貨值超120億元。
三是法治賦能發展質效明顯。“法拼團”服務模式精準錨定中小微企業“用不起、找不到、用不好”專業法律服務的核心痛點,通過共享模式降低門檻、前移陣地提升可及性、定制服務增強有效性,實現了普惠法治的精準滴灌,企業滿意度保持在95%以上。
四是多元集成解紛聯動明顯。依托“一站式”海商事服務模式,為涉海企業提供風險預警、爭端解決等服務,已累計提供預警信息2000條次,化解涉企糾紛600余起。涉海矛調“四步工作法”獲評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習近平法治思想“八進”實踐范例,相關做法獲胡偉副省長批示肯定。
三、下一步計劃
接下來,普陀區將以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建設高能級開放強省為總牽引,圍繞海事服務各環節,推出一系列創新制度供給和精準法律服務產品,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接軌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海事服務產業擴量增效,著力將普陀打造成為具有影響力的國際海事服務法治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