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浙江省2021年農村環境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我區對轄區內完成農村環境整治的行政村進行公示。現予以公示如下(名單):
行政村名 | 完成時間 |
公前村 | 2025年9月 |
一、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署名本人真實姓名。
二、反映問題要求實事求是,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三、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四、聯系部門及方式:舟山市生態環境局普陀分局
聯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東港商務中心4號樓6樓
聯系電話:0580-305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