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街道下屬各部門: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372號)規定,街道綜合信息指揮室牽頭對2025年11月1日以前街道辦事處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此次納入清理范圍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共6件。根據各清理責任部門初步意見,經審核,無擬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擬廢止(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6件。
本《通知》自印發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東港街道擬廢止(失效)文件目錄表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東港街道辦事處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東港街道擬廢止(失效)文件目錄表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責任科室 |
1 | 關于印發《東港街道漁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 東街辦發 〔2022〕13號 | 城建辦 |
2 | 關于印發《東港街道村級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東街辦發 〔2023〕7號 | 漁農辦 |
3 | 關于印發《東港街道招標投標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 東街辦發 〔2023〕9號 | 經貿辦 |
4 | 關于印發《2023年東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東街辦發 〔2023〕13號 | 城建辦 |
5 | 關于公布東港街道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東街辦發 〔2023〕31號 | 黨政辦 |
6 | 關于印發《東港街道“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 東街辦發 〔2024〕6號 | 應急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