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保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及[省/市]相關規定,我局對本年度重點工作進行了全面篩查。
經核查,本年度我局暫無涉及教育發展規劃制定與調整、重大改革政策出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實施、大額國有資產處置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特此說明。
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