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區海洋經濟發展局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漁業安全、執法規范、資源保護等領域,以制度創新推動治理升級,以科技賦能提升監管效能,以普法宣傳凝聚社會共識,將法治思維貫穿海洋經濟發展的全過程、全鏈條、全領域。
一、上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強化政治引領,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嚴格落實“第一議題”等制度,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12次。精心組織《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五卷知識競賽,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法律法規。
(二)夯實制度支撐,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落實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嚴把行政處罰、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合同等審核關口。修訂《舟山市普陀區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24-2030)》;起草《桃花漁港港章》《螺門漁港港章》等行政規范性文件;編制2025年度海洋行政執法工作計劃;梳理鄉鎮(街道、管委會)配合部門履職事項清單;審查合同67件;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獲得全省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優秀案卷1件;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實行“三書同達”辦案27件;全年無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案件。
(三)深化執法改革,提升海洋治理能力。構建“大綜合一體化”海洋行政執法智控體系,集成“浙漁安”“一屏統覽”應用載體,實現漁船瞭望、風險預警智能化管控。全年處置高風險預警1990次,實現商漁船雙向干預19.8萬余艘次。開展“三無”船舶整治,查獲255艘;開展納管海釣船舶檢查66次,取消納管63艘;開展漁業執法檢查1016次,立案查處案件344起,收繳罰沒款396.55萬元,移送司法部門17起186人;開展海洋執法檢查,檢查各類用海項目84個,立案查處案件15起,收繳罰沒款約178.3萬元。
(四)創新治理模式,打造法治建設亮點。“建強基層漁船管理組織”項目入選2025年市級法治領域創新亮點項目,提供了“制度+技術+機制”的融合創新范本;開展遠洋漁業從業人員行前培訓29期、2440人;推行涉漁證書遺失聲明網上免費公示制度,辦理33件;拓展漁業船舶交易“一件事”服務范圍至全市區域;推廣“漁小二”自助辦證系統,辦理審批事項1076件;辦結群眾來信來訪事項6件,通過“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答復辦結基層政務事項192件。
(五)加強普法教育,營造守法尊法氛圍。開展伏休期執法工作專題培訓等各類執法培訓6次、培訓人員260余人次;新增持證人員2名,目前全局執法證持證人員93人;開展船東船長“面對面”教育、“商漁共治”應急演練等活動,有效提升漁民安全意識與技能;加強《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海釣管理辦法》普法宣傳,制作宣傳材料2000份,在東極客運站等公共場所投放宣傳視頻;在伏季休漁期、國家安全日等重要節點開展漁業安全生產、海洋資源保護和非法捕撈防治等針對性普法活動。
二、上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維與業務融合不夠深入。在政策制定、項目審批等前端環節,法治審核與風險預警尚未實現機制化、常態化嵌入。
(二)執法效能與規范化水平不足。行政執法案卷存在并處罰種遺漏、處罰決定書說理單薄等問題,辦案質量有待提升。
(三)重點領域防控與監管仍需鞏固。“三無”船舶、非法捕撈等頑疾反復且隱蔽,源頭治理、長效監管創新不足。
(四)精準普法與深度共治有待拓展。普法內容形式需細化,成效量化評估機制不完善,共治共建仍有提升空間。
(五)法治隊伍力量配備有待強化。法制人員、執法人員與案件及實務需求不相適配,需強化人員配備與專業培訓。
三、上一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高位統籌部署,主持召開局黨組會議研究法治工作,帶頭依法決策、依法履職,主動接受監督,將法治建設履職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報告。二是健全推進機制,構建“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協同配合”的法治工作格局,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鏈條。三是帶頭示范引領,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和機關干部常態化學習計劃,全年帶頭學法5次。
四、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夯實法治建設“壓艙石”。繼續壓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4次以上。
(二)打造規范執法“標準尺”。深化案卷評查提質,建立“日常自查+月度回顧+年度標評”閉環機制,優化辦案流程、統一執法標準。
(三)激活智慧治理“新引擎”。建成“110式”海洋漁業應急指揮中心,試點啟用東極漁港海域“AI監控+巡航無人機”違規行為自動識別系統,積極推廣漁船智能化駕駛試點經驗。
(四)厚植尊法守法“生態土”。開展執法人員專題培訓或技能競賽不少于2次;深化船東船長“面對面”教育、“開捕第一課”、“商漁共治”應急演練等普法活動,覆蓋船員不少于4000人次。
五、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無。
舟山市普陀區海洋經濟發展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