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浙江省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研究院: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大釋放市場主體創新創造活力,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國發〔2019〕19號)、《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市監注〔2019〕22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9〕27號)和《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的要求,決定在“先證后核”改革實踐基礎上繼續深化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下同)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圍繞“證照分離”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制度,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讓市場更好地在產品質量安全資源配置方面發揮決定性作用;構建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機制,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公正監管和有效監管,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服務能力和水平,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內生動力、釋放內需潛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總體堅持事前寬進、減少干預、權責一致、嚴格監管的原則。放寬產品準入,減少對企業產品生產過程的直接監管和干預,更好落實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明確實施統一、簡明易行的產品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管規則和標準,強化企業最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信用監管。
二、改革的范圍
除危險化學品外,省級發證的食品相關產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電線電纜、化肥等四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事項(包括發證、延續和許可范圍變更)全部實行告知承諾審批。行政許可事項繼續由接受委托下放的各市局和實施市縣同權的縣(市、區)局(以下統稱許可實施機關)具體負責實施。
三、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實行告知承諾審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行政審批方式由原“先證后核”改為告知承諾。由發證機關制作《告知承諾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經形式審查合格的,依法頒發生產許可證。申請材料實行“一單一書一報告”制,即《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單》、《告知承諾書》(見附件)、產品檢驗報告(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1年內產品檢驗合格報告,檢驗報告應當為所申請產品單元或產品品種的型式試驗報告、委托產品檢驗報告或政府監督檢驗報告中的一類報告)。申請生產許可產品涉及國家產業政策的,還需提交產業政策材料。
(二)推行“一企一證”。企業生產經營目錄內不同類別產品,在同級審批權限范圍內的,按照“一企一證”原則,新申請許可證或申請換發許可證時,一并審查頒發一張許可證。
(三)取消后置現場審查。取消原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先證后核”發證、延續、許可范圍變更等許可事項的后置現場審查環節,不再組織審查人員對企業開展后置現場審查。由企業在申請許可前對照法定許可條件和告知承諾企業準入標準進行全面自查,并作出承諾。
(四)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1.實行企業承諾公示制度。許可實施機關在門戶網站公示告知承諾獲證企業提交的告知承諾書、產品檢驗報告、符合產業政策材料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2.強化證后監督檢查。加強和規范告知承諾獲證企業的證后監督檢查,許可實施機關在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30日內對新獲證企業組織開展全覆蓋的首次證后監督檢查,并統一納入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方式的證后監督檢查工作。證后監督檢查工作按照《浙江省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執行。必要時可以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五)嚴格市場退出機制。對告知承諾獲證企業進行首次證后監督檢查,發現企業的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如基本生產條件、檢驗報告和產業政策材料中有一項及以上不符合規定的,應當依法撤銷生產許可證;對其他情形,責令企業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達到許可條件的,依法撤銷生產許可證。發現企業以欺騙、提交虛假材料等獲得生產許可證的,應當依法撤銷生產許可證,并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放寬市場準入,優化營商環境。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將告知承諾審批改革的理念和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傳導給社會。要加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培訓,確保告知承諾審批改革和證后監督檢查執行到位,保證工作質量。
(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進一步規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管和違法行為打擊查處工作,強化生產、流通環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通過公正監管和有效監管,更好地落實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三)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總結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審批改革情況,認真梳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改革中的重點和難點,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審批流程,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工作中如遇問題,請及時上報省局。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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