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推進鄉村振興建設,規范村級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加強對村(社)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集體資金使用行為,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風險,我街道結合實際,啟動了《東港街道村級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制訂工作。
二、制訂依據
根據《普陀區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自行組織發包操作規程(試行)》《東港街道招標投標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
三、主要內容
適用于本街道區域內(街道下屬便民服務站、經濟合作社和社區)進行的工程建設及其監督管理。本辦法共計七個章節,包含職責和分工、項目決策、組織招標、監督管理、責任追究五個方面及其相關內容。
四、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由普陀區人民政府東港街道辦事處負責解讀,具體聯系科室:東港街道經濟貿易發展辦公室,解讀人:馮舟杰,聯系方式:0580-3331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