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為扎實推進 “九小場所” 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實效,全力 提升消防安全的設防層級,使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養得到顯 著增強,將 “九小場所” 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以及監管責任全 方位貫徹落實,深度挖掘基層應急消防治理體系建設效能并 使其充分釋放,切實保障沈家門街道轄區內火災防控水平穩 步提升,編織起一張更為堅不可摧的消防安全防護網絡,為 地區安全穩定保駕護航。
二、政策制定依據 本文件根據《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浙江省“九 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浙消安委〔2023〕 5 號)》《舟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舟山市“九小場所”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舟消安委〔2023〕13 號)》 和 《舟山市普陀區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普陀區“九小 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舟普消安委 〔2023〕9 號)》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公告主要分為三大部分內容: 一是確定整治對象,文件從“切實加強消防安全,進一步 夯實火災防控基礎,全力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工作總目標出 發,從小學校(小幼兒園)、小醫院(小診所、小托育機構)、 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網吧、小旅館、小餐飲、小商店、小美 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等九小場所入手,充分體現消 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意義和方法措施,并指導各社區、各有關 部門全力做好這項工作。 二是確立重點領域,要求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 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合用場所、電動自行車管理、用 電管理、用火管理、裝修材料、安全疏散、消防車道、設施 器材、教育培訓九個領域加大整治力度和宣傳培訓,并依法 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三是明確職責分工與工作要求,要求各社區、各成員單 位在落實文件精神時,特別注重屬地職責和部門職責,分階 段分步驟地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整治力度、注重宣傳培訓、 嚴格督導問責,每月 16 日前上報階段小結,2024 年 12 月 16 日前上報工作總結。
四、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沈家門街道辦事處。
解讀人:陳璐東。聯系電話: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