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和《關于開展涉營商環境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對2023年12月31日前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此次納入清理范圍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共4件,經審核,決定廢止(失效)2件,保留2件(具體目錄詳見附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2月21日起施行。
附件:1、舟山市普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廢止(失效)文件目錄表
2、舟山市普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保留文件目錄表
舟山市普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
舟山市普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廢止(失效)文件目錄表
序號 | 發文字號 | 規范性文件名稱 | 發文時間 |
1 | 普建 〔2021〕44號 | 舟山市普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舟山市普陀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普陀區居民小區物業服務提質全覆蓋考核及獎勵辦法》的通知 | 2021年6月1日 |
2 | 普建 〔2022〕117號 | 舟山市普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舟山市普陀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普陀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獎補資金實施辦法》的通知 | 2022年12月20日 |
附件2
舟山市普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保留文件目錄表
序號 | 發文字號 | 規范性文件名稱 | 發文時間 |
1 | 普建 〔2023〕28號 | 舟山市普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舟山市普陀區財政局舟山市普陀區消防救援大隊關于印發《普陀區居民小區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整改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2023年5月9日 |
2 | 普建 〔2023〕68號 | 關于公布舟山市普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2023年12月13日 |